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全五卷)-311.第311章 臭佬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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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第311章 臭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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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这个……

臭佬……

若你没把他折腾到不堪驱使的地步,他对我们就还有点利用价值。

在我后悔干你娘的那天之前,拿钥匙来,打开他身上的锁链。”

臭佬看见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团,他看见了老爷嘴唇上闪烁的唾沫星子。

他觉得老爷随时可能抄起匕首跳过桌子去拼命。

然而拉姆斯涨红了脸,那双淡色的眼珠避开了他父亲更淡的眼珠,接着他就去找钥匙了。

当他跪下来解开臭佬手腕脚踝上的镣铐时,倾身低语道:“什么都不准告诉他,但记下他说的每个字。

不管那达斯丁婊子对你保证些什么,我都会把你要回来。

你是谁?”

“臭佬,老爷。

我是您的人。

我是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的确如此。

等我父亲带你回来,我会再要你一根指头,不过我让你自己选是哪根。”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

“为什么?”

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

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

求求您,不要……”老爷扇了他一耳光。

“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

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

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

老爷,我……

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

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

至于气味……

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

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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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我怎么称呼?”

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

“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

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露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

“老爷?

我是说——”“——老爷,得换成‘佬爷’。

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

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

佬爷。”

“好多了。

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

求您原谅,佬爷。”

“我有什么好原谅的?

你这么臭是我儿逼的,并非出于自愿。

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过。”

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

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

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

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

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

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

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

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

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

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

我没弄明白的是……

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

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

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

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

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

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

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

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

臭佬应和道。

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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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老……

佬爷。

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

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

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

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

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

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

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像两颗熟透的李子。

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

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

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

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

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

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

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

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

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

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了个半死,逐出了磨坊。

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

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

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统治原则。”

“精妙的原则,佬爷。”

“但那女人违抗了我。

你也看见拉姆斯的德行了。

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一起。

她不停地在他耳边灌输什么应得的权利。

拉姆斯本该心甘情愿磨一辈子玉米,他以为自己有能耐统治北境吗?”

“他为您战斗过,”臭佬冲口而出,“他很强壮。”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也很强壮。

至于他战斗的方式,我是见过的。

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师,第一个臭佬,而臭佬对于兵器一窍不通。

我承认,拉姆斯的确很凶猛,但他舞起剑来就跟屠夫剁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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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所畏惧,佬爷。”

“他应该畏惧。

心存畏惧,才能在这个充满谎言与背叛的世界上生存。

即便在这里、在荒冢屯,乌鸦也依旧盘旋,等待用我们的尸体展开盛宴。

赛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们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剑,至于妓魇……

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背地里却很会耍小聪明,何其阴险。

拉姆斯应该惧怕他们所有人,就和我一样。

你下次见到他,记得告诫他。”

“告……

告诫他懂得惧怕?”

光想想那场景,臭佬就受不了,“佬爷,我……

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我明白。”

波顿公爵叹口气,“他的血液有问题,需要用水蛭治治。

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

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

不过对拉姆斯来说……

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

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

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

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

说起马……

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

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

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

多米利克,我……

我听过他的名字……”“拉姆斯杀了他。

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

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

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

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

告诉我,亲王殿下……

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

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

也许公爵弄错了。

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

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绝不是因为我。

“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

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

她之前的两位在**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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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

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

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

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

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

“老爷,我——”“佬爷,记得吗?”

“佬爷。

我能问一句……

您想要我做什么?

我是废人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

我百无一用,而且……

我的气味……”“洗个澡,换身衣服,气味就好了。”

“洗澡?”

臭佬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我……

我宁愿不洗,佬爷。

求求您,我身上……

我身上有伤,而……

而且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爷给的。

他……

他说,没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脱……”“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顿公爵很有耐心,“太恶心了。

它们不仅被扯得稀烂,脏得不成样子,还散发出血和尿的味道。

况且穿得这么薄,你一定很冷。

我们会给你换上温暖柔软的羊毛衣,或许再加一件毛皮镶边的斗篷。

你觉得这样够吗?”

“不。”

他不能脱下拉姆斯老爷给的衣服,不能让他们看见他。

“还是说你喜欢丝绸和天鹅绒?

我记得,你过去很喜欢这些东西。”

“不,”他尖叫声明,“不,我只要这身衣服,这是臭佬的衣服。

臭佬臭佬,不见为好。”

他的心像在打鼓,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

“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爷,不要脱我的衣服。”

“那么,至少你把衣服拿给我们洗洗?”

“不,不,佬爷,求求您。”

他用双手环住破烂的上衣,伏倒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会命令卫士们即刻上前,当街剥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

波顿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后并无灵魂,“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您欠我?”

他心中的一部分尖声提醒他:这是个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儿子一样,他儿子不过是他的倒影。

拉姆斯老爷一直在用希望来玩弄他。

“您……

您欠我什么,佬爷?”

“整个北境。

你拿下临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台与灭亡。”

他轻蔑地挥了一下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他们短暂旅程的终点是荒冢厅的木城墙。

座座方塔楼上飘扬着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锁链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驼鹿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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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陶家的旗帜是褐色与金色的V形条纹、史拉特家的旗帜是灰底的白色双盾纹,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以四只不同颜色的马头作为纹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们笑称莱斯威尔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纹章颜色达成一致。

在所有这些旗帜之上高高飘扬的则是一千里格之外、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老磨坊的风车声伴着臭佬骑过城门楼,来到长满野草的庭院。

马童们跑出来照料马匹。

“请跟我来。”

波顿公爵带他走向主堡,那里飘扬的是已故达斯丁伯爵和他寡妇的旗帜。

伯爵的旗帜是交叉长斧上的尖顶王冠;她则加上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色马头,形成四分纹章。

沿宽阔的木阶梯走向大厅时,臭佬的腿不自觉地发起抖来,逼得他边走边休息。

他抬头望向大荒冢野草覆盖的山坡,有人说这是“始祖王”的坟墓,始祖王即领导先民来到维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说这是某位巨人王的坟墓,所以才这么巨大;更有少数人宣称这不是坟冢,只是个山丘而已。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也太孤独了,因为周围都是狂风呼啸的平原。

大厅内,有个女人站在火炉边,用将熄的余烬来温暖一双细手。

她全身黑衣,从头罩到脚踝,没戴一点儿金银首饰,但气质却高贵逼人。

尽管嘴角已有了皱纹,眼角的皱纹更多,但她站得笔直挺拔,面带英气。

她的头发半棕半灰,在脑后绑成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

她问,“那小子呢?

你的野种不愿放人?

这老头是他的……

噢,诸神在上,什么味道?

这家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吗?”

“拉姆斯一直把他带在身边。

芭芭蕾夫人,请容我向您引见铁群岛的合法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

不,他心想,不,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见的,他会的,他会的,他会伤害我。

她噘起嘴。

“我没想到他成了这副模样。”

“我们手上只有他。”

“你的野种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想只剥了几块皮。

几小块皮,不碍事。”

“他疯了吗?”

“或许是的。

这有关系吗?”

臭佬实在忍受不下去了。

“求求你们,佬爷,佛人,你们弄错了。”

他双膝跪地,颤抖得像冬季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眼泪滚下他饱受摧残的脸颊,“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变色龙死在了临冬城。

我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狈如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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