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愤、压抑的情绪在这一刻完全爆发了出来,叶晓枫猛地仰天长啸,“冯师兄,就让这群傻x入土来给你做伴吧!”
“哇呀!!!”
轰……
一剑,仅仅只是一剑!
整个世界清静了!
叶晓枫挥剑劈下的那个地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成百的毛兽铁骑,就此掩埋在这里。
硝烟弥漫,烈焰红尘。叶晓枫的周身尽满是熊熊的烈火!他的这一剑,爆发出了自己百分百的潜力,蛊咒的内胆在这一刻将蛮强的怨气化成了一团烈火,并在风魔的催发下,燃烧得更加凶猛。
他已经达到了人剑合一的最高境界,虽然只是在转世一瞬间。
烈焰剑法,就此横空出世!
叶晓枫也被自己刚才那疯狂的气势所震慑,想不到自己在悲愤的情绪之下挥出的那一剑竟然有如此的威力。苍天啊,为什么坎波斯这个贱神没能出现在这批铁骑之中呢?即便是他,刚才石破天惊的那一剑已然要了他的性命了吧?
叶晓枫再也没有把握继续挥出如此刚猛的剑招,这种事情,对他来说,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他呆呆地仰望着天空,或许,刚才那一滴血咒已然要了坎波斯的性命了吧?如果是这样……哎,叶晓枫虽然也知道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连自己这样的生瓜蛋子都能搞定血咒,那号称一代武学宗师的坎波斯又何尝不能呢?
叶晓枫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思绪,终于下定了决心,不能继续在这里逗留了!叶晓枫翻身上马,南下急奔。
当日,叶晓枫被阿赫穆鲁这个奴隶主押着奔赴钢都的时候,心中早就已经下定了决定,待春暖花开之际,自己技艺大精之时,一定要重走这条路。叶晓枫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说句技艺大精,一点也不为过,而春暖花开?似乎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叶晓枫,即便是**行走在冰天雪地,也不会感到一丝的寒意,固本培元修炼得来的体质,让他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原本,叶晓枫只是个一身痞气的纨绔子弟,文不成,武不就,只晓得生活在自己父亲的光环之下。现在,脱胎换骨的已经不仅仅只是他的身体,还有他的心智。遭遇疯狗、钢都角斗场、户外狩猎、遇刺、殿前决斗、克服血咒、无量剑山、大战钢都皇宫,等等等等,每一次都是九死一生的遭遇,叶晓枫都坚韧地闯了过来,依然傲笑于世。虽然他还不能完全掌控自己的内胆,虽然他的烈焰剑气还时灵时不灵,但毫无疑问的是,当即世上,他已鲜有对手。放眼整个钢都大陆,或许只有坎波斯,还有那个传说中的第一将军,萧妃他老爹,萧样尔,才有跟他叫板的实力了吧?
叶晓枫持剑奔驰,纵横钢都盆地。什么关卡,什么城堡,叶晓枫不避不让,就是认准了,向南,向南,一路向南!任何胆敢阻拦叶晓枫的,管他是军官武士还是平民百姓,一路诛杀。打野味充饥?没有必要,直接杀进城去抢夺就是了!看见谁的宝剑顺眼,直接拿过来用就是了,当然,也要回馈人家嘛,在人家的胸口插上被自己抛弃的兵器,也算是一剑换一剑了。只可惜,毛兽妇女全身被毛,五大三粗,叶晓枫对她们索然无味,否则……也不晓得这个丧心病狂的恶人会做出什么有悖常伦的事情来。
叶晓枫在荒芜的钢都盆地奔行一月之后,竟然来到了阿尔米达的故乡,阿里纳斯山!
叶晓枫驻马留步,再次故地重游,不由地感慨万千。在这个山坳之下,他第一次遇见了三皇子嗨格尔,曾用一柄飞剑救了他的性命,也为自己开创了一条在钢都的仕途,虽然这条仕途并非一帆风顺,布满了荆棘,沾满了鲜血,但是,终究为叶晓枫赢得了一线的生机。
“跨擦,跨擦!”
一只黄狗般大小的,头上长了犄角的小鹿从叶晓枫面前的山林窜过。叶晓枫不由地心头一震,这不是黄麂吗?阿尔米达曾说过,这种动物肉质鲜美,一直让他回味无穷。他俩,进驻三皇子王府的第二天,阿尔米达就在餐桌上有所提及(七十五章闷骚),曾嚷着叶晓枫带他去猎杀几只呢。叶晓枫毫不迟疑,眼见小畜生逃窜,他微微一笑,遂凝拳而发,“轰”一股猛烈的波动拳,准确无误地命中了那只黄麂。
叶晓枫兴冲冲地跃下马来,操起那只已然气绝的黄麂,就极其娴熟地将其拨了皮,然后在丛林之中拣了几根柴火,搭起一个架子,就在上面烧烤了。叶晓枫本没有火石,但是生火岂能难得倒他?当然,钻木取火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他只要稍微释放一下充斥着烈焰的“啊多跟”就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