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这一路上的道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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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身子骨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的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体现出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掉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只有当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只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这个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说,“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完毕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士,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直到自己眼睛发酸,才悻悻地离开。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叔叔摸了摸我的头顶,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着,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之间,一声惨叫从远处传来,打碎了夜的寂静。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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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忙跑了过去,这一声惨叫已经惊动了府里的卫士们,他们也迅速地赶了过去。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在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扔着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的经千里。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我的叔叔仔细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千日醉。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说确切些,迷药。它不会对人体产生什么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昏迷的状态。当然了,所谓“千日”大概是有些夸张,但是剂量足够的情况下,让人昏迷个一两个月却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上去,这个想要阻挠大哥即位的人,还真是执着啊,我想。叔叔显然也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思,他的脸色很阴沉,目光中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怒火。
我们默默等待着医生赶来——虽然这其实是徒劳的,千日醉并没有适用的解药——另一件意外发生了。几名卫兵扭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蒙面人,把他押到了叔叔面前,领头的卫兵向叔叔汇报说:“我们在附近巡逻,发现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就把他押过来了。这家伙武艺相当不错,打伤了我们两个人。”
叔叔走上前,一把扯掉了蒙面人蒙在脸上的面巾,二哥云晗的脸就这样暴露在火光之下。他嗫嚅着说:“我可以解释……我不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我只是想去厨房偷点酒。”
“偷酒?”叔叔的眉毛微微一竖,“你的大哥被人偷袭打昏了,我们千里迢迢请来的祭司被千日醉弄到一个月内都不可能醒过来,而你碰巧蒙着脸出现在附近,只是为了偷酒?”
“这里本来就离厨房不远嘛!”二哥抗辩说,“这不是我干的!我真的只是去偷酒!”
多么拙劣的谎言啊,我在心里不住地叹气,换成我也能找出点更动听的理由吧。
不久之后,大哥终于苏醒了。他说,想到第二天就是即位典礼了,他有些紧张,始终睡不着觉,索性到院子里闲逛一下。这时候他发现了一个躲躲闪闪的人影,动作飞快地向着客房跑去,几乎没有发出什么脚步声。他立刻警觉起来,追了过去。
“我看到那个人影来到客房外就消失了,于是赶上去查看,没想到被他偷袭了,后脑勺被重重打了一下,所以昏了过去。”大哥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抚摸着被打肿的后脑勺,一边倒吸着凉气,可见疼得十分厉害。不过总算运气不错,看来他的头脑还算清醒,我可是经常听说头部受重击后变成傻子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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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先被押回了他自己的房间里,叔叔派了十名卫兵,把他严密看管起来。他搜了二哥的全身,又搜了二哥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和千日醉有关的线索,而经千里的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二哥的脚印。
找不到证据,自然没办法定罪,但叔叔还是恶狠狠地下了命令,把二哥软禁起来。在大哥即位之前,不许他出门半步。
可是大哥的即位典礼又一次不得不推迟了,因为唯一能主持仪式的老头至少要睡上一个月才能醒。无论怎样,至少这一天的典礼取消了,我又可以跑到驿馆去找我的朋友们,向他们报告这条大新闻了。
“这证明了上一次大祭司的失踪并不是巧合,”林霁月说,“的确有人想要阻止你大哥的即位典礼,否则绝不可能那么凑巧,两次都是在典礼前夕,两次都是大祭司遭殃。”
“那你觉得,会是我二哥干的吗?”我问。
“至少他的嫌疑最大,”林霁月分析说,“首先他有动机,他看不起你的大哥,不希望由他来继任领主之位,也许就是想要自己来取而代之;其次他恰好在犯罪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附近,这一点很难洗清。”
我也觉得林霁月说得有道理。论捣乱,论不识大体,我二哥都是数一数二的人才,干出这些事儿来不足为奇。但黄小路一直在一旁不说话,眉头紧锁着,好像有他自己的思考。
“你又想到什么了?”林霁月问。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黄小路说,“我恰恰倾向于认为这件事不是云晗干的。”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因为你二哥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笨了,”黄小路说,“如果他真的想要抢夺这个领主之位,你们不觉得他做的这两起案子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吗?”
