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
“行或不行,回答,不行就拉倒!”
“行...”珑墨黑的眼睛透出无限委屈,本来还想趁婚礼和她亲热一下的说。
淼夕满意地点头,她这几天被揩的油够多了,全别墅的佣人都知道珑每天睡在她的房间里,她的清白早就被珑毁得一干二净了,这也是淼夕会决定和珑举行假婚礼的原因,虽然她不是很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但她不会傻到总以为清者自清,要能那样也就不会用那么多冤假错案了,没有人喜欢听关于自己不好的流言,淼夕也不例外,还不如挂个夫妻的名分,堵住众人呦呦之口。
珑给淼夕套上一身休闲服,牵着她来到饭厅,桌上早已准备好香味四溢的早餐。
看出淼夕睡意未褪,珑很尽责地担起米虫养殖专家之名,他拿起一个包子掰成小块塞进淼夕嘴里,再一口一口把皱舀好吹凉递到淼夕嘴边,淼夕继续闭着眼睛享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米虫待遇。
吃完早餐,珑抽出纸巾替淼夕擦干净嘴边,然后牵起淼夕,带她去客厅见等在那里的设计师们,他面前摆的早餐则一口未动,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珑突然抱住淼夕,一口咬在她脖子上贪婪吮吸着。
收拾碗筷的佣人看了珑喂淼夕吃饭时专心的样子,不由叹息,好俊美好温柔的董事长,年轻多金又有才华,还特别宠情人,那个小姐真好命啊,她自己怎么就不能遇见那么好的男人呢?
与此同时,某位“好命”的小姐正用力掐珑的手。
疼啊!
淼夕不信被吸血鬼吸血的女人会对吸血鬼产生爱慕,再迷人的吸血鬼也不会,就冲珑一样是咬人脖子吸血,疼得她快掉眼泪了,要知道她中宇文老头那么多陷阱,伤痕累累的时候都没掉过一滴眼泪,可见脆弱的脖子上的神经是很纤细的。
“混蛋,你说过暂时不咬我的!”淼夕边掐边恨恨地喷火。
“你刚才的模样太可爱了,头点得像小鸡啄米,垂落的头发根本挡不住嫩白的脖子,我忍不住就想亲吻你的脖子,不知不觉就咬下了。”珑一舔嘴唇回味,她是致命的诱惑,他早知道,可无论如何也忍不住去迷恋。
“衣服一定弄脏了,我头又晕了。”淼夕一手扶住自己的额头。
珑轻轻替淼夕按摩太阳穴:“没有,我很珍惜你的每一滴血,一滴也没漏掉,只有你的血最可口了,真香。”
“够了吧你!在我血气还没补起来之前,你再敢咬我一次,我立刻跟你翻脸!饿了就去吃其他的东西,渴了就喝你的仙露去,不许再咬我!”低血压的人大清早被吵醒精神状态就不好,现在还被吸血,淼夕近日来积累的火气都冲珑发泄过去。
凝视淼夕向前走的背影,珑只是笑,现在,她的心情该好多了吧,她不适合病恹恹憔悴的模样。
珑也注意到自从前天淼夕哭过之后,对他的态度就改变了许多,变得温和、顺从,也不再想从前那样强烈抗拒他的吻和拥抱,但他反倒觉得淼夕和他疏离了,她对他的纵容是源于愧疚,那不是他要的,怒也好,笑也好,他想看的是淼夕最真实的情绪,而不是任把她痛苦都藏在心里,她小小的脑袋怎么能负担沉重的枷锁。
淼夕是不擅长表达自己感情的人,所以,让她讨厌也无所谓,珑希望她能把心里的感情都表现出来,再难再痛,他会与她一起承担,他要她快乐无忧,冰巫的影子不该在她身上延续,即使是宿命,他也会帮她打破。
“喂,笨蛋珑,你还杵在那里干什么,再不来我可就不做婚纱回去睡觉了!”淼夕回过头来对珑招手。
珑灿烂一笑:“来了。”
“你怎么笑得怪怪的?”
“你不也很奇怪吗?好几天没听你叫我老妖怪了。”珑把手按在淼夕额头上。
“我没发烧啦!只是...以后不会了。”淼夕挽住珑的手一笑,“你有名字呀。”
名字,他以为只是一种称呼,只有从她嘴里听到这句话,他才感觉到专属的温暖。
珑想起他之前偷窥到的阿修罗王的记忆——冰巫曾经也是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