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骑着自行车驶向查尔斯河岸,风灌进衬衫的刹那,拉里能感觉到前世里早已习惯的速度感再次袭来。
此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一个身着黑色制服的市政工人,正在挨个点起路边的煤气灯,亮橘色的灯光刚刚将工人的轮廓投出长长的身影,一辆自行车载着它的主人,已经飞驰而过。
工人听见身后的异响回头看时,却发现一个金发的少年骑着自行车已经像风一样消失在视野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拉里回家一共三英里的路程,今天仿佛眨眼就到。
多亏了邓禄普发明的轮胎,新自行车骑在凹凸不平的红砖路上,也没有太多的颠簸。
拉里回到了家门口,看见厅堂里亮着灯光,他炫耀按响了自行车上的铃铛。
母亲疑惑的从房间里探出脑袋,一眼就看见了拉里胯下的那辆自行车……
“我的……上帝啊!这是个什么东西?”
母亲快步走了出来,看着月色下还在闪烁的溜光车把,想摸又不敢摸,再次问道,“拉里,你从哪里搞来的这东西?”
“妈妈,这叫自行车!”拉里笑着回答道。
“自行车?哦,我好像听过这个单词……你自己买的吗?”
经过这一段时间金枪鱼、牡蛎、驯鹿肉的轮番轰炸,母亲已经默认了他这个儿子现在薪水优渥,并且能够支付很多奇奇怪怪东西的昂贵售价。
拉里点了点头,脸上都是满不在乎的笑容。
“多少钱?”母亲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