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还说,王春梅与永水镇书记于永山两人不睦,在平常工作上,两人基本没有什么分歧。”
“但就在天然气项目上,两人出现了巨大矛盾。”
“当初搞天然气项目是王春梅提出来的,也是王春梅在大力推进这件事。”
“只是于永山并不同意,甚至还多次阻止王春梅推进这个项目。”
“有一次永水镇开班子会议,讨论推进天然气项目可行性的时候,于永山和王春梅在会上就吵了起来。”
“当时吵的很大声,很多人都听到了。”
“吵的内容主要就是于永山不同意推进天然气项目,王春梅却一直坚持要把这个项目搞起来。”
“两人在会上吵得很凶,甚至还吵了十几分钟。”
“最后散会,也没吵出个结果出来。”
杨同新靠着椅背眉头紧锁。
按理说永水镇搞出这么大的一个项目出来,虽然是王春梅搞出来的,但王春梅必定是镇长,于永山是书记。
按照正常组织内的规则。
镇长做出来的所有成绩,都是在书记领导下完成的。
那么在天然气项目成功之后,于永山也是能获得功劳的。
哪怕是他什么都没做,整个天然气项目都是王春梅一个人在推进。
但于永山至少也能获得一半功劳。
这种白捡的功劳,给谁谁会不要。
于永山没必要会这么傻。
杨同新意识到这里有问题。(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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