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他们那晚送莎朗·卡特去新阿姆斯特丹医院的时候,被人看见了,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他们在从医院回去的时候被人看见了,而看到他们的巡警刚好又是二十一分局的,所以乔治就知道了。
女儿夜里去医院了?
这还了得。
乔治立刻就打电话给格温询问情况了。
如实告诉?
那肯定是不能的,要是让乔治知道了她与大名鼎鼎的九头蛇面对面,甚至还躲过两次九头蛇的威胁之后,肯定是会疯的。
而且当时维多利亚·汉德指挥官等人还在家中,乔治如果来了,那就真的说不清了。
于是格温在电光火石之间,瞬间编出了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
霍克左手臂骨折,他们是去医院打石膏和绷带的。
这就是霍克为什么会这副造型的原因所在。
霍克当时听着格温的这句话,一脸懵,同时有些无语:“那为什么是我受伤,不是你呢?”
格温对此的解释,无懈可击。
“我在家里住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受伤,和你订婚之后,还不到一年,然后我左手臂就骨折了,你觉得爸爸知道后会是什么反应吗?”
“……他会把你带回去。”
霍克沉默了一会儿,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将心比心。
他将来如果有女儿了,女儿跟野猪跑了,还同居了,结果不到一年女儿的手臂就骨折了,而且半夜跑去医院了。
嘶!
霍克会炸的。
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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