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战马,都喂过丹药,非常强壮,可以负前几百公斤重的东西,跑起来快如风。
千里马也不过如此。
而且战马对自己的主人,十分忠诚,一个口哨,可以让它跑过来。
除了马之外,他们还养了几只大老虎当宠物,是猎人从山上捕捉的老虎崽。
然后他们把老虎崽养大了,像宠物狗一样乖巧。
不一样,是它们很大,很壮,比普通老虎还要大二倍以上。
“娘子,我要跟太子殿下上京了,家里的孩子,辛苦你了。”这大男人对自己的娘子说。
“嗯,嗯,去吧,现在孩子长大,都上学去了,我不会太辛苦的。”这女人说。
“如果想念我的话,就写信给我,咱们城里的兄弟,会把信送到军营里给我的。”他想到林炜枫留下一下兄弟传书信。
“知道啦,不过你得小心点,一定要活着回来,这里有你的家,你的夫人,孩子……”
“我会的。”
这些年里,他们除了学习之外,林炜枫还传授他们孙子兵法等等。
和他们讨论着不同的战术等等。
有时候,还让他们远征国内一些山贼出没的地方,而不是一味纸上谈兵。
可以说,这些部下,都是身经百战的。
这一天。
林炜枫他们出发了。
三千部下,每一个身上都穿着一套黑色盔甲,身后披着一件黑色的披风。
这披风上面刺绣一条金龙,多数都是他们夫人亲手刺绣的,前后有相思之字。
无非让他们想起远方的亲人。
他们的坐骑战马也是一样,一套黑色的盔甲,可以保护它们不会被射伤。
不一样,是他们手上的兵器,有青龙偃月刀,长枪,方天画戟,每一把都二米左右。
腰间还有一把长剑,小腿上面也有一把非常锋利的匕首。
“走!”
还有几天,林炜枫就十五岁了。
他现在像一个大人一样,身高一米八,英俊无比,帅气逼人。
不过他身上,穿着不是盔甲,而是一身白衣胜雪的古装,披风也是白色的。
他的兵器,是一把古剑。
但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拔剑,只知道与身后部下一样,兵器不离手。
林炜枫他们出城。
远在不知几里的京城,各大官员收到飞鸽传信了,说林炜枫他们开始上京。
路途五天。
每经过的地方,他们都在城池里体息,大吃大喝的,不缺钱。
住的地方,也是客栈,把城内所有的客栈给包下来。
“太子殿下,要不,你们住城主府内吧,我会让下人招待你。”城主亲自迎接他们。
心里暗想:“我个娘的,他身后是三千精兵,还是三千大将?”
每一个虎背熊腰,一身盔甲,怎么看,都不像是士兵,反而像将军多。
要知道,士兵的装备,可以没有这么精良。
而且他们的宠物,跟着四个大老虎,普通的马被吓跑了呢。
“不用了,我们住客栈就可以了,你派下人到客栈里,好好招待我的部下们。”
“是,太子殿下!”
要知道,面前这个少年,未来可能是大秦帝国之主,他的话,就是国王的话。
“九皇子,咱们的补级,怎么办?”刀九问。
“枪九,一会儿,你们补级去,把马车的肉干,干粮都装满。”林炜枫对一个把长枪玩到出神入法,自封自己为枪九的家伙说。
还有一个也叫刀九,一身刀法出神入法,被林炜枫封为千夫长。
三千人,身后马车不到十辆,马车上面的装满各种吃的,喝的。
他们也经特训过,可以做到二天一夜不吃不喝的,精神还是好好的。
但现在不是打仗,每一天至少也要吃一顿好吃的。
所以,经过的城池,都让他们大吃大喝,还打包挂在自己的战马身上。
肉包子不能少,烧鸡腿什么的,都有。
身后数辆马车,运的都是水,还有肉松大饼等等。
少量的酒水。
林炜枫他们的马车,与普通的马车是不一样的,车轮装有钢珠子,马匹拉起来,不费吹灰之力,除非遇上一些坑坑洼洼。
所以,马车上面的拉的东西,都是好几吨以上。
还有老虎吃的粮也带上,就是生鸡,或是牛肉!
大秦王宫内。
“陛下,现在太子殿下已经到广凌城了,明天就会抵达京城!”探子回报。
“通知下面的文武百官,明天到城外迎接太子殿下。”林帝脸上掩饰不住的笑容。
情报上,说林炜枫部下三千战将,不是士兵。
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武将,国内的山贼都是死在他们手上。
如果有这些战将出征的话,还怕挞子帝国入侵吗?
所以林帝这几天,等得度日如年的。
“陛下,你也要迎接他吗?”
“要,要,都通知下去,文武百官迎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