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神偷’诗歌在经过无数次的自家演习后,终于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开始了她的第一次行动。
目标,胭脂小区的二楼小单身公寓。原因吗,自然是这家没装高级防盗门。
进了门,诗歌从包里掏出小小的手电筒,打开,往墙上一照,顿时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悌
妈妈咪呀,深夜在墙上看到自己的脸,很惊悚的。这家主人也是无聊,没事镜子挂这里,还这么大个儿。悌
这家她已经在外面踩过很多次点了,常年没人住,所以,她也就放心了些,没有太害怕。
实战与演习还是不一样的,谨慎些好。
诗歌猫到沙发边的柜子上,挨个打开翻了翻,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站起来,转身,手电筒嘭的一下掉落到地上
。谀
诗歌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弯身拾起手电筒,妈呀,这家是死过人的啊,好恐怖。
看墙上挂着的遗照,这个女的似乎还挺年轻挺漂亮呀。
诗歌闭眼做思想斗争,是继续偷呢还是离开呢?
不行,这可是第一次实战,哪能那么怂的就撤退,回去还不得被兄弟姐妹们笑死啊。
诗歌走到遗像前,“姐姐啊,对不起,我还在实习期,为了生存才来你家的,您大人有大量,装作没看见我吧,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偷重要东西的,只要拿个凭证回去就行。”谀
说完,诗歌一咬牙,推开一间房门,进了门才知道原来是个卧室。
光明正大的坐到床脚,在床头柜边上上下下翻了一圈,一个整整齐齐的摆放在日记本上的普通的石头雕刻的珠子映入了她的法眼。
笔记本封面上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奚花前。
诗歌拿起这珠子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不是古董,却甚得她的欢心。
诗歌将珠子系到自己的脖子上,得意的拍了拍,转身去翻另一个柜子。
她偷品很好,为了不给业主制造太大的麻烦,往往都会翻的很小心,翻过后,也会给整理的整整齐齐。
呼,怪不得不上防盗门,也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吗,真是浪费时间啊。
诗歌摸出手机看了看,十一点五十九分,行,可以收工了。
蹲下整理一下自己的行囊,今天算是一无所获。
诗歌用力将背包甩到背上,刚想着要站起身背上,便被脖子上刚挂上的那颗珠子发出的巨大光芒给刺痛了双眼,脑子一懵,整个晕了过去。
光芒消失,已经恢复安静的房间里除了那个背包和掉在地上的手电筒外,哪里还有什么人影
。
待诗歌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密不透风的暗室里。
诗歌站起身,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一定是哪个师兄师姐的在跟她开玩笑吧。
撇了撇嘴,诗歌不甚在意的在屋子里转了起来。
哇,古董啊,诗歌惊奇的拿起桌上的花瓶,据目测,起码也是一千年前的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