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邪神-第六十七章 我就是至尊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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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我就是至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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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白衣人微微一偏头,皱着眉头说,“你认识我吗?”

林夕撇了撇嘴说:“嘿,我怎么可能认识你呢!”

“可是你叫我小白···”

“你袍子是白的,鞋子是白的,皮肤都比一般人白得厉害,除了头发之外浑身上下一身白,不叫你小白叫什么?”林夕嘿嘿一笑,饶有兴趣地说,“看你的样子,貌似让我说对了,你真的叫小白?”

白衣人脸皮跳了跳,冷哼了一声:“在下确实姓白,不过并非叫小白,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林夕奸笑了两声:“那你就叫我老白好了。”

“哼!”白衣人本来见林夕实力不赖,还准备稍微交流一番,没想到林夕完全是一副泼皮无赖的态度,不仅心中恼火,长袖一甩冷冷道:“君与我非同道之人,白某再次作别!”说完,白衣人就大步往楼下走去。

林夕邪邪一笑,缓缓开口道:“白谨轩,谨轩兄,就这么离开了说不定会让你的众多粉丝失望哦!”

白衣人的脚步就停了下来,微微眯着眼睛扭过了头,凝视着林夕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很简单喽!”林夕微微耸了耸肩膀,然后伸手一指墙壁上挂着一副画说,“首先,从店小二的态度可以看出来你在这家客栈,尤其是这个文人墨客喜欢来的二楼,你是相当受欢迎的,所以这里挂上一副你的字画应该很平常吧!而这些字画之中,水平一流又署名姓白的,就只有这一副画了。前生应是畸零客,此世仍为傲世人。野庙梅花听雪落,悲欣久忘百年身。啧啧,这首诗倒是相当符合你的闷骚性格嘛,谨轩兄!”

白谨轩淡淡地哼了一声,虽然对林夕的小聪明有些意外,不过若只是这样的话,也完全不是自己的同道中人,不过林夕接下来的话倒是让白谨轩失去了离开的打算。

“谨轩兄这首诗虽然把你闷骚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不过意境上还是差了点儿,狂傲之中却带着悲凉,难道谨轩兄你认为自己怀才不遇吗?我倒是不这么认为,我想了想,倒是可以作一首诗给谨轩兄。咳咳,听好了,久病强吟哦,辰光尽砚磨。蓬门谢访客,树死悟弥陀。”

白谨轩听完之后不禁笑了起来,林夕这种诗明显是在讽刺他无病呻吟蹉跎光阴,不过虽然是在讽刺自己,倒是颇有几分文采,能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相处这样一首诗,可见林夕着实有些文采的。不过想到了林夕之前泼皮无赖的模样,白谨轩不禁脸上一片黑线,他实在想不通这样一个泼皮无赖怎么可能拥有如此才华?

林夕的目光何其敏锐,一眼就看穿了白谨轩在想什么,不禁冷笑着说:“你一定在想我这个街头小混混,怎么可能有作诗的本领,对不对?哼,你以为能作诗就很了不得吗?文人骚客,不过就是一群卖弄文章的闷骚.货罢了,想要做出好诗,不是装出一副傲然于世的模样就能做到的,想要做好诗,首先要有对人生和世界的感触,你认为那些文人骚客能够做到吗?虽然在你眼中在下不过就是个不入流的混混,但是在下的人生经历却远不是你能相比的。”

要说起装模作样,白谨轩哪里是林夕的对手,见到林夕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从刚才的泼皮混混一下子变换成了饱经沧桑看破红尘俗世的世外高人模样,虽然林夕以前没有装过这种人,不过电视里这种世外高人可是很多电视剧里都会出现的,所以林夕此时演了个淋漓尽致,除了深知林夕本质的公孙遥之外,所有人都以为林夕实际上是个用泼皮的外表体验人生的世外高人,毕竟刚才林夕说得话颇有些“哲理”。

关于哲理,林夕实际上是一点儿都不懂什么哲理的,不过作为一个资深的网民,加上林夕很有点儿宅男的资质,所以对网上那些天天装逼的家伙发表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装逼言论颇有涉猎,虽然这些东西林夕已经看得想吐了,可毕竟轩辕大陆没有因特网,没有人遭受这些言论的毒害,所以林夕作为第一个毒害他人的存在,他的这些话颇有些杀伤力。

白谨轩还算是颇有些定力,他停下脚步之后仔细想了想,然后又重新走到了林夕的桌前,淡淡地说:“这位仁兄,不知道怎么称呼?”

“叫我轩辕云龙好了。”林夕毫不在意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反正这本来就是他准备打响的名头。

虽然被林夕的打油诗震了一下,不过白谨轩却仍然保持着谨慎的态度,他试探地问道:“云龙兄,你的话在下并不太同意。确实,如果没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吟出来的诗词无非都是些无病呻吟的东西,可是就算有丰富的人生经历,若没有相当的文采,也无法理解如此多的道理,吟出像样的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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