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搞清楚了尼古拉斯大公爵此行的目的是什么,这话就好说多了。凌云将那张国王陛下用火漆纸书写的信函揉成了一堆扔在一旁,大公爵的眼睛全落在了盔甲和宝石上,没有注意。出来散散心,这就是大公爵此行的目的了。
凌云一边帮住组装铠甲,一边跟他闲扯,两个男人经过了最开始的隔阂期之后,似乎开始互相熟落了起来。一个是被东方天界开除的流氓,一个是被军事学院扫地出门的瘪三,流氓和瘪三之间总是有很多的共同语言,尽管这两个人现在已经身份显赫。
“您说您的爵位如此显赫,风头在达拉斯无人能比,为啥还要干这个守边境的事情?”凌云条了一颗大一点的水晶镶在盔甲上。“那应该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按你的爵位和身份,早就应该混到帝国都城里面去享清福了吧?”
“你不是从基层上干上来的,这些事情你不知道。大公爵这个头衔是一刀一枪给拼回来的,虽然爵位也是王爵,而且还是二等王爵!”大公爵先生摸了摸自己腹部的伤,经过楚公主的治疗,已经好得差不多了。龙骑士强悍的身体加上不计成本的治疗术,让他的恢复速度极为惊人。“一般的人到了这样的爵位都会蹲到王城里去。当然也不是不能参军,但得有两个前提!首先,你可能要面临桀骜的部下有不服情绪和蓄意的挑衅行为!”
“以你的实力,想必不需要担心这个吧?谁敢挑战您这样的强者?找死不是?”凌云嘿嘿干笑了两声,将组装好的头盔递到了尼古拉斯手上:“谁敢去跟一个龙骑士炸刺?谁不服的话直接让龙出去,一脚一个。那么第二个前提呢?
“第二个前提就是,王爵以上的军人,参军必须得到国王的首肯。”尼古拉斯提起酒壶帮自己斟了杯酒:“换句话说,自己并没有话语权,没有自由!”
“这是什么鸟规定?难道爵位越高,就越没有人身自由?”凌云皱起了眉头,这达拉斯的规矩也太怪了一点吧。按道理来说,军队的将领当然是越强越好,特别是拱卫边境这种百年大计的事情,挑选一个聪明且强大的将领无非是给自己的边境安上一把大锁。“这规矩是谁定的?这人脑袋不是有问题吧?”
“我也不知道是谁,应该是帝国裁决处吧。奥林匹克那老不死的东西整天除了干这些个莫名其妙的事情之外就没有好事了。”尼古拉斯嘿嘿干笑了两声,“不过想来,这也有一定的道理。”
“如果国王陛下不同意你继续待在军队里,那你岂不是要憋死?”凌云皱眉了皱眉毛。
“这话看怎么说了。边境将领毕竟每一个人都是手握重兵的。达拉斯举国上下标准的兵种有三百万,光是三面的边境守卫都用掉了两百万士兵以上。要不是星翰草原这里濒临横断峡谷,不需要守卫的话,估计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大公爵说道。
“那又怎么样?要守卫这么长的边境线,自然就需要这么多的士兵,难不成几千里的边境线就给我几千个士兵么,这也太扯了吧?”凌云摇了摇头,他想不通这些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你要知道,一旦爵位到了王爵,并且这个爵位是真刀真枪的打拼回来的,那么在军队里的威望肯定要高过不少长期住在帝国都城里,吃完了饭就睡,睡醒了就找女人的那些贵族。问题就出在这里,那些贵族们害怕我们,怕我们有朝一日要造反,所以王爵一般都是被养在帝国都城里。我是个特例,东边的边境上那些兽人也只有我能解决,换了任何人去,都不行。”说到这里,大公爵大人有点骄傲了。
原来还有这么一说,这国家政权的钩心斗角果然比天界要复杂得多。老流氓的嘴咧的好像脸盆一样,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还是那句话,得看自己怎么办,我想说的是,自由永远在自己手中紧握!”尼古拉斯大公爵提起了桌上的酒壶,休息室内本来就没有多少的酒被两个人喝一次性干掉。大公爵先生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然后又给凌云倒上了一杯:“我们俩倒是挺投缘的。以你的实力,相信不久之后也是一个王爵,这样的话,达拉斯的异姓王爵又多了一个有机会来我的军队里走走!”
