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全五卷)-291.第291章 臭佬_废文网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291.第291章 臭佬(2 / 2)

最新网址:www.feiwen5.com

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身,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

臭佬必须记住这点。

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

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

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

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

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

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

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

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

半年,或许更久。

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

我又怎能知晓?

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

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

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

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

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

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

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

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

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

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

几根脚趾呢?

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

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

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

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

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

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

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

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

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

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

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

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

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

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

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

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

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

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

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

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

<!--PAGE 5-->

他右耳戴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

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

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

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

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

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

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

“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

臭佬就是这样。

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

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

“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

“你再仔细瞧瞧。”

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

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

“是他?

这怎么可能?

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

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

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

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

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

我作恶多端,我……”“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

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

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

<!--PAGE 6-->

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

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再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

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

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

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

他怎能不理解呢?

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

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

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

“我吃了一只老鼠。”

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

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

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

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

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

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

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

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

“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

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

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

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

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的。

珊莎才是大美人。

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

真是孩子气的想法。

不过,说到艾莉亚……

“我记得她。

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

“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

“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

“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的,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

<!--PAGE 7-->

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

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

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

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

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

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PAGE 8-->

最新网址:www.feiwen5.com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