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要负责担水,每天要把菜园的十口大缸挑满五次。
而周大狗则要把十多个茅厕里的粪便,挑到菜地边的粪池中。
林岳望着远处,距离秦家王城十里处是一座大山,砍柴需要到那里去。
“林岳,你最好别动其他的心思,想要趁机跑掉,那你大哥可就要遭殃了。”大锦皮笑肉不笑的将一个牌子挂到林岳身上。
林岳看到牌子上刻了一个柴刀的图案,下面写着砍柴工三个字。
这就是工作牌了,只是连名字都没有。
秦家王城里的奴仆基本上是不识字的,因为读书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有钱人才能去学院读书,绝大多数的农户都没钱供自己孩子识字,更别说社会地位跟收入更低的奴仆了。
幸好这个世界的文字跟前世差不多,林岳基本都认识,这也是他的一大秘密。
“像我们这些人,没有田地,又不认识字,还跟秦家签了卖身契,能跑到哪里去呢,在这里好坏还有口饭吃。”林岳说道,还故意咳嗽了几下,好像牵引到了伤口似的,吸了几口冷气。
“知道就好,看来鞭子没白抽啊,你要长点记性。”大锦看到林岳衣服上的斑斑血迹,笑的很开心,“快点去吧,完成二百斤柴,才能吃午饭。”
大哥林天有些担忧的看着林岳,一天四百斤,可真是一项极难完成的任务。
感觉到了林天的担忧,林岳冲他笑了笑,拿起柴刀绳索,根据记忆,慢慢的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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