“怎么,您这就要走了?”看着大公爵先生的样子,凌云非常虚伪的关怀了一下,“怎么不多留几天?让我们的大厨做几道星翰的特色菜肴尝尝。”
“不留了,我一到这里就给你们带来了厄运。”尼古拉斯大公爵眼神暗淡了一下,“带我向那位维京武士致歉。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义不容辞。请允许我为你光辉灿烂的未来,干杯!”
“干杯!”老流氓也动情了。
放下了酒杯,大公爵先生踌躇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绕着凌云转了三四圈。暧昧的眼神又开始浮现了出来,比上一次更加**裸,更加的不加掩饰。老流氓似乎可以感觉的到这种犹如实质性的目光,看得他全身上下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你在看什么?”老流氓条件反射一般的捂住了三点重要部位,“恕我冒昧的说一句,虽然我并不歧视同性但是着也不表示我能接受,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嗜好。”
“啊?”大公爵先生愣了一下,忽然哑然失笑,“你以为我在看什么?看你的身材如何?我当年也是帝国都城里面出了名的风流浪子!我是听说你中了血之祭献的诅咒,有这回事吗?”
说到血之祭献,凌云开始郁闷了。这个病根让他郁闷了很长的时间,甚至比自己断手还要来得痛苦。这次边境之行的目的其实是治疗大过找茬,虽然在黄仙儿的治疗之下早上**点的时候已经能微微的抬起一点小头,不过始终还没有完全恢复男性的雄风。
黄仙儿的治疗方式也很奇怪,每天什么事不干,什么药也不熬,就拿着一根根的小针朝他身上猛扎。一边扎似乎还能听到她嘴里在念叨什么,若不是这个治疗方法真的有点效果——并且这个小妞的花冠早晚得拿来的话,老流氓早就撂橛子不干了。
而且这个诅咒让他担心的还不只这么一件事——血之祭献既然被称为死亡同命诅咒,那么这个诅咒的根源一旦死亡,他也会跟着死亡。黄仙儿的治疗方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即便是恢复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诅咒依然还在,那么就可能随时反噬上来。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诅咒的反噬绝对是一次强过一次。
想一想自己有一天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真是有点憋屈。
“有这么回事,您是怎么知道的?”凌云抓了转头,极度的郁闷,“这事不会已经传来了吧?”
“嘿,那当然没有传来。你是既然做了菲利克斯的男人,被这个诅咒困扰,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尼古拉斯大公爵说这话好像是吃饭一样简单。“我年轻的时候历练旅行曾经经过深渊地穴,是在那里捡到了她。当时她还是个小婴儿,被一只银色的巨狼给叼着,我看她可怜就把她救了下来。她背后的血之祭献的魔法阵是我找了不少牧师之后才给她画上去的。”
“不可能!你是说这让我凄惨了这么长时间的诅咒是菲利克斯给我种下的?”凌云大头一阵猛摇,“她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怎么可能给我种下这个诅咒?而且,她也没有任何理由和任何动机来害我啊,你不是来挑拨离间的吧?难道是你想害我?我们当时认识吗?你没理由害我啊!”
