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枭看到了金佑森。
此时他一只手伸进了身边姑娘的旗袍里,那张满是稚气的圆脸上都是笑,温柔抚摸着姑娘的雪白大腿。
此时此景,真是判若两人。
春天在双城堡火车站见到他的时候,这小子穿了件灰色对襟儿褂子,脑袋上顶着个破毡帽头,一副穷酸模样。
现在再看,一身白色西装,椅背上还搭了件黑狐领的羊毛大氅,要不是圆脸上的那双大眼睛依旧灵动有神,唐枭都不敢认了!
他又看向了另一位,不由一怔。
这是赵金指?
上次见到他时,还是个白胡子的务农老汉,一身脏兮兮的灰布袄裤,脖子后还插着杆烟袋锅。
再看看现在,要不是烟袋锅还在手里,又是和金佑森坐在一起,绝对不敢认了。
这人一身锦缎长袍,上身还穿了件黑色丝麻棉毛的马褂,对襟窄袖,下长至腹,前襟五粒钉纽扣在灯光下闪着黄色光芒,明显是纯金的!
再看那张脸,须发全黑,连皱纹都没有多少,看着至少年轻了二十岁不止!
唐枭眯起了眼睛,这厮还会化妆术?
于是小声问:“熊爷,你觉得那是赵金指吗?”
“就是他,只不过上次、包括现在咱们看到的,都不是他本来面目!”
唐枭暗暗惊讶:“那他原本长什么样?”
“没人知道!据说他年轻时要拜百变妖狐胡翰为师,可人家那是家传的手艺,自然不肯收他!再后来不知怎么欠了他一个人情,于是破例教了他几手《狐行百变》里的易容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