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远征朝鲜。
按照朱元璋的原本的设想,只需要攻下对倭的重要港口。
用作跳板缩短大明与倭国的海路距离,更容易的施展马世龙的计划,挑拨南北两朝关系,从中获利,赚取大量白银。
并不需要真的将朝鲜打灭国,只需要给它来一记狠的,让他长长记性,在脑子里的记住。
老实的给大明当狗就够了。
毕竟朝鲜这地方在老朱的眼中,那就是的穷困苦寒之地。
也就要流放人的时候有点微末用处。
大半疆域都是崎岖山地,只有寥寥几处小平原适合耕种,但是又因为气候的原因,一年最多也就只能播种一两次。
打下它派兵驻扎想要自给自足都困难。
还需要从大明运送粮食过去。
而除了最重要的土地以外,其他之前的玩意,例如矿藏它也没有多少。
就算能开采,投入,开采,冶炼,运送,加工……赚到银钱根本就对不起这一番折腾,甚至可能还不够回本的!
要特产倒是有,高丽参和各种皮毛。
可这高丽参和皮毛一年能产出多少?
大部分都上供给了皇室,剩下的就算富贵人家疯抢,又能换到多少银子?
够给当地军卫的将士发军饷吗?
要不然你以为,朱元璋为啥要把朝鲜定为不征之国。
还不是因为它实在是太穷了,甚至就连鸡肋它都算不上,没有一点攻打的必要和利益。
所以他调拨给小舅子的大军数量,也是足够用就行,多了浪费。
除原就隶属于马世龙的效死营与神机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