“呵呵,你误会了,这不是她主动要害你,也不是我主动要害你,这个事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大公爵先生理了理思路之后说道:“在我捡到菲利克斯的时候,她的年龄应该还不满一岁,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银狼被我打跑之后,菲利克斯的体温开始急剧的上升,一个小婴儿体内却蕴涵着极其古怪的力量。说出来你都不相信,她从小一点不哭不闹,而且总是喜欢对着手里的东西发呆。只要一叫她的名字,那阵古怪的力量就又会不知道忽然从哪里冒出来。”
“那又怎么样?就因为一股古怪的力量你就给她种了血只祭献?再古怪也不过是一个婴儿而已,能古怪到哪里去?”凌云有点生气了,困扰自己的头等大事竟然是眼前这个受人敬仰的大公爵先生干的。“现在好了,我还得跑到维纶娜去找牧师去。”
尼古拉斯想了想,忽然拉开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结实健壮的肌肉来。左侧有一道已经愈合很久的伤疤,犹如一个棍子塞过一半,有婴儿手臂大小。在这个伤痕的周围,一些皮肤呈放射性的扩散,很明显是有什么威力巨大的东西插进了这个地方,然后产生了爆炸。
“这就是小婴儿的杰作。”尼古拉斯指了指腰上的伤痕,“我当时还穿着龙甲,你说说,这力量要是不用血之祭献给压下去,我今天还能活着说话吗?恐怕早就见亡灵了。”
“这是婴儿时期的菲利克斯给你弄的?你没骗我吧?”凌云看着尼古拉斯腰上那个可怕的贯穿伤说道:“你说一个婴儿的拳头穿过了你的龙骑甲,然后给你打了个皮开肉绽?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
“我知道很难相信,不过这是事实。”放下了衣服之后大公爵先生说道:“你不用担心,这个诅咒下的非常轻,只是用这诅咒的特性将她身体里一部分力量转嫁给了其他物体而已,没有什么歹毒的后招在里面。而且,你当时要是通知我一下,绝对不会出这样的事情。依我看,你完全上一个优质的力量存储体。”
凌云极度郁闷,当时我知道你再哪呢?老子憋了一万多年,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诱惑?
“嘿,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这里有解的方法。”大公爵先生忽然露出了一个男人都心照不宣的笑容。“坎纳斯有句古话,在哪里被蛇咬了,就要在哪里去找解药”
休息室里面两个男人在讨论关于要不要回去的问题,广场上面几个小妞闹得热火朝天。被暗精灵一桶凉水泼洒下去之后,女龙骑士清醒了过来。凭心而论,这个女人长得还是非常勾魂夺魄的,起码在场的所有男性都这么认为——如果不是她一开始骑着巨龙来闹事的话,相信不管是星翰民兵还是黑甲骑军,都有不少人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现在的石榴裙已经被荆棘给扯烂了,雪白的大腿上一缕缕的鲜血随之而流下,异常的刺眼。这是为了防止她逃跑,莫蓝娜非常谨慎的加上了一道荆棘锁链。撇开龙骑士的身份不说,这个小妞根本就是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在某些存心不良的人故意的拉扯下,一道道的血痕立刻浮现了出来。
看着这个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向来稳重的菲利克斯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好了。对于那一夜的荒唐,她依稀有些记忆,能够记起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这就是说,她根本就不是被人给弄晕了李代桃僵,而是她自己被人用一种强力的催眠术给忽悠了。
如果按照催眠术这个线索走下去,那么路就太复杂了——催眠术是一种非常简单实用的小法术,在不少魔法师冥想的时候,为了绝对的沉静下来,经常自我催眠。在牧师治疗病人的时候,也会使用催眠术让他们忘记疼痛如果说按着血之祭献的路子走下去,也许还能找到一个好的线索。只要检查一下这个女人是不是个处子,那一切真相就大白了。
可是如果要按催眠术来检查,那难度就有点大了——连黄仙儿都会一点催眠术,总不能说她也有机会下这个诅咒吧?
虽然已经时至冬季,但是今天的阳光似乎非常毒辣,似乎是要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晒个通透一般。被龙筋和荆棘锁链捆的死死的女人已经昏过去了两三次,每一次都有暗精灵毫不客气的用水把她淋醒,开始几次还只是为了让她不要脱水,到后来,这个行为性质完全变了。
不知道是哪个手贱的家伙,在水桶里放了岩盐块,混合了岩盐的水一泼到女龙骑士身上,就会带出一声声低低的呻吟。
