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对擂的主事人有些皱眉,对着九十八号问道:“你定的是死斗吗?”
九十八号的脖子好像生了锈,他看着自己的手心,思维也变得越发迟滞起来,但过了片刻之后,他还是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主事人做好记录便匆忙的离开了擂台中央,然后哐哐当当的又是几下剧烈的鸣锣声。
南过的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但九十八号却像是在锣声中燃起了斗志,从身后抽出一截铁杖,然后就哇哇大叫着冲了上来,多年的狗场生活毕竟不是白混的,他激发出体内斗气聚集在脚下,前突的身影就像离弦之箭一般轻盈迅捷,铁杖照着南过的天灵盖直劈而下,两只脚却虚点着地面,准备根据南过的反应随时变招。
但南过没反应,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等着那截铁杖劈下来,然后他才后发先至的抬起手牢牢抓住铁杖,另一只手径直的伸出来,一把抓住了九十八号的衣襟,然后,南过就推着对方的身体,一步步走向擂台边缘。
九十八号两腿绷直,用尽浑身力气想让倒退的趋势停下来,但擂台上的石板相对平滑,让他有些无从着力,他只好将有限的一点斗气凝成利锥楔入地面来阻挡南过的推进,只是南过手上力气不增不减,依旧稳定的推着他走向擂台边缘,铺地的青石板被他的斗气犁出了两道深壑。
眼看着就要被推下擂台,九十八号心思电转,急中生智,准备去攻击南过的眼睛,南过只有一只眼睛,无论是谁与之交手恐怕心里都会生出戳瞎他的预想,可是正当九十八号并起左手中食二指,想要行险一搏反败为胜的时候,他却在南过唯一的眼瞳中看到了一缕游弋的暖红色,那一缕暖红并不如何明显,甚至不仔细看都很难被人察觉到,那缕红就像是巡游在水面之下的赤色墨彩,不时就会展现出种种变幻莫测的形状,一会儿是花鸟鱼虫,一会儿又是山河日月,仿佛那一缕朱红的墨点就能幻化成世间百态。
当九十八号从恍惚失神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晚了,他发现自己躺在看台靠后的石阶上,印象里就只记得南过眼中的一抹暖红,之后的事便完全没了记忆,他茫然的看向擂台,发现台上正有几个年老监犯在搬运尸体清扫场地,也不知道在自己恍神的这段时间里,擂台上又进行了几场生死对擂。
演武场中鼓声渐息,主事人已经不再安排上场的人次,草草说了几句概括总结之后就开始安排贵人们离席。
狗场的年终大比第一天,算上午前的两场顶级对决,一共对擂了八局,死了六人,死状五花八门,每一局的获胜者也都不同程度损伤挂彩,目前只有南过毫发无伤。
贵人们全部离席之后,狗场这边的人也开始三五成群的向外走去,赢了对擂的几人大喊大笑着,呼朋唤友去自己家里喝酒庆祝,边上的人也不论关系远近都跟着起哄。
在狗场中熬过一年以上的人都清楚,大比的第二天开始,活局对擂会逐步增加,幕后统筹的人会将战死的人数控制在四成左右,让狗场只留下七八十个刑徒,人头数量锐减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补充,过段时间,只要让大比最后胜出的状元带上狗场内的女人们去外面各个牢营中巡游几天,当众做一些撩拨男人欲望的举动,总会有大批耐不住饥渴的监犯嗷嗷乱叫着报名进入狗场。
当南过回到破落的小院时,一个大漠武士已经提着两个蒸汽腾腾的笼屉恭候多时了。
南过推开屋门,回头对那武士说道:“进来坐坐!”
“不了!”
这个大漠武士是新面孔,既不是和南过发生冲突的那个,也不是代替他们主人向南过致歉的那个。
“这些馒头,有五十个吗?”
南过盯着武士手上的笼屉问道。
“自是不够的!”
武士很努力的挤出了个笑容来,用字正腔圆的大厉官话说道,“主人说,一次送来太多您也未必吃得下,若是放冷了留待下一餐再吃的话,上好的美食也会失了滋味,所以主人吩咐我,今后几天分批将食物送来给您,您尽管享用便是,明天还是这个时候,我会准时送过来。”
“太客气了!”
南过眉开眼笑的接过笼屉,一股食物的香味瞬间飘了出来,很明显,笼屉里并非只有馒头。
“您慢用,我先告辞了!”
武士双手抚胸低头颔首,脸上不知不觉就恢复了冷冰冰的神情。
“你们没有朝馒头上吐口水吧!”
南过将上面的笼屉掀开了一道小缝,看到一圈馒头中央还摆放着一只烤好的小乳羊。
饭菜里被人下毒他是不怕的,他已经隐隐约约了解到了两仪吐纳对于体内毒素的克制作用,但他怕那个女奴会暗中恶心自己。
武士愣了愣,暗自在心中对眼前这人的下作心思腹诽一番,然后强挤出个笑脸说道:“您只管放心,我们大漠人向来不会糟践任何食物,每一粒麦,每一颗盐,都是圣神带给世人的无私馈赠,亵渎食物便是亵渎生命,便是亵渎圣神的恩典,只有你们中土人才……
,……
才那么不拘小节!”
“这么说,你们那个遮着脸的奴隶不是大漠人吗?”
“她当然是,您为何会有此问?”
“一切冲突的开始,就是因为她糟践了我的一个馒头,那是我的午饭,却被她用脚踩成了泥巴!”
“居然有这等事,难怪她当时讲述经过有些支吾,但我还是想要请求您的宽恕与谅解,不要与一个疯女人计较这些!
主人的这些食物都由专人打理,她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所以请您放心食用。”
“她是疯子吗?
虽然看着挺像,可你要是不说我还真不敢信!”
“她并非疯子,只是,也与疯子相差无几了。
成为奴隶之前,她也是个世家贵女,锦衣玉食的生活已经成了习惯,一夜间沦为奴隶,心中难免适应不来,于是被主人买回家后她便寻机出逃,而且逃了两次,第一次被捉回来,主家就给她脚上带了镣铐,第二次被捉回来,就直接在她脸上烙下了‘逃奴’的字样,又在她额头上烙印了主人的家族徽记。”
“然后她就疯了?”
“然后她就觉得自己的人生再无指望,所以她行事的所思所需,不能以常理度之。”
“她想死,自己去跳河不就好了吗,跟我那可怜的馒头叫什么劲?”
<!--PAG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