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殿下,实在对不起您!事情办砸了。我到的时候马都被这位希力卡大哥买走了,我只买到了两匹马,用了四个金币。”科尔格挤眉弄眼的样子哪像办砸了事情,分明一副看好戏的嘴脸。
“废物!没用!难倒马市上只有一个马贩吗?好在希力卡买的多,足够我们用,你就不用再去买了。看在你还买回两匹的份上,这五十个金币赏你了!”达克-斯多嘴上在骂,暗地里却向着科尔格挑大拇指,这对主仆还真有默契。
“扑哧~”霜雪和比丝一下就被逗笑了,窦长飞也差点笑喷出来。
罗德-哈特脸色却是气的铁青。要骂达克-斯多抠门吧,人家给的赏钱一点不比自己少。可是要说大方呢,十匹马变成了两匹,只买了他们主仆的,其他人一概不管。这场斗富输赢暂且不论,自己被当成冤大头出了队员的马匹钱却是板上钉钉的事。
“希力卡,再去给我买两辆马车来。总不能让队伍里的女士也骑马。”罗德-哈特是打定主意不让达克-斯多占便宜,就算浪费几匹马去拉车,也不给长飞这组人骑。
窦长飞和达克-斯多相视一笑,反正自己有坐骑就行,本来也没指望罗德-哈特能好心赠马。如果真是想要骑他们买的马,那科尔格就一匹都不买了。
一行人本就打算今天出发,行囊都是打点好的。购买车马虽耽误了一些时间,但是并不影响行程,当天就出发前往魔兽之森。
一路之上晓行夜宿,当然还少不了情敌之间的明争暗斗,好在霜雪居中调停,罗伊派与第七派才没有大打出手。后来两边也觉得这么斗没意思,干脆决定在做任务时一分胜负,两边都是三个人,看看哪边能猎杀更多魔兽,比比谁杀的魔兽更高级。这主意也是霜雪有意为之,不论哪边得胜她都坐收好处。
魔兽之森本就距离学院不远,几天的时间众人已经来到了森林边缘的一座小镇。窦长飞一行人落脚的地方是一个名为‘探索’的小镇,严格的说这个小镇已经属于魔兽之森的范围了。这是一个完全由佣兵、赏金猎人和冒险者组成的小镇,镇民全部是流动人口,他们从附近的城市中运送冒险者需要的补给物资在镇上贩卖获取利润。
这个小镇建成只有几十年,历史却可以追溯到千年以前。根据史料记载,每过百年左右,魔兽之森就会爆发大规模兽潮,大量的魔兽涌出魔兽之森捕食人类。那时节‘探索’小镇就会被魔兽大军吞没,镇民会全部转移到城市里进行防守。兽潮最终会被军队压制,之后‘探索’小镇就会被重建,继续兴旺起来。
“前面已经没有大路了,继续深入森林的话马车就用不上了,马虽然还能骑一阵,但是遇到魔兽也是累赘,不如我们就步行前进吧。”达克-斯多一路上都充当着参谋角色。三位派主沉浸在感情纠葛中无暇他顾,五个守护骑士无权做决定,还有一个精英班的比丝整天大大咧咧,活泼好动。所以分析、计划的事情就都落到了达克-斯多头上。
“我同意斯多同学的提议。今天休息一晚,明天一早进入森林。”佛洛-霜雪赶紧发言,如果她不表态还不知道长飞和哈特要争论到什么时候。一路上这两个人都快把她逼疯了,不论什么事,只要一个人赞同,另一个绝对会反对,最后都是霜雪做主才能让两边服气。
“老板,我们租五个房间。另外问一下,我们要到魔兽之森冒险,马匹和马车能不能寄存在你这里?”比丝叫过老板问道。
酒馆的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满脸堆笑的走过来说:“可以,可以。不光是马匹,行李也能寄存。我们这地方可能酒水、吃食不如城里,可是服务绝对周到,不但能住宿还能提供城里佣兵公会和赏金猎人公会的任务消息。看你们的样子是魔法学院做试练任务的学生吧,反正是要进森林的,不如顺便做几个佣兵任务赚上一笔零花钱。”
窦长飞看了看这个健谈的老板,又看了看墙上贴着的任务简介。这家伙还真是生财有道,五大公会肯定不会在这个可能随时消失的小镇成立分会,所以出卖任务消息不但能赚一笔中介费,还能吸引客源,是个两全其美的主意。
“你怎么知道我们是魔法学院的学生?”比丝显然被老板的好眼力吓了一跳,惊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