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
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
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
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
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
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
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
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
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
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
“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
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
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
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
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
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
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
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
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
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
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
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
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
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
“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
他不止一次地抱怨。
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
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
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
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
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
也许就是今天。
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
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
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
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
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
“这里只有咱们,洋葱。”
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
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
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
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
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
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
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
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
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
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
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
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
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小林、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
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
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
当艾德瑞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
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
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
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瑞克的曾孙,人称‘冰眼’。
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
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
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
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
“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
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
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
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的没错。
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
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
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
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
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建议,他希望自己能更睿智一些。
他给三个幸存的儿子也每人写了一封信,好让他们记得那个用四根指节换得他们出世的父亲。
给史蒂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得简短又生硬,说实在的,他对两个小儿子的了解,不如对那些在黑水河上被烧死、淹死的大孩子那么深;给戴冯的信要长一些。
他告诉儿子,对其能当上国王的侍从,他感到万分骄傲。
他又提醒儿子:你是长子了,要时刻记得保护母亲大人和弟弟们。
请禀告陛下,我已尽全力,他的信如此结尾,使命未竟,我深表歉意。
在君临城下黑水河上的冲天大火中,我丢了手指骨、丢了幸运符。
戴佛斯缓缓地翻看信件,每一封都读了又读,犹豫着是否应该增删文字。
他本以为一个将死之人会有很多话要说,但他实在写不出什么来。
我这辈子过得并不赖,他试图安慰自己,我从跳蚤窝的小子一路升迁为国王之手,还学会了读写识字。
他还在伏案读信,忽听见铁钥匙插进门锁里。
半晌之后,牢门摇摇晃晃地打开。
进门的却不是狱卒。
这人高高瘦瘦,脸庞轮廓分明,一头灰棕色乱发,腰上挂了把剑,肩上用钢甲铁拳形状的沉重银扣扣了一件深红色披风。
“席渥斯大人,”他开口道,“时间不多,请随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看着陌生人。
这个“请”字让他迷惑。
对一个即将被处砍手砍头之刑的人如此礼貌,实在很奇怪。
“你是谁?”
“罗贝特·葛洛佛,很高兴跟您见面,大人。”
“葛洛佛。
你是深林堡领主。”
“我哥哥盖伯特才是。
说来这多亏了你的国王史坦尼斯,他帮我们赶走了窃居城堡的铁婊子,将深林堡归还合法的主人。
你被监禁在这里时,外面发生了很多事,戴佛斯大人。
卡林湾已经陷落,卢斯·波顿带着艾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回到了北境,佛雷家族还派出一支军队为他撑腰。
波顿随后放出乌鸦,要整个北境的领主都到荒冢屯向他宣誓效忠,并交出人质……
同时见证艾莉亚·史塔克与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婚礼,这场婚姻之后,波顿家族就可染指临冬城。
好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选择吗,大人?
跟你走,或是交给加尔斯和‘卢小姐’处理?”
“卢小姐是谁?
其中一个洗衣妇?”
葛洛佛不耐烦了,“你跟我来,一切自有解释。”
戴佛斯站起身。
“如果我死了,恳请大人将我的家信送达。”
“我保证办到……
但你要死也不会死在我葛洛佛或是威曼大人手上。
快走吧,随我来。”
葛洛佛带他走过一个黑暗的大厅,下了一段磨旧的阶梯,穿过神木林——这里的心树长得如此纠结高大,以至于包裹了周围所有的橡树、榆树和桦树,苍白的粗壮枝条甚至挤进了墙壁和墙上的窗户。
心树的树根有成年男子的腰部那么粗,树干宽阔无朋,使得早久以前刻上去的人脸显得肥胖而又怒气冲冲——打开一道生锈铁门,停下来点燃了一支火炬。
等火炬烧得红旺,他又领戴佛斯下了更多阶梯,来到一个桶形天花板的地窖。
地窖墙上全是水,凝结了许多白色的海盐,他们脚涉海水继续前进,穿过了许多地窖。
这里有一排排狭小、潮湿、散发出恶臭的牢房,条件跟戴佛斯被关押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语。
地窖尽头是一面空白石墙,葛洛佛凑上去一推,前面就出现了一段狭长的隧道,隧道的阶梯向上。
“我们到底在哪儿?”
