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身旁姑娘那身红裙的明艳夺目,常二彪的打扮同样赚足了路人的目光。
他本就透着一股不羁的劲儿,似乎除了父母,世间再无人能约束他。
此刻的他,鼻梁上架着一副蛤蟆镜,下身穿着一条米黄色的超大“喇叭裤”,那裤管的尺寸,怎么看都至少有一尺二。
站在熙攘的人群中,他就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孔雀,格外显眼,而他自己,显然也对这份瞩目得意非凡。
他走起路来,那夸张的宽裤脚从膝盖处陡然向下放大,摆动间活脱脱像一把硕大的扫把,随着他的步伐一路扫来扫去。
在宋阳眼中,活了大半辈子,这样的装扮实在是滑稽可笑,远不如自己身上的中山装来得板正,白衬衣看着也更为清爽。
他也不得不承认,在当下这个时代,人家这般打扮才称得上“时尚”。
如今走在这街上,如此穿着的小青年已然屡见不鲜。
不过,宋阳心里想着,明年或许就不一样了。
就常二彪这副装扮,还搂着个女娃子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怎么看都像妥妥的流氓行径。
但宋阳面对常二彪,早有心理准备,自然不会露怯,脚步稳稳地继续前行。
常二彪冷不丁瞧见宋阳,先是微微一怔,随后将蛤蟆镜往下一压,目光直直地盯着宋阳。
就在宋阳以为他会有什么过激举动的时候,常二彪却突然咧嘴一笑,搂着那姑娘朝着宋阳走了过来,热情地招呼道:“兄弟,咋个你也在县城里头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