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殿一方已经清楚表示了立场,他们是基于民生与竞争力才会同意设立工会,一旦有人越过这条界线,那么成立工会一事将不被认可。
换言之,若想在其中获得好处,就必须把看似限制条款的枷锁的洞开到最大,正如同手铐脚镣上的洞,只要大到手脚能自由进出,这两者便形同虚设;也可以在条款的用字上做手脚,“应为”、“得为”等用字可是天差地别,代表了出事是否有转圜空间的问题;更可以利用特殊情况的增设条款上下其手,做起事来好处收尽又名正言顺;最过分的则是订下神殿必须履行之义务,可让人纵使做了遭人唾弃的事还有钱可拿,奉行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之法则。
“个人在这里想提出意见,既然是为了控制价格并与商人谈判,那么想请问各位,工会究竟应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要是一位农人这一季种麦子价格不好,下一季改为种植黑麦,难道负责谈判者还是同一个团体吗?要是这位谈判者为了让多数人种的小麦有好价钱,而与商人利益交换,压低了黑麦的
价格又该怎么办,所谓的工会究竟该以商品为依归,还是以人为依归?”
“神殿认为还是以人为依归,毕竟神殿管理的是人不是商品,不过这确实是个问题,关于这点应该被附设在工会体制内作为探讨,相信只要将谈判职务做出限制就可以避免。”
一名与会者率先提问,其问题并不尖锐,但确实挑起了最初的战火。
“那么职业该如何分别,一个人如果既是农人又是工人该如何定义,如果一整季只种出几颗果子算农人吗?如果一整季只做出一张椅子算工人吗?其中明确的分野又在何处,究竟谁才能够加入职业工会,一个人能加入的只有一个工会吗?若是地主与佃农,那么谁才算是真正的职业工作者?”
第二个提问者的问题更显尖锐,充分刺向了职业工会内部潜藏的隐患,确实若有商人拐了个弯成为地主,那么农人还是会被变相剥削,事情并未改观,而且随意做点工艺品藉此鱼目混珠,混入工会中影响工会决策也是一种手段,都有潜藏的风险。
“关于这点,神殿的备案是收税,成立工会必须收税,而加入者也必须缴会费给工会,藉此限制那些得利不足的人加入。”
话刚说完,议会上杂音四起,神殿方的处理方式成为了一个引爆点,成立工会竟然要收税对某些人而言是件荒唐的事,就此议会中的口舌之争揭开了序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