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在陈放青训合同到期前,拥有陈放第一优先签约权。
双星:在陈放青训合同到期前,拥有陈放第二优先签约权。
三方承诺,两年青训期间,每年对陈放培养经费不低于100W,包括且不限于营养,医疗,海外专项特训,教育,住宿等。
青训期间,陈放可无偿使用三方现有软硬件所有设施和人员,包括不限于营养,康复,国内专项训练,教育,住宿等。
山高或双星如与陈放签约成年第一份职业合同,则全额支付陈放两年青训培养费用的1.3-1.5倍于另外两方。
陈放拥有签约山高或双星的自主权,如果山体,双星无意愿签约职业合同,则在青训合同到期后自动成为自由球员。
在22岁之前,如陈放加盟海外职业俱乐部,仅限于欧美。如欧洲俱乐部,陈放需要培养费用的1.2倍买断合同。如美国职业联盟(NBA),则以二年税后工资的50%【二轮秀新秀合同是2年,一轮是4年】,或四年税后的10%,按比例偿还给山高、双星俱乐部。
山高,双星承诺全力支持陈放冲击NBA,相应费用由俱乐部出资。
山体,山高,双星承诺全力支持陈放成为国青,国家队成员,相应费用由俱乐部出资。
山高:拥有陈放国内第一优先签约权。
双星:拥有陈放国内第二优先签约权。
山高或双星如与陈放签(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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