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
夏四月的一个清晨。
天还是蒙蒙亮,围墙、屋子、树荫都是模模糊糊的,一群在王宫当差的年轻小吏就已经从住处走出来,聚在院子内,准备结伴去王宫上值。
一张张青春的脸带着兴奋和期盼。
“今日是隆重的大日子,天下八百诸侯要来午门向天子行朝贺大礼,咱们可千万不能迟到啊。”
“嗯,今日可不比平时,要是误事,会惹大麻烦的,说不定会掉脑袋。”
“那就快点走吧,别墨迹了,我们礼部还有好多事要准备呢。”
“咦,好像没见赵墨,这家伙不会还没起床吧?”
“我去叫叫他。”
一个脸上长满雀斑,胖墩墩的小吏噔噔噔地跑到赵墨住的屋子门口,用力拍门:“赵墨,赵墨,你在里面吗?”
屋里没有回应。
啪,啪,啪。
小胖墩继续拍门。
此时,屋子的主人赵墨正咬紧嘴唇站在门后一声不吭,他的脸因为紧张而有点发白。
小胖墩又喊了两声,其他小吏就纷纷说道:“别叫了,他多半已经进宫了。”
“是啊,像今日这种好机会,他肯定赶得比谁都早。”
“那是自然,天赐良机啊,他又有借口找人家诸侯索要礼钱了。”
“他捞钱的本事咱们可学不来,各种说辞那是一套一套的,这是从娘肚子里直接带出来的绝活啊……”
众小吏一边说话,一边往侧院外面走,声音很快就小了下去,直到完全听不到。
赵墨把耳朵贴紧门缝,直到外面没有一点声音,他这才略微放松心情,走到床边开始收拾包袱。
今日,他准备逃亡。
赵墨其实是现代人,半个月前才穿越到这个封神世界,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大奸臣尤浑的手下。
很快他发现自己的处境十分不妙,随时有丢命的风险。
费仲、尤浑是大商朝廷最臭名昭著的奸臣,整日在纣王耳边进谗言,把持朝政,大肆收取钱财,早被忠臣们恨得咬牙切齿。
而赵墨作为尤浑的心腹,尤浑干的坏事他一件都没落下,全程参与。
不止如此,有些坏事尤浑不便出面,就叫赵墨代他去做,这样一来赵墨给人的印象甚至比尤浑还差,他时常能从忠臣们看他的眼神中感受到凌厉的杀意。
“这就是一个白手套的原罪。”
“我很害怕,我要离开朝歌。”
“我对封神没兴趣,也不想扬名立万,我只想逃到一个遥远的地方,换个全新的身份苟起来,过个普通人的小日子。”
赵墨很快在心里确定了人生目标。
然后暗中准备。
起初他以为事情可以不用急,可以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找一个最合适的借口,让自己悄然离开王宫这些忠臣的视野。
反正尤浑是在几年后才死于姜子牙的冰冻术,在这之前,有尤浑这个大靠山在,忠臣们再如何恨他,都不可能真正落实于行动。
毕竟打狗要看主人面,主人正在纣王那里受恩宠呢。
但昨日的一件事让赵墨慌了。
那是黄昏,赵墨帮尤浑清点完厚厚的礼单,从屋子出来,远远看见首相商容领着一帮商党成员从文书院外面进来,谈笑风生。
赵墨一直想找机会改善自己在对方阵营心目中的形象,就刻意跑过去打招呼。
“小人给丞相和各位大夫请安了。”
他非常谦逊的行礼,把腰弯成了九十度。
若是原主在以前,弯腰三五度,意思意思一下,也就交差了。
这体现了赵墨满满的求生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