从最开始的半小时一桶,到后来的二十分钟一桶,一直发展到现在每五分钟必定有一个人会上去淋她一桶水。混合了岩盐的水已经将让她全身的皮肤发了红,在阳光下面甚至能看到在皮肤表面凝结的岩盐颗粒。这种东西虽然没有毒性,但是如果一旦黏附到人的身体上,是非常的危险的。
在上古时期的戒日王朝中,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将人死后的尸体保存下来,然后装进黄金的棺材里面,埋葬到一个个的三面的三角形坟墓中,由于这些三角形坟墓非常像一个“金”字,所以又有不少人管这些坟墓叫做金子塔。
古老的戒日王朝的人们非常聪明,他们保存尸体的方法就是使用岩盐。在人死后,他们首先会将这个人的身体上面刷上一层盐水,然后等着盐水干掉了,吸收走尸体里的水分,再将人的内脏器官全部取出来,往身体内部再抹一层岩盐,之后放入香料,用亚麻布的绷带缠上一两圈之后,这样尸体就能保持千年不腐。
凝结在她皮肤表面的盐粒越来越多,随着呻吟声的不断减小,这个女龙骑士的脱水症状越来越严重。白嫩的皮肤开始由于脱水而干裂,露出了里面淡红色的表皮,全身上下红的没有一块好地方。最后还是利薇雅公主看不过去了,命令人提来一桶清水,将她身上所有的盐粒冲洗了干净。
本来作为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美女,本身对很多刑罚是可以豁免的。她们不像男人一样,没几个人能够对一个娇滴滴的美女真上辣椒水老虎凳。即便是有人的心肠歹毒舍得下狠手,一般也会有人去劝阻。
可惜的是,这个不知名的女龙骑士似乎已经竖敌太多——维京武士们就不说了,这些流氓狠不得把她拖到森林里去**米。阿里不仅仅是太森的父亲,作为维京武士中最强的一个人,他也是所有维京武士心里的目标和实际意义上的领袖。杀死了阿里就等于和整个维京人族群为敌,谁能指望这些骨子里沸腾着野兽一般战斗血液的男人能对敌人有怜悯之心?
黑甲骑军也不用说了,就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一个伟大的骑士屁股下面必定有一匹伟大的战马,即便是一个再蹩脚的骑士,一旦给他配上一匹优秀的战马,战斗力也会立刻大幅上升。一般一个骑士的黄金生涯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十来年,和一匹战马的年龄刚好匹配。像黑甲骑军这样纯粹的骑兵部队,每一个菜鸟从一入伍开始便已经配发了自己的战马,几年的磨合下来,不说感情深到哪里去,比之嫖客与婊子还是要深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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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火系巨龙的龙威不是普通的战马可以抗衡的,这些马匹虽然优秀,但是说到了底,依然还是普通的马匹。在忠诚的守卫在主人之间与恐惧的逃跑之间,这些马儿选择了沉默着死亡——不少的战马因为龙威的高压被挤压的七孔流血而死。
看着自己的坐骑死得这么惨,难道还指望他们有怜悯之心?这些人也是狠不得把这个女人拖到森林里去轮了大米然后分成一块一块的,帮自己的坐骑报仇。
暗精灵们更不用说了,自己的女王陛下就因为她的坐骑被震得受了重伤,并且还有不少暗精灵也是因为龙威的关系陷入了深度的昏迷。现在几百个暗精灵只有寥寥不到一百个能站起来。
至于其他的人,他们是无所谓,不过多多少少被误伤了一点。整个星翰民兵中似乎只有德鲁伊没有受一点伤——不过他们的战争古树却因为巨龙的撞击而毁了一棵。
总的来说,即便现在用火把这个女人烧死在这里,在场的人也不会有一点意见。
被清水冲干净了身上的盐粒之后,女龙骑士清醒了过来,虽然还处于虚弱的状态,但是一双星眸还是闪着灵动的光芒。
几个美女在互相对视着,她们怎么想也想不到,一个长相如此漂亮的女人,干出来的事情竟然会如此的歹毒——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驾驭巨龙用龙息球洗劫小镇,并且对于被战败的龙骑士还要赶尽杀绝。而且这完全是建立在双方根本都没有过节和冲突的基础上。
“你为什么袭击我们?是我们曾经有什么过节?”菲利克斯看着这个跟自己犹如一个模子倒出来的女人问道。“如果是国家政治,那么应该光明正大的挑战。骑士精神是每一个骑士都应该遵守而且值得骄傲的,你身为龙骑士更是骑士中的佼佼者,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女人轻哼了一声,转过头去避开了菲利克斯的视线,漂亮的脸蛋转动中,几丝被水浸湿的长发甩出了几颗漂亮的水珠。如果不是这个巨大的十字架,不是她手上的荆棘锁链的话,这一副图画肯定应该只会出现在某一个帝国皇宫的浴室之内。
一滴水珠从她的脖子上滑落下来,流进了胸前深深的沟壑之中。薇仙在旁边看着撇了撇嘴,这女人的胸部好像还比菲利克斯的大上一些。
“老板娘,我们强烈建议烧死这个贱人!”几位个维京武士一脸义愤填膺地站了出来:“她害得我们失去了领袖,她应该为维京人的愤怒而承担代价!”
