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失血过多,各种感觉已经不灵敏,濒死让他开始出现幻觉,他仿佛听到靴子敲打着石板路地面的声音,将要合上的视野中,闯进来一双皮靴,皮靴踩住了他的脸,他已经麻木了,感觉不到疼,可心中的愤怒还是如野火一般疯狂燃烧,如果他还有力气,他一定会破口大骂。
皮靴子的主人拿着短刃,勾住了他的脖子,罕见的绿色瞳孔中闪烁着阴森的光。
“蛆,去死吧。”
他正要动手割断阿岚的喉咙,让阿岚彻底断气的时候,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别动,拿你的命换这个蛆的命,不值得吧。”
“张超。”
这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尽管如此,也能听出来他的震惊,他肯定想不通,为什么可以有人悄无声息地接近他。
“不错,能认得我的声音,看样子你挺关心我的。那你不如给我个面子,送个人情给我,也不枉你私底下关注我这么久。”
“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过奖,见好就收吧,要不然我还有更不要脸的,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别逼我嘛。”
“你以为这真的给你吓得住我?各为其主,你为部队卖命,我也要为公司尽责,这只是一份工作罢了。”
“那你动手,我抓住你和抓住阿岚是一样的。看得出来,你的级别比阿岚还要高,我更愿意拿你回去交差。”
他的身体一怔,头稍微转过来了一点,从眼角的余光,我已经看见他对我的滔天恨意,要是眼神可以杀人,我已经在他的眼神之下死了几百回了。
“我会和他同归于尽。”
他哑着嗓子刚说完,手上的刀就往上提,我骂了句卧槽,这家伙真的是不要命的,只好抡起枪对着他的后脑勺砸了下去。
就在这一瞬间,他闷哼了一声,手被一个不知何处打来的东西敲中,手腕顿时像是废掉了一样折了下来,刀掉在地上,刀刃敲击着石板回声不断。
我正奇怪是怎么回事,眼前的黑影一闪,我的手腕也一阵巨疼,手上戴的上百万的瑞士表一下子碎了,还好它帮我挡了一下,要不然我的手就废了。不过饶是如此,这一下也打得我手腕发麻,握不住枪,枪脱手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