戴佛斯边走边问,话音在黑暗中轻轻回响。
“我们在阶梯之下的阶梯——在城堡梯正下方,直上新堡。
这是条密道,大人,这是为了防止你被外人发现,世人都以为你死了。”
死鬼的麦片粥,戴佛斯边想边爬。
阶梯尽头是另一面墙,但这次是抹灰的板条墙。
墙后的房间温暖舒适,陈设了各式家具,地上铺有密尔地毯,桌上点着些蜂蜡蜡烛。
戴佛斯听见不远处传来笛子和提琴的演奏声。
一面墙上挂了张褪色的羊皮地图,描绘出北境地形。
肥胖的白港伯爵威曼·曼德勒就坐在地图下方。
“请坐,”曼德勒大人今天穿得富丽堂皇:浅蓝绿色天鹅绒外套,外套边沿、袖子和领口上都绣了金线,金质三叉戟搭扣将白貂皮披风扣住,“饿不饿?”
“不饿,大人,你的狱卒为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渴的话,这里有酒。”
“我是来跟你谈判的,大人。
国王指派我来,可不是陪你喝酒。”
威曼伯爵叹了口气。
“我待你很不公,这我知道。
虽说我有我的苦衷……
来,请坐,我请求你,坐下来喝几口,为我儿平安归来干杯。
威里斯是我的长子和继承人,他现在回家了,你听到的就是欢迎宴会的声音。
他们在人鱼宫里享用七鳃鳗派和鹿肉烤栗子,薇尔菲德在陪她的佛雷未婚夫跳舞,其他佛雷则举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透过音乐,戴佛斯听见了模糊的话语和杯盏交碰声。
他什么也没说。
“我刚从高位上下来。”
威曼伯爵续道,“跟往常一样,我吃得太多,而白港路人皆知我肠胃不好。
不出意外的话,对于我在厕所里待上很长时间,我们的佛雷朋友不会起疑。”
他把自己的酒杯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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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喝吧,我不能再喝了。
先请落座,我们时间有限,需要讨论的事情却很多。
罗贝特,请你给首相大人倒酒好吗?
戴佛斯大人,您不知道,您已经死了。”
罗贝特·葛洛佛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拿给戴佛斯。
他接过来嗅了嗅,喝了一口。
“请问我是怎么死的呢?”
“被斧头砍死的。
你的人头和双手就挂在海豹门上,直面港口。
你的人头现在已经腐烂了,好在我们把它插枪上之前,先用焦油泡过。
据说食腐乌鸦和海鸟曾为你的眼睛大打出手。”
戴佛斯不安地扭着身子。
知道自己成了死人,感觉真诡异。
“请问大人,那个替死鬼是谁?”
“有关系吗?
戴佛斯大人,您有一张平凡的脸——希望我说这话没冒犯到您——那人跟您肤色一致、鼻子形状一致、两只耳朵没有任何残缺、长长的胡子也很容易修剪成您的样式。
您放心,我们对焦油处理的结果相当满意,而塞进他嘴里的洋葱进一步扭曲了面部特征。
巴提穆斯爵士亲自动手,把他左手的指节切掉,就跟您的手一样。
那家伙是个罪犯,如果能让大人您安心的话,我可以说,他这一死的意义比他一辈子的贡献加起来还大。
大人,其实我对您毫无恶意,人鱼宫中那场表演全是做给我们的佛雷朋友看的。”
“大人您真会演戏,”戴佛斯道,“您和您一家人把我完全骗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