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又一次从剧烈地咳嗽中醒来,高飞扬满面痛苦地睁开遍布血丝的双眼,浑身上下早已被虚汗所湿透,苍白的脸暗淡无光。
“该死的苍天,你为什么让我遭受如此的痛苦。”高飞扬有气无力地诅咒着。
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出火镰,点燃了一盏破旧的菜油灯。昏黄的灯光照映下,他拖着沉重的身子拿起床头那本《道德经》翻看起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本《道德经》,是高飞扬用叔叔去世后留下的一件布袍子和游方道士交换来的,袍子质地还算不错,叔叔平时都舍不得穿,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才会穿起,如果不是这件袍子对他来说太大的话,他一定不会舍得去换这本道书的。就是这样,当时在场的村东的赵二虎还是笑得前仰后合说:“都说你小子不太灵光,我以前还没有当回事,这回才发觉,你小子简直笨得像头猪。竟然蠢到用这件锦衣袍去换这本破书,这件锦衣袍至少可以当到一两银子。”
回想起赵二虎的那副嘴脸,高飞扬不由自主发出一声冷笑道:“你懂得什么,这可是一本奇书。”确实,在他18年的生活中,他遭受了各种各样的痛苦,如果说有什么能带给他些许快乐的话,那就是这本从游方道士手中当珍宝换回来的《道德经》。经书早已被他翻看得破旧不堪,有许多地方都打了补丁。经书第一页写着四个字,天人合一,下面还有朱砂画了莫名其妙的符号,高飞扬一直搞不懂这些符号是什么。这本书的奇妙之处是在他一次咳嗽发作,要把肺咳出来的时候发现的,当时他右手无意间摸到了书页,剧烈的咳嗽竟然奇迹般的减轻了。所以这之后他一直把这本《道德经》视为救命稻草,时时读诵。
高飞扬,算是上等身高,只是长期的营养不良加上持续的病痛困扰,使得他体重只有一百二十斤,往人群里一站,未免给人伶仃瘦长之感。他五官颇为俊朗,如果不是瘦的可怜,倒算得上一个美男子。而最与众不同的,还在于他那双玲珑细致的手。十指修长笔直,秀丽非常,有如玉般的温润色泽,不像是长在穷困的山村少年身上,倒似出自史书满腹的贵介公子之手。尤其令人惊异的是,他掌纹中的命理线只有短短的一小段,过了虎口后就涣散开来,虚虚实实交错纵横,曲折变化有如一条小龙缠绕在手掌里。
曾经有一个过路的相士看过高飞扬的手掌大惊道:“孺子掌纹,千古未有,非大凶即大吉,须看天意。”
可惜大吉的事情高飞扬一件都没有遇到过,大凶的事情却早就一件一件发生在他的身上。
出生之时,由于这小子躲在母亲的肚子里死活不愿出来,惹得接生婆大呼小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生拉硬拽才让他顺利出世,致使母亲力竭而亡。他的父亲爱妻心切,大哭了一场跳了山崖。六神无主的叔叔把他抱回了家,让家里唯一一头老母牛当起了养母。高飞扬从小就喝着牛奶长大,个子长的不矮,身体却是虚弱得很,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母乳喂养的缘故。
三岁时,一场风寒差点要了他的命,要不是叔叔及时抱着他找到了乡中的有名郎中赛华佗,用了几付清凉散退去了高烧才捡得一条小命。可惜赛华佗终究只是在称呼上赛过了古之神医华佗,医术上却相差甚远,使得高飞扬留下了咳嗽不止这个大毛病。
三年前,相依为命的叔叔也撒手人寰,只剩下了少不更事的他独自生活。身有暗疾,又无一技之长,无奈之下只能靠变卖家产维持生计。三年下来,本来就不宽裕的家现已家图四壁。亏得好心的关妈妈经常接济,才能勉强度日。
不知读了多少遍的《道德经》,咳嗽慢慢地停了下来。高飞扬这才发觉,一缕清晨的阳光已从茅屋屋顶的缝隙里射了进来,一口气吹熄了油灯,他从**爬起来,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自言自语道:“又是灿烂的一天。”这也是高飞扬的过人之处,换作一般人,可能早就在病魔的折磨下对生活绝望,自从接触《道德经》后,他的内心变得愈发的平和安详,任何事物在他眼里都散发着一种勃然的生机,尤其是每天的旭日东升。当然,咒骂他永不痊愈的咳嗽例外。
大嚼了几块昨天剩下的红薯,他拍拍并未见隆起的肚皮,有些高兴地吟起几句酸诗:“此瓜本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有几天没到关妈妈家了,该去探望一下,他向村西关家走去。
“关妈妈,我来了。”一进关家门,高飞扬就扯开嗓子大喊,唯恐关妈妈听不见。也难怪,关妈妈年纪大了些,有些耳背。
正在庭院喂鸡的关妈妈听到高飞扬的喊声,连忙把喂鸡的笸箩放到一边,招呼着:“孩子,你来啦!吃过饭没有?”
高飞扬满脸满足:“吃过了,我吃的还是人间第一美味,蒸红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