“对!烧死她!”立刻有不少人同时附议:“这种邪恶的龙骑士,如果让她给跑了,下一次我们不知道又会损失什么!”
看着广场上群情激动,菲利克斯皱着眉头,围绕着十字架走了几圈——已经过了半小时了。本来以为她会受不了这样的软折磨,可没想到这个女人的骨头却是出奇的硬。岩盐撒在皮肤上的滋味是非常难受的,既痒又疼,特别是在双手被荆棘锁链捆起来的时候,每动一下都会痛到骨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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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了,这个女人愣是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为什么要袭击我们?为什么要袭击尼古拉斯大公爵?”菲利克斯皱起了眉头,看住了龙骑士问道:“如果你和尼古拉斯大人曾经有过节,那么为什么要袭击我们?如果不是暗精灵女王的结界撑的及时,你知道一个火系巨龙的龙息球会让多少人枉死吗?”
龙骑士依然固执的闭着嘴,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被擒住了当了俘虏竟然还牛成这样?很多民兵看不下去了,昨天晚上吃剩的肉串签子、烂番茄统统朝她招呼了过去。
“停手!”菲利克斯大喊了一声,所有的武器立刻停止了发射。“你也看到了,你害得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了父亲,害得战士们失去了战马,害得不少人为朋友伤心流泪。如果你指着最高的神向我说实话,无论你抱有什么目的,只要你不是来自魔族的异端份子,我保证你的安全。”
听到“害得一个可怜的孩子没有了父亲”的时候,女龙骑士似乎身体轻微的颤动了一下。这一阵轻微的颤动没没有逃过精明的莫蓝娜的眼睛。
“他的父亲是因为抵挡了龙息的冲击波而牺牲的。你为什么要袭击我?”莫蓝娜放松了紧紧禁锢在龙骑士雪白的手腕上的荆棘锁链。她看出来了,这个女龙骑士似乎对这句话有很大的反应,“一个孩子就这么没有了父亲,你让他以后怎么生活无论有什么仇恨,也应该是有头有主的。”
“对不起”龙骑士忽然发出了一声几乎低不可见的声音。
看着尼古拉斯大公爵趴在桌子上,捏着只鹅毛笔在火漆纸上写字,那种拙劣的动作就好比维京武士们去捉绣花阵一般蹩脚。火漆纸只大公爵随身携带的,这里不得不称赞他犹如野兽一般的预感,知道老流氓不会跟他乖乖的回去,早就把官方的标准信纸给带来了。
火漆纸被大公爵大人揉成一团放在怀里,展开之后已经没有了官方标准文件用纸那种模样——一张价值一百金币的火漆纸上到处都是折痕,更有不少火漆脱落的地方。本来应该平整的纸面上全是凹凸不平的坑洞,这东西别说作为官方的标准文件用纸,便是用来擦屁股,也嫌硬了点。
大公爵先生捉着笔歪歪斜斜的在纸上比划着,半天写下了“国王陛下”四个字。每写一笔之后都要停下来想想,看这封回绝信应该怎么写——毕竟国王陛下的命令就是最高等级的命令,没有足够的理由是无法拒绝的,即便是有足够的理由,一般也没有谁能拒绝。
看着大公爵先生皱眉苦思的样子,凌云甚至有一瞬间感到有点愧疚。公爵大人的爵位是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又不是文人*笔杆子写出来的,哪里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可以用。从刚才就能看得出来,公爵大人除了熟悉国王陛下的脾气之外,其他属性基本和自己一样,这封回绝国王陛下的信函让他去写,实在是高射炮打苍蝇,为难了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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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翰的星字怎么写?”就在凌云感觉有点愧疚的时候,尼古拉斯大公爵先生抬起了头,有点微微的脸红。“这个字我不会写。”
“你不会写星字?你不是大公爵吗?大公爵不会写字?”凌云一脸的菜色看着有点脸红的大公爵先生:“你着爵位是怎么混上来的?这么常用的字都不会写。虽然说是武官,但是也不能龌龊到这个样子吧?”