“实际的意义?”我有些不太懂,但林霁月却似乎抓住了黄小路的思维,她陷入沉思的时候总是不断扑闪着那双好看的大眼睛,让我越看越是心动。
“你说的的确有道理,”林霁月说,“就好像我们天罗出手,要的都是取人性命,把一个人弄昏迷过去,有什么用?具体到这次的事件,就算杀死一百个大祭司,又能有什么用?”
我立即明白过来了。林霁月说得没错,如果二哥真的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对大哥下手才是。只有杀死了大哥,他才真正具备了继任领主的资格,否则的话,光是阻挠仪式,只能是拖延时间而已。
“你们也发现了吧,还是我之前所说的,需要找到合理的动机,”黄小路说,“如果是你二哥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就得干掉你大哥才行,对着两个老祭司下手能有什么用?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这两个老头,也都并没有被杀死。你们城邦自己的大祭司只是被绑架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尸体;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被千日醉弄昏了,也没有生命危险。那个潜藏的罪犯到底想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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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这么听起来,根本不像是争权夺利了,反倒像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林霁月说了半截,忽然住口不说,直直地看着我。我吓了一大跳。
“喂,你可不能胡乱怀疑我啊,”我喊了起来,“我只有七岁,七岁而已,有那么大本事绑架大祭司或者用毒针伤人?”
“正如我们之前怀疑你二哥时所说的,你不亲自动手,完全可以指使他人嘛,”林霁月毫不松口,“我见过你的仆人翼安,一看就是有身手的人。而且,第二起案件发生的时候,你不也是最早出现在现场的人吗?”
见鬼,翼安竟然也成为了我的污点,真是让人百口莫辩。翼安的确有功夫,事实上他曾经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大盗,后来被我父亲抓住了。我父亲看重他的一身武功,决定放他一条生路,翼安感激之下,选择了在领主府里做家仆,后来更成为了我的贴身仆人。没想到,现在他反而成为我的罪证了。
“你这么说真是太伤感情了……”我急得要哭,却想不出该如何辩解,幸好黄小路坚决地摆了摆手。
“放心好了,不是我们的小朋友干的,”黄小路说,“这件事并不是什么恶作剧,背后隐藏着一些深意。”
“什么样的深意?”我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问。
“现在我还只是有那么一点模模糊糊的猜测,没法具体说出来,”黄小路说,“再等等看吧,如果我没有预计错的话,接下来还会有新的事件发生。”
“乌鸦嘴!”林霁月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她的表情显然已经相信了。
不只是黄小路,我叔叔和其他的城邦贵族们也都认为还会有事发生。他们很紧张,关在一起足足商议了一整天,连晚餐都是直接送进议事厅吃的。到了天黑之后,他们终于商量出了结果,我的叔叔走出议事厅,宣布了如下的决定。
“即位典礼将在五天之后举行,由本城第二祭司主持,一切仪式一律从简,”他一边说着,一边提高了声音,似乎是为了让二哥也听到,“如果在他身上再出什么事,就取消掉所有的仪式,由我亲自主持加冕!无论如何,五天之后,云彤必须即位!”
这个决定想必是十分艰难的。“仪式从简”这四个字从羽人的嘴里说出来,就好比人类说他们从来不贪财好色,好比夸父说他们脑筋灵活性情和善,好比河络说他们从此不再信奉真神,总之带有点天崩地陷的效果。但是我叔叔真的那么说了,而且是斩钉截铁毫无任何回旋余地。假如二祭司再出点什么事,他就会亲自上阵,略去一切的繁文缛节,把我大哥扶上领主的大位。
“我的叔叔可是城邦的第一武士,有谁想要用小动作对付他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对我的朋友们说,“这次他真的气坏了,宁可坏了规矩,也绝对不再让暗中使坏的那个人得逞了。我大哥也终于不必一次次地站在空****的高处过干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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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能早点解决吧,”林霁月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实在有点等不及了,而我们的敌人,也同样等不及了。”
我这才注意到,林霁月的衣袖被撕开了一个口子,而黄小路的左手手背包扎起来了,看来是受了伤。
“这是怎么了?”我问,“有谁找你们的麻烦了吗?”
