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沧澜神念一动,识海之中的伏魔金刚瞬间闪烁起金红色的光晕,下一个瞬间,金刚切换成饮火明王法相。
“既然识海中的法相切换自如,那么再遇到强敌时,金刚是不是可以以饮火明王法相出现?”
魏沧澜不免思考起来。
“还有……”
“烈日焚焰酒葫芦是极为强力的法器,属于最高品级的存在。”
“虽然酒葫芦现在被镶嵌在莲花座上,但在对敌时,它能不能拿下来,为我所用?”
念头在心中一闪,魏沧澜就感觉识海中金红光晕再度闪烁。
再睁开眼时,魏沧澜的手中,正是烈日焚焰酒葫芦。
果然可以!
和之前的场景一模一样。
之前吸纳的玄冰晶核,可以从拿出来。
金刚镇压的血魔珠,也可以拿出来。
所以,酒葫芦能拿出来自然不在话下。
很好。
很牛批。
酒葫芦不仅能让我的修为提升,还可以拿出来作为法器来辅助战斗。
草,无解。
以后若是再吸收什么保命的法器,比如瞬间能移动到千里之外。
那老子遇见打不过的对手,我还跑不过吗?
呵呵,无敌!
魏沧澜越想越兴奋,想想以后又多了一个装逼维持人设的手段,他嘴角就不免勾起笑容。
一上午时间,魏沧澜都在客房中运气修炼。
虽然提升的速度很缓慢,但他还是乐此不疲。
直到中午时,他才满身是汗的睁眼起身。
拿出木桶,打来热水,魏沧澜便脱了衣服浸泡其中。
热气腾腾,修炼所带来的疲惫很快就一扫而空。
魏沧澜靠在木桶边沿,透过窗子望向蔚蓝如洗,一尘不染的天空,他伸了个懒腰。
慢慢来吧,慢慢提升修为。
距离仙界的无间灾祸还有九十六年,为确保倒时我能准确无误的手机残魂,不被人干扰,修为也只至关重要的。
即便到时拿到残魂就能飞升,但这等待的期间,避免不了有什么其幺蛾子,所以也要让修为尽可能地提升。
有了修为才能保证自身安全。
也能更好地教导弟子。
总不能一直以炼气筑基的实力,去哄骗妤儿灿曦她们吧?
俗话说得好,肚子里没二两墨水,怎么教人?
魏沧澜又泡了一会,才起身擦干穿衣服。
正巧这时,楼下的店家上来敲门。
“何事?”
“公子,韩老已经在楼下了,等您呢。”
“嗯,我马上下去。”
魏沧澜语气很平淡,他拿起桌子上的一根带子,随意地将长发束成高马尾。
看着铜镜里倒映的俊俏模样,魏沧澜不免摇头苦笑:
“也就是这一世幸运,得到这么个好皮囊。”
“若是放在上一世,敢留这么长的头发,还梳个马尾辫,得被人笑话死。”
上一世的现代社会,男人自然都是发型精干,无人留太长的头发。
但这一世不同,大虞还是古代社会,男人自然也是须发。
魏沧澜也不例外,他不会违背时代审美而标新立异地剪成秃子,索性就随波逐流,束成高马尾,看着洒脱不羁中又带着雍容,符合他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