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铭则手中持有约13.5%的中华煤气公司股份,是原来的中华煤气公司大股东。
如果他留下这2.9%的股份,那么林浩然旗下三家企业所控制的中华煤气公司股份,恰好共计49.9%,这样怡和洋行就挑不出毛病了。
而且,利铭则手中的股份,他随时可以收购,这样的情况下,怡和洋行即使把股市上的股票全都收购了,也无法进行反攻。
这点,就看利铭则答不答应了。
2.9%的股份,不多,但以8亿港元总市值来算,那也是2320万港元的资金。
林浩然提出这个条件,实际上也算是单方面毁约了,就看利铭则是否介意了。
“行,这事我答应了。不过,扭壁坚先生要你收购他们的股份,在这点上我觉得林先生要考虑清楚。
中华煤气公司作为一家公共事业型企业,且还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公共事业上市公司,在经济与民生中占据重要地位,你若将他们高达40.7%的股份收购,实际上便已对中华煤气公司持有超过90%的股份。
此时,必然需要对公司进行私有化,继续留在股市已无任何意义,政府可能会基于公共利益等因素对其私有化进行审查和(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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