看着尼古拉斯大公爵脸红着不好意思说话,凌云只好亲自拿过了鹅毛笔,三两下画了一个字上去。
“其实我觉得这东西写来也没什么必要。反正你是铁了心的要捞过界,他劝也劝不回来。”大公爵接过了火漆纸继续朝下写,“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国王这次还是挺认真的,你最好也别做太大的动作出来,不然谁也保不了你。你那军队再强悍,也不可能和整个坎纳斯的国家为敌吧?”
“那不会,我有自己的分寸,其实我过来的时候就先跟他打个招呼。”老流氓一只腿翘在了凳子上提起酒杯喝了一口,“不过我那些部下动作太快,没办法,实在是来不及。不过您放心,这黑锅绝对不让您背!我先去的是维纶娜,至于戒日的那群人,我有机会再去找他们麻烦。”
“我信你才有鬼。”尼古拉斯大公爵在纸上写下了短短几行字之后,观察了一下凌云的表情,老流氓现在正垂头丧气的将脑袋耷拉到椅子上叹气。“你又叹什么气?你这可是我手下第一个放生的。”
“没有,我是在想我的手,如果我力量恢复了的话,要长出这只手完全不是问题。”凌云甩了甩只剩了一个胳膊的左手,上面被薇仙吊了一个铃铛,每一次晃动都会发出“丁当丁当”的响声。“现在可好了,要是让我以前的老朋友们看到这个样子,还不当场把我踹到地下去。说来也奇怪,我一看见你就有一种跟老朋友见面的样子我们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没有,我在达拉斯帝都的时候,估计还在你娘的肚子里。”尼古拉斯大公爵想了想,又捉着笔在火漆纸上写下了几个字。
尼古拉斯大公爵的话刚昂说完,就听见那边一阵乱响,转过头去一看,凌云*着的那张凳子随着他的身体一起发出“啪”一声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怎么了”尼古拉斯心里一阵纳闷。他觉得自己没说错什么话啊!
“我只是有点感叹,看你这人挺厚道的,我跟你说一个事实。”凌云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重新摆出了刚才的姿势,“我今年应该是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三岁了,还差两个月就到一万三千七百二十四岁。从年龄上说,我做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都绰绰有余了。”
“需要我给你找一个精通精神系的大魔法师来看看吗?”尼古拉斯大公爵先生在纸上写下了最后几个符号之后将火漆纸拿起来甩了甩,正在晾墨迹。“我觉得你精神上很有问题,就快赶上我年轻的时候了。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三岁,别说人类了,就是龙族也没有这么长的生命。你难道是想告诉我,你其实是一只五阶的神圣巨龙使,觉得在龙界呆着无聊了,自己打穿了虫洞变化为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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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就不相信呢?”老流氓叹了口气,“我是看你这人不错,又好歹算是一个强人了,才把这秘密告诉你,你不信去问问你侄女,我的确今年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三岁了。”
“我信,我相信。”尼古拉斯大公爵嘿嘿干笑了两声,将写好的火漆信又揉成了一团塞进怀里。“等我回到达拉斯之后,我给你派两个精神系的大魔法师来。”
“我跟你说正经的呢。好歹你也是菲利克斯的舅舅,我看你这人不错才告诉你。”凌云有点不高兴了,好不容易看上去对了脾气,而且又是亲戚关系,才把这个秘密告诉人家,谁知道人家不相信不说,还明显是怀疑自己的精神有问题。
不过这事也可以理解,要是谁莫名其妙的冲出来说自己有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三岁,凌云恐怕会第一个把他踹出来。在坎纳斯,能够有一万三千岁寿命的,除了传说中的神圣巨龙使,没有什么种族能有这么长的寿命。即便是巨龙,最多也只有七八千岁的寿命。
当然,如果一只普通的巨龙能够进化到远古巨龙的话,那么寿命则会成倍的增长——在琅玛雪山上的龙城中,居住着一只年龄超过了三万岁的远古青铜巨龙,这只巨龙不仅仅经历过前面战争,而且还亲眼见证过了龙骑士最辉煌的时代——据说它曾经跟一名龙骑士签订过契约,它的龙骑士就是一名武魔双修者,最终经历了封神之战之后顺利升入了神界。
在坎纳斯听到说有人活了一万三千七百二十三岁,等于在炎黄大陆上说,昨天我请两个神吃了个饭,还打包了三个荷包蛋,那两个B不付钱,直接给我的境界提升到大罗金仙顶了饭钱一样荒谬。
这都不属于扯淡的范畴了,简直就是搞笑嘛。
虽然尼古拉斯大公爵觉得凌云说这话有点莫名其妙,不过看他的脸色,却又开始有点莫名其妙的心虚——甚至开始不自觉的去摸身后的武器了。
“你干什么呢?”注意到尼古拉斯大公爵神情不对,凌云碰了碰他的肩膀,“没事吧?”
