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坐在这里的,要么是混社会的,要么就是跟保家仙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不管如何,在哈市这一亩三分地上,都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
当然,以老铁的身份也邀请不到这么多人,他们大都是冲着崔二爷来的。
酒席上,大家推杯换盏,互相吹捧,以至于让我有一种错觉,觉得我不像是来哈市抓尸魔的,反倒是来做生意的一样。
我跟这里的人都不熟,他们也没把我这个小孩当回事。
反倒是崔二爷很适合这种场合,不管谁来敬酒,都能叫得出对方的名字,然后打趣几句。
我看的有点羡慕,也想起了自己开公司的时候,在业务应酬的时候很讨厌这种场合,却又不得不去。
这才过去不到两个月,给我的感觉却像是过去了两年。
我闷着头只顾吃菜,至于酒水是绝对不沾的。
二叔的日志里曾提到过,酒精能麻痹人的神经,让人的大脑反应迟钝。
要是放平时自然没事,可我待会儿可能要见尸魔。
这玩意儿可是一不小心就能要人命的,千万不能有任何闪失。
我不理旁人,旁人自然也不理我。
直到我吃的肚子圆圆的时,旁边有人忽然说道:“那个张什么来着?”
“小伙子?”
我茫然的抬头,才发现一个脑满肠肥的胖子正在笑吟吟的看着我。
他给我面前的杯子里倒满酒,笑着说:“我叫张龙城,咱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