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这叫花鸡烧的正好,又焦又嫩,个大肉肥,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油,再配上一点烈酒,当真是天堂一样的美味。”
凡尔纳丝现在已经不再这里,她留在了金刀王所在的马贼团当中,自从服用了一滴林曦的鲜血之后,凡尔纳丝明显发现,已经损坏了的魔法根基真的有可能治愈之后,顿时就不再满足之前这种生活,她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或者说是复国心极其旺盛的人,自从她青梅竹马的阿德尔死去,她在这世界上最后的牵挂就是艾格与阿斯拉王国复国了。
金刀王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曦打败,成为林曦的奴隶,这让马贼团当真的人既是惊讶,也是认同,草原当中,没有那些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里的人性格如狼,只跟随强者,林曦将金刀王打败,只能说明林曦比金刀王还要强大,跟随一个顶级强者,这些马贼不但不反对,反而无比激动。
当然林曦不可能真的要了这些马贼当手下,她有不需要争霸天下,何须这些手下,但是艾格需要,凡尔纳丝需要啊,因而在艾格一番求情之下,这些马贼,毫无任何阻碍的成为了未来阿斯拉王国复国的根本,被凡尔纳丝强加训练,不停扩张,力求让这马贼团成为一只精悍的正规军。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活儿,艾格还需要学习本领,所以全部拜托了凡尔纳丝,凡尔纳丝也是能力极强的人,她不但答应了,而且还做了保证,同时与神圣联盟的圣安东尼奥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谈,具体的结果艾格不清楚,但是能够肯定的一点就是,阿斯拉复国有望。
大口的咀嚼鸡肉,鲜嫩肥美的叫花鸡,可不是一般的鸡,而是哀陨山脉当中,一种特产的小型魔兽,叫做“飞天火鸡”,它在外型上虽然是一只鸡,但是不但能够飞行,而且还能喷火,最可恶的是,这种鸡每次出现,都是几十上百只的一起出现,那齐刷刷喷出的熊熊火焰,就是那些皮坚肉厚的大型魔兽都头疼不已,因而想要吃到这种鸡的肉,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飞天火鸡的肉的确鲜美啊,可惜捕捉起来太难,这种魔兽每次出动都是一大群,想要抓其中一只,除非落单,不然真是没办法,哎,难怪这种飞天火鸡的肉,被称之为黄金鸡肉,的确这样一只鸡的价格几乎等同于同样重量的金币了。”
山中只剩下了林曦与艾格两人,林曦随着修为不但提升,加上吞服了生命甘露,对于食物的需求越来越少,每天几乎只是吃一些水果,甚至水果都不吃,只喝一点水,完全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而她不需要吃饭,艾格可还需要,加上这是大山当中,运输不便,加上没了凡尔纳丝,艾格只能自力更生,在每天练拳之余,还有想方设法抓捕猎物,填饱肚子,好在他现在拳法有成,如果只是填饱肚子还真不能什么难事。
飞天火鸡肉质鲜美,富含极高的能量,同时骨头当中也具有美味至极的骨髓,加上此时艾格功夫精进,牙口极好,食欲旺盛,就是骨头都碾碎吃了下去,当真是“吃肉不吐骨头”,吃光鸡肉,喝下几口烈酒,艾格顿时感觉额头冒汗,身体发烫,浑身有劲。
“好,开始练拳吧。”
吃完歇息了片刻,感觉已经消化了差不多,他慢慢的收拾了一下,换上一身练功的劲装,四肢挂上沉重的铅块,而身上也套上一个装满铅块的负重背心,然后提升一口大刀,他一步一个脚印,朝着山上走去。
值得一说的是,艾格手中的大刀,长达五尺,金光闪闪,样式古朴,重达百斤,俨然就是金刀王手中的那一口上古神兵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