在莫名的压力和心虚下开始戒备的尼古拉斯大公爵正手握武器,被凌云这么一碰,忽然散了神,手握的匕首当啷一声掉到了地上,在安静的室内异常的刺耳。
“干什么,你拿个匕首,难道还想捅我几刀不成?嘿嘿!”领主大人从地上捡起了匕首塞到了尼古拉斯手里面,大公爵先生一个愣神,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样。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没来由的一股莫名其妙的心虚以及一股恐惧感?尼古拉斯大公爵先生扪心自问,经历过的事情不少,能在毫无动作就让他产生心虚的东西,除了那只琅玛雪山上的老不死的远古青铜巨龙,还真没有什谁能让他心里泛起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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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虚和恐惧不是强者和弱者的问题——事实求是的说,越是强大的人物,对这样的心虚和恐惧就越是敏感,一个再强悍的人也抗不住一次又一次的连续打击,只有这样的心虚和恐惧能够让他们避免不少的麻烦和灾难。犹如尼古拉斯大公爵这样的人,已经将这种心虚锻炼成了一股子的预警的感觉。
相反的,越是弱小的人对这样突如其来的感觉就越是迟钝——比如在瑟雷恩喝橄榄奶茶的时候,没有人敢骚扰麒麟大人,只有那些成群结队的蚂蚁有这么大的胆子,而且驱之不尽。
“你刚刚对我做了什么?”大公爵拿着匕首莫名其妙,精光闪闪的匕首证明着刚才大公爵先生干的傻事。“我好像有一瞬间失神了”
“没有,我什么也没做。你刚刚自己就拿出匕首来捅我。”凌云将凳子拉近了一段距离,“你不是看我长得比你帅,就因妒而恨吧,嘿嘿。我离你近点,方便你动手。”
“别瞎扯淡。我是说真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什么,是恐惧。”尼古拉斯大公爵将匕首一下扎到了桌子上,摸出了怀里的龙笛,稍微顿了一顿之后说道:“连我的巨龙也感觉到了,它也感觉到恐惧了。能让我的坐骑感觉到恐惧的东西,除非是一个神。”
“难道是有神来和我们作对?那可真有面子。”凌云干笑了两声,拿起桌面上的铠甲给自己套上,然后从芥子空间里放出了刚刚收回去的那两把精金剑。
“我是说真的,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了恐惧。这个感觉来自”尼古拉斯闭上了眼睛,仔细的感觉着周围的一切。
“来自广场上。”凌云拿出了自己的精金大剑,将利剑交给了尼古拉斯,“看来,有新朋友到访了,这一趟旅行还真有人存心和我作对。”
二百二十该怎么就怎么一个英雄面对主神的时候应该怀着谦卑、敬仰和崇敬的精神,并且还感觉到恐惧和不安,这是力量的差距而造成的直接结果,和任何人情感都没有关系。力量上过大的差距会直接让心理素质不好的人直接崩溃,即便是心里素质好如凌云和尼古拉斯两个人,也会不由自主的感到恐惧。
没错,力量的差距就是会导致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恐惧,这种恐惧是由内心深处传来,无法磨灭。
除了力量上的差距,还有一种情况下会导致人们不由自主的恐惧——精通精神系魔法的大魔法师们在对付敌人的时候会使用恐惧、慌乱、迷茫等等精神性的攻击,这是直接作用在人的精神上面,和力量的差距无关。不过这样的精神系魔法大师非常罕见,而且作用在精神上的魔法也跟人的意志力有关系。
换做是普通的人类士兵或者是兽族士兵,一个精通精神系魔法的大魔法师可以让一千或者更多的人感觉到恐惧。但是休息室这两个不同,一个是经过了远古巨龙的考验,成为了全面战争之后的第一个龙骑士,独自抹平了边境线上所有刺头,而且还勾引得兽人乖乖的不敢动弹,独自一个人开创了东边全线十年没有一次小冲突的历史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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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则更加嚣张,纵横了东方仙界上万年,有着流氓天仙的美誉。即便是在天劫的时候那些最能摄人心神的音煞都拿他没有办法,区区一个精神强制恐惧,怎么会对他起到作用?
