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谁也说不清楚的一个过程。】——压低帽檐
片刻之后,那伙计躬身引着个看似有些精明的胖子过来,那胖子拱手对胡郊行一礼:“客官,在下乃本店掌柜,适才听得伙计说您是要入手一把重一点的宝剑,不知少侠的对重量的有何要求,又准备了多少预算?”
胡郊径直拿出了那李肆赠予自己的钱袋,倒了三分之二在桌上,哗哗作响,一看尽数是些白花花碎银子,其中一块半锭大小黄澄澄的东西更显得特别突兀。
“这把剑我拿着完全没感觉,你说要多重的?”虽是不知道价,怕这钱不够,心道还得展示下自己的武力值,遂装**地轻笑一声,将手中剑柄倒抓而起,挽手反握后向下放手一扎,“咔嚓”,剑身三分之一没入了地里。
这么多钱,又是武艺超凡!见得胡郊左手出手阔绰,右手出剑迅猛,老板心中暗道此人定不是不是易于之辈,当下眼中精光一闪,笑眯眯地指了指那半锭金子。
“少侠果然是豪爽之人,俗话说宝剑赠英雄,此等凡物自是不能入您法眼。我店正巧珍藏得一把钨铁重剑,端得沉重精炼无比,今日得见少侠勇武过人,想必是配得上的,若是有缘能得儿用之,这块金子也是足够买了,还不快去把“诛仙”神剑运来!”
诛仙!!!!!
胡郊被这句话好一阵吓唬:“哥这是什么运气啊,随便找个店就是神器!”
话说胡郊跟这些人比起来,力气还真是大,买个武器都跟孙悟空进龙宫似地,左挑右拣通通嫌轻了。更巧的是,那“诛仙”剑真是这家店的镇店之物,却非镇店之宝,因为太重了没人把他当武器用~
如同《西游记》里的劳什子金棒一般,摆在龙宫没人能用,唯有拿来镇压地脉而已。
“少侠,您先坐下来喝口茶吧,那把剑放在地下室的库房里,上起楼梯实在是有点重,还得请您稍等。”掌柜殷勤地搬了个藤椅过来,又沏了杯茶递给胡郊,俨然把他当做哪个武林世家乔装出来逛的公子看待了。
胡郊自然是不会客气,金刀大马地坐了上椅子,学着电视里见过的高人范儿把玩起手中的茶杯,那架势,似乎要从里边看出朵花来。
得了有约莫一刻钟,那伙计推了个独轮小车出来,车上惟独有个细长物事,赫然是一把晦暗的铁剑,剑身修长,不过三指略宽,这就是叫“诛仙”的重剑?实在不太敢相信。
那伙计像是很吃力的样子把独轮车放稳,带着喘气地开口:“呼,客官您还是过来取吧,小的一个人可难得提动这家伙。”
胡郊脸上讶异,这货真有这么重?不由得放下茶盏走上前去,俯身去抓住剑柄。
嗯?好重!
深吸了一口气,方把剑提了起来,凑近细看了两眼,发现这把剑有层锈瘩瘩的东西,唯有剑身尾端有小块白亮的地方,上有两个鲜红似血的小字——“誅仙”!这宝剑名字真够霸气,不过就卖相来看,与传说那位的差距还有挺大距离的~
勉力挥舞了两下,觉得以自己多年的YY经验,还不错,虽然用起来相当吃力,但此时连武林人士都算不上的胡郊,根本不会什么精妙的武功招式,用起这铁疙瘩砸人是相当不错,看起来细长轻巧的长剑却奇重无比,相当符合小说里猥琐流的扮猪吃老虎精髓啊!
“此剑名曰‘诛仙’,重八百八十八斤,材料不详,我估计应该是精炼过的钨铁,乃是一位不知名的江湖人士寄售在本店,过期后未来赎回,所以成了本店之物。由于此剑过于沉重,有不少武林好手前来本店购买武器都试用过,但却无一人能如少侠般挥舞自如!若是您买下它必不会使宝物蒙尘啊……”掌柜一顿劈头盖脸的马屁猛拍过去,一副全然没看见胡郊刚才试剑时的吃力样子的感觉。
胡郊这种小白最听不得人家夸他,听得只觉全身舒泰,好像毛孔都张大了不少,只知道连连点头微笑。
掌柜这一番吹捧得连他自己觉得有点太恶心,看胡郊还是一副很是受用还想往下听个够的表情,只得轻咳一声:“嗯哼,少侠,您看买了它如何?”
“好,很好,那好,好剑啊!当然是要买的。”胡郊把除了那半锭金子以外的银子抓回了钱袋里,嘿嘿对掌柜笑道。
“哈哈,好马要好鞍,好剑需好鞘!少侠您得了如此宝剑想必是要有个配得起身份的剑鞘才是,凡在本店购买武器者其他配饰都可以打个八折哦,您有没有意思买一个,嗯,我看不必了!”掌柜忽然把话锋一转。
“啊?”
“您是大主顾啊,将来必定是万人敬仰的大侠!本店直接赠送您尊贵版迷雾海精品黑鲨皮鞘一个,皮革自成华丽翻卷云纹,潇洒之极!内置之物乃是百苍山百年实心铁木,此木最大的特点就是防水又坚固,实在是各种武器内胆的不二选择!”
“这么好,还真的不要钱?”胡郊有点不敢确定问道。
“不要钱!”
“那我要背在背上的那种款,别在腰间不够霸气!!”听得掌柜笃定的话语,胡郊马上相当不客气地订购起款式了。
“好嘞,您来试试可否合适?”随即从墙面上的剑鞘上取了一把黑亮剑鞘,笑着递给胡郊。
“咦,这剑鞘上还有字诶,嗯,百—炼?这是……”
“嘿嘿,这是本店的店名啦,你看上面威武的双剑交叉的图像没,那就是本店的店铺独一无二标识了,希望想少侠以后驰骋天下的时候也顺便可以宣传下我们的产品,人们见到您的剑还会有些人会想起小店。”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一句话,到了新的世界同样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