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给叶洵买个苹果的电脑,但是一想到要花好多钱(苹果电脑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而且我现在用的电脑也不过是DELL的,儿子怎么也不能比老妈高档,于是我自作主张决定买HP的,经济实惠,连名字都很好听。
小艺曾经跟我说过,帮男生买衣服是件幸福的事情,但是现在我想,那是因为她在帮自己男朋友买,如果让她帮我眼前这个恶劣的不行的人挑衣服,她一定立刻歇菜。
“叶洵,这件怎么样?”
“黄不拉叽的,跟环卫工人一样”
我想想也对,于是又换一意见黑色的短袖,都说黑色是永远的流行色,而且我个人觉得长得帅的男生穿上黑色的衣服一定会更帅,但是如果是很衰的,穿上只会更加抽象。
“现在满大街都是穿黑色系的人,我才不要随大溜”
“那这件呢?”我仍然耐着性子帮他挑衣服,他也太龟毛了,我自己选衣服都没那么挑剔!
“不要”
“现在这个?”
“不喜欢”
“这个?”
“难看”
……
“叶洵!”
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这是明显的在挑战我
“你要是再吹毛求疵,我就把你变成一头猪!”实在不行的时候,我就只能拿出这个杀手锏了,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我就像上帝,决定人的生死……难怪这么多人追求权势,原来感觉这么好
“我已经选好了。是你偏要帮我选的哎。”
选好了?我的眼睛就没怎么离开他,他什么时候选的?
“好了,被你浪费那么多时间,快点去付钱,到吃饭的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