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不出意外的话,他姓李的说不定今晚还要来闹一次,若是三公子不出面的话,估计这件事情很难处理了。”郝掌柜皱着眉头,很不好意思的说道。
在之前,这个郝掌柜有意无意间也将自己女儿给大肆赞扬了一番,其中的意思,是个明白人都知道。
虽然凌家目前还斗不过镇北王李家,不过在霸天城,凌家完全是一方巨头了,并且还与霸天帝国的财神——龙家,乃是亲家关系,作为普通百姓,能够与凌家联姻,那是何等幸运的事情?直接就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再说了,人家凌家三公子年纪也不大,不过才十八、九岁,也是相貌堂堂,仪表潇洒,不像那些达官显贵一般,不是七老八十就是三十而立了,一群老牛还想吃嫩草。
凌天站起身来,道:“这样吧,有劳掌柜带路,我想见一见袖云。”由于深受前世现代思维的影响,所以凌天要为凌战严格把关,在凌天心中,在前世有着不少的拜金女,当别人家大业大的时候,她们就黏你,没有家业过后,她们就会像甩狗屎一样甩掉你。
所以凌天也不能有丝毫的差池,万一这个袖云是个拜金女的话,他也好为凌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毕竟凌天的实力已经暴露了,相信过不了一段时间,绝镶圣城的人就会找上门来。
这也是无奈之举,凌天的力量虽然不强,但心中对凌家的责任感,还是非常强烈的。而且之前在城北的丹药行里,凌战可是没少帮过自己,因为宋家与镇北王的关系。不断到凌家的丹药行挑事,凌战知道凌天没有炎力,非但没有半点歧视,反而每次动手都冲再前面,也不知为凌天挨了多少次。
按照凌战的话来说,虽然自己不是凌家的直系血亲,不过凌家众人待我如己出,自己也早就视凌家为自己的家了,如今凌家有难,四兄弟自当齐心协力。虽然之前因为南宫月的事情,自己心里不爽了很久,不过此等芥蒂,也早就化开了。
尽管凌战在之前还是当过一次坏人,但转念一想,自己追了几年的女子在眨眼之间,就彻底喜欢上了别人,换做谁,心中也不好受,这些凌天也都能够理解的。
郝掌柜站起身,叫上几个店小二,吩咐了一些事情之后,便领着凌天往城南走去。
期间,二人一起吃了顿早饭,凌天也了解到了不少关于袖云的情况,无一列外,这袖云他娘在凌四公子面前,简直将自己女儿包装成了一副大广告,不住得推销着,大肆赞扬,赞扬得昏天地暗。
什么琴棋书画,吟诗赋对样样在行,又是温柔贤惠,肤白貌美,知书达礼的。听得凌四公子完全头晕了。而袖云的家庭状况,凌天也有所了解,袖云父亲原本是霸天帝国军方的一名军人,不过十年前与浩云帝国那场战争中,落下了残疾,双手至今还不能自由活动,而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几乎一大家子人全靠郝掌柜自己每个月那点银子,不过最近来了临鸿楼当上了掌柜,凌家给掌柜的待遇还挺好,每个月都能有
二十来两银子。虽然这点银子对凌家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在平民百姓中,二十两银子至少也足以够一家三口维持半年生计了。
虽然凌天做不到完全相信,不过按照郝掌柜说的话来看,想必袖云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同时心中又对郝掌柜有些钦佩,自己一个人将好几口人给拉扯着,压力这么大并且还没有抛弃自己丈夫,这等品质,的确也值得让人敬佩。
二人一路南行,很快到达了城南,城南是个繁华的地段,城西与城南想比起来,城西就好比一座夜总会城,而城南就更像一个真正的大市场,各种商贩的叫嚣声与人流混成一片,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在郝掌柜的带领下,二人来到了一个叫“天金绸庄”的商铺,这个天金绸庄规模倒也不小,共计三层,每一层销售的布匹品质都不一样,越往上一层,布匹品质越要高上几个层次。二人刚迈进店门,一阵叫骂声就传入二人的耳朵。
“你这蠢丫头怎么回事?客人要的是三尺紫绒布,你给人家四尺,你可真够大方呀,你知道紫绒布是何等珍贵么?半尺紫绒布是多少银子?估计你全家都赔不起。老娘看你是不想干了吧?不想干就滚,现在马上滚出老娘的视线。”
放眼看去,只见一个与郝掌柜年龄相反的中年妇女指着一个妙龄少女的脑袋放声大骂,骂到最后,简直都带骂娘的了,凌天心中有些气愤了,打工的难道不是人么?就因为犯了些许错误就如此口不留情,实在不是个东西。
凌天瞬间想到了自己前世,管理者与同事们都对自己百般刁难,一旦犯了点错误,直接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什么尊严?出来打工了,为别人做事了,还有什么尊严可谈?难道打工仔就他妈的不是人了?难道打工仔天生就是贱命了?你们天生就是贵人了,所以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尊严?穷又怎么样,只要心中有志,有志者事竞成!人的尊严岂是他人可以随意侮辱的?
由于联想到了前世,凌天义愤填膺,心中杀意大起。对于这些无良之人,凌天没有让之活命的意思。
突然,凌天又感觉到了在自己身旁,有一股比自己更为森然的杀意腾升而起,诧异间,凌天转头一看,却见郝掌柜满脸怒容,硕大的拳头握得死紧死紧。
注意到凌天诧异的表情,郝掌柜转过头来望着凌天:“四公子不必诧异,那姑娘就是袖云!”
说完,捏紧了拳头一步一步迈向袖云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