很明显,主神是不会吃抱了没事干跑来找麻烦的——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吹捧父神和制作精美的器具以及创造二三级神的日子中度过。
主神没有出现,如果两个人一起感觉到了恐惧,那么只有一个结果了。有一种天生带有令人恐惧和绝望的东西光临了这个刚刚才遭到两名龙骑士联手洗劫过的小镇子,虽然不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但是它的强大肯定是毋庸置疑的。
忽然间,大地传来一阵剧烈的震动,似乎可以感觉到整个行政大厅都在颤抖,木制的大梁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响声,头顶上的天花板不断的在朝下簌簌的落着一大片一大片的灰尘。
“真猛!”凌云把大剑撑在了地上,摸出了冥雷古剑。有人来挑衅是肯定会发生的,不过他没有想到发生的这么快,而且看来这次的对手的确是不容小视的。“你那伤不要紧的话,跟着我一起上!”
尼古拉斯大公爵点了点头,摸出了怀里的龙笛,一阵晦涩的魔咒之后,天空中传来一声高昂的龙吟。四阶的黄金巨龙只是皮外伤,在他的魔法空间里休息的时候顺便还补充了体力,现在健壮得犹如一头发了情的公牛一般。
“我管上面,你堵下面。”大公爵提起了那把精金利剑,也没有穿铠甲就冲出了出去。
“你倒是真会捡便宜。”凌云嘟囔了两句,不过也忍了,谁叫自己没有天上飞的东西呢?想想看火麒麟,听说最高等级的麒麟能长翅膀,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啊
休息室的大门在大开的一瞬间,一股腥臭难闻夹杂着血腥气息的空气一下就涌了进来,似乎整个世界都开始变的暗红黏稠一般,空气中满是化不开的暗红色,让人不由自主的感觉到恐惧和惊慌。暗红色的空气里似乎扭曲着无数漂浮着的亡灵,耳边恐怖的嘶叫声不绝。
“这是我见过最恶心的东西,你的坐骑龙还能飞吗?”凌云厌恶的皱着眉头,从怀里摸出了一块冰晶一样的东西交到了尼古拉斯的手里,接着又将一个小徽章一样的东西塞到了他的手里。“如果能飞的话,飞高点,对下面用龙息球扫射,你不用担心我,麒麟是可以免疫一切火焰的。找到了机会,把这个东西朝那家伙头上砸!小的东西可以用来对话,类似传音。”
“这是什么东西?”看着手里面那一个脑袋大小的冰晶一样的东西,尼古拉斯纳闷,“这东西能有用?”
“别问那么多,听我的,看准了机会给我狠狠砸!”凌云一挥大剑,金色的光芒总算缓解了一下暗红色带来的压抑。“你从后面出去,上了天就用龙息球来轰,我给你引出去目标。一定要在落日镇的范围外。我能免疫火焰,我的士兵们可不能。我可不想再看见龙息球给我们带来什么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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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大公爵点了点头,从后窗跳了出去。
一脚踹开了行政大厅的大门之后,凌云被落日镇广场的样子给惊呆了。十来个满面怒容的维京武士*着自己的武器,一只手撑在巨大的战斧上,一只手握着小型的飞斧,犹如被巨大的压力压着一般无法动弹。莫蓝娜女王的蓝色结界中几个被笼罩进去的暗精灵手持角弓长箭,也好像失去了力量一般无法拉开。
在落日镇的入口处,黑甲骑军倒了一片,卡塔伯爵和两三个高级军官尚且能站立,他们一人手持一根长矛,身体在剧烈的颤抖着,可就是无法投掷出去。黑甲骑军的身后是一个白色的结界,楚公主咬着牙在独立支撑着,几个老板娘和星翰的重要领导人都在里面蹲着,显然也是处于异常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