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从深山土匪那儿抢过来的宝藏里,翻出来的,带在身上体积小,还轻,价值更高。
自己有财宝无数,随便拿出一件,让杨天毅买个房子,兜兜好过的舒坦点,不要遭罪。
他带的那些金条,自己都拿“透视眼”看过了,二十根大黄鱼,还有些小黄鱼,一共七公斤不到的黄金。
按现在的港城金价,估摸着能值五万多块港币差不多了。
傅红雪记得前世一次执行任务,在香港调查金融案件。
听那边的金融经理说过六十年代末的金价,房价,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等等。
估计现在这个时空,八成也差不多。
杨天毅那些金条只能买一间一百平米的房子。
还要生存,养这么小的宝宝,得了,自己拿件珠宝给他去卖了吧,权当为了跟兜兜的缘分,让小家伙过点好日子。
普通人,初来乍到,逃港谋生,可不简单。
其实自己今后也会走这条路,希望以后有机会在港城,再见到兜兜。
杨天毅的眼睛里再次泛起了泪光。
在傅红雪的说服下,他最后收好了东西,这实在是太值钱了,搁到棉袄的内袋里,摁扣都扣严实。
“傅姑娘,你的大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等孩子长大,也(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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