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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女的强烈要求找一家正经旅店的情况下,萧逸风八人还真在一个冷清的角落挑到一家正经旅店。
老板是一对老年夫妇,年老无事,看不惯城中都是那种带特殊服务的旅店,所以才开了这么一家旅店。
在老夫妇的热情招待下,八人开了房间,全部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后,收拾行装,到城中去挑选补给食物。
“妈的,这是什么狗屁城市,挑些能存放久的食物,居然浪费了我们这么长时间。”雷诺边向城外走边抱怨道。
蓝梦菲安慰道:“好了,你就别抱怨啦,你看人家烈落斯,比你还多背了一柄巨斧,都没有抱怨呢,再说不是都买完了嘛!”
烈落斯听后,接道:“就是,我还没抱怨呢,你抱怨啥。”
雷诺嘟囔道:“你可是个怪胎,我怎么能和你比啊,我可是会累的!”
蓝梦菲无奈道:“好了,好了,你就不要再抱怨了嘛!”
赫连傲天看了看三人,摇头感叹道:“说实话,这里确实是座他妈的狗屁城市啊。”
水月儿轻笑道:“嘻嘻,能让傲天抱怨的城市,说明这里十分不简单啦。”
萧逸风接道:“说的有道理。”
雷诺得意的对蓝梦菲道:“老婆,你看看,就连一向沉默的傲天都抱怨了,我抱怨几句不是很正常吗!”
蓝梦菲听后撅起小嘴,轻嗔道:“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总是当这么多人叫人家老婆,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嘛!”
苏若雪微笑道:“没关系啦,梦菲,我们不会取笑你啦!”
雷诺道:“就是,大家都是自己人,什么取笑不取笑的啊。”
蓝梦菲刚想说话,突然听到一阵喧嚷声,看见一群手中拿着武器的混混,一边嚷嚷一边走向自己八人这边。
萧逸风看着眼前这群混混,大约有五十来人,心知应该是刚才杀的那三个混混一伙的。
街道上的人群看到那群混混,纷纷慌忙的躲开。
众混混走到萧逸风八人近前后,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高约174公分左右,相貌平平的男人。站在最前面,扯着嗓子喊道:“就是你们几个杀了我三个小弟吗?”
雷诺看了看这群混混,最强的就是这个男人,仅有中级武士的实力,不削道:“没错,都是我杀的。”
男人瞪着雷诺,口唾横飞的道:“你敢杀我的小弟,难道你不知道我的大名吗?”
雷诺不削道:“不知道。”
男人气道:“什么?你居然没听说过我?哼哼,告诉你吧,老子我就是威震天下,奸诈无比,挖过绝户坟,敲过寡妇门,调戏过良家妇女,吓死万千少女,吃饭不给钱,奢侈无比的人族败类亚军,**虫帮帮主,银冲!(**虫?)”
好不容易听自称**虫的男人报完名号后,萧逸风八人互望一眼,再忍不住了,纷纷哈哈大笑起来。
水月儿看着银冲,笑问道:“嘻嘻,人族败类亚军,**虫?那冠军是谁啊??”
银冲得意道:“没错,银冲就是我,至于冠军那可是我的偶像!你们肯定听说过,他就是目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族悬赏最高的通缉犯,大名鼎鼎的萧逸风!”
听银冲说完后,其余七人纷纷看着萧逸风,哈哈大笑,水月儿眼泪都笑出来了,烈落斯更夸张,笑的肠子都打结了还抱着肚子不停的笑。
苏若雪边笑边悄声对萧逸风道:“嘻嘻,逸风,你可真有名呀,都成他的偶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