当仁不让-第49章 达成共识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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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达成共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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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你的歌曲!”吴焯皱着眉头。

他前世一共就记得罗志祥三首歌,一首《爱转角》一首《恋爱达人》以及一首《精舞门》。

这其中,《恋爱达人》还是罗志祥去年就发行的歌曲。

算下来,他手里原本属于罗志祥的歌曲就两首。

他在犹豫自己该拿哪首给罗志祥。

见吴焯皱着眉头,罗志祥再次开口说道:

“你要是有让我满意的歌曲,我可以说服索尼,歌曲的著作版权归你!”

“著作版权归我?”

闻言,吴焯忍不住抬起头,认真看向罗志祥。

著作版权就是词、曲版权。

其算是一首歌的源头版权方。

不论是之后的录音、复制还是发行,都需要有著作版权方许可才可以进行。

一定程度上来说,拥有著作版权基本已经算是拥有一首歌的完整版权了(录音版权在外,录音版权在音乐版权中是属于独立的一个版权)。

吴焯也没想到罗志祥为了求歌,居然愿意付出这么大的血本。

“我能问问,你就这么相信小英姐的话?”

吴焯实在有些疑惑。

目前来说,吴焯基本算是一首作品都没发行的。

他为飞轮海写的两首歌现在还在制作当中。

可以说,他完全就是行业里一个新人创作人。

对于一个新人创作人,罗志祥居然愿意给出著作版权,这是吴焯绝对想不到的。

吴焯不信陈惠英会有这么大面子让罗志祥舍弃掉著作版权。

这其中一定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之前我就知道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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