黄小路没有回答,而是示意我看床下。我趴了下去,赫然发现床底下躺着一具僵硬的躯体,那是一个相貌很平凡的羽人,但我碰巧认识他。他是驿馆里的一个杂役,好像是新招不久的,一向对我十分恭谨。不过他以后再也没法对我恭谨了,因为他的喉头多了一道细而深的伤口,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应该是林霁月经常提到的“天罗丝”干的。她虽然加入了天驱,但当年天罗的武功可是半点也没丢下。
“这个人怎么会被你给杀了?”我强作镇定地问,尽管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那道咽喉上的伤口真是让我想吐。
“因为他先想要杀我们,”黄小路解释说,“这个人不是一般的杂役,他很可能来自我们天驱的死敌——辰月教。我们希望杜伊霍城邦能够和羽皇对峙,以便让羽皇不能形成强大的势力,辰月却正好相反,希望羽皇的兵力得到扩充,以便燃起战火。”
他又简单地给我解释了一下辰月挑起战争的意义,我觉得那简直就是疯子的游戏。也许我是太小了,不能理会那种以天下为战场的疯狂信仰。
“他偷袭我们,试图除掉我们,肯定是不希望我们成功劝说新任领主,不过运气不错,最后他死在了我们手里。”林霁月依旧平淡地说。但这一次,我不再感到新奇,也不再为她杀人的事迹欢欣鼓舞了,面对真正的死人是不一样的,那具冰冷的尸体让我感到杀戮是那样的可怕,那样的残忍。那曾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曾经那样诚惶诚恐地对着我这个七岁的小屁孩鞠躬,然后突然之间,他成为了邪恶的化身,被割开了喉咙。这样的变故简直太不真实了。
“其实我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你是个杀手,一直希望你只是编故事哄我开心,”我喃喃地说,“现在我终于相信了,你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杀手,可我一点也不开心。”
黄小路拍拍我的肩膀:“对不起,我想这具尸体吓到你了,但我们还是需要你帮个忙。”
“我知道,你们得把这具尸体藏起来,”我说,“把他带到森林里去吧,挖个坑埋掉,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把他们带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黄小路吭哧吭哧地挖出一个深坑,掩埋了那具尸体。当他填下最后一铲土之后,我终于忍不住了,扶着一棵树哇哇地呕吐起来。林霁月走过来,轻轻拍着我的背,要是在过去,我会很喜欢这样的亲昵举动,但现在,一想到她柔若无骨的手指上曾经牵动着冰冷的金属蛛丝,把人的身体切开,我就觉得浑身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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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我说,“我想……去走走。”
“你一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吧?”林霁月不放心。
“放心吧,杀了我也阻止不了即位典礼啊。”我努力开着玩笑,几乎是逃也似地窜进了森林深处。我没有什么目的,只要离那具已经被埋起来的尸体越远越好。
到了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终究只是一个小孩子啊。不管我尝试着装得多么老成,不管我对着多少漂亮姑娘厚颜无耻地说出“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仍然是个七岁的孩子,害怕黑暗,害怕死亡,害怕涌动的暗流和潜在的阴谋。
我走啊走啊,反正在这片熟悉的森林里也不用担心迷路,渐渐走出去很远。当我回过神时,我发现自己又走到了森林的中央,走到了那棵高大的年木附近。最近这些日子的风波都是因为将在年木上进行的即位典礼而引起的,我想我的脑子一定引导着无意识的脚步,还是执着地把我带到了这里。
可我来到这里又能有什么用呢?我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除了添麻烦之外什么也做不了。我狠狠地一跺脚,正想要回家去躺下,忽然耳边传来一阵隐隐的争吵声,声音是从年木下传来的。
我蹑手蹑脚地悄悄靠近,发现在年木下面站着两个人,竟然是我的两位哥哥。两人手舞足蹈,正在吵得十分激烈。他们一定没想到,这是一个属于三兄弟的聚会,虽然三弟很可耻地躲着不愿意现身。
可惜他们吵得虽然厉害,声音却始终刻意压低,我怎么也听不清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只有一些只言片语漏过来,什么“领主”“阴谋”“典礼”之类的,听得我心痒难搔。
我决定冒着险再靠近一点,但趴在地上向前爬出去两丈之后,他们的争吵也结束了,我刚好听到我二哥终于压抑不住而高声爆发出的最后一句话:“别作梦了!我才不管什么狗屁家族荣誉,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是我的自由!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
然后两兄弟怒冲冲地分开,各自挑了一个方向走远了。二哥的步伐矫健有力,大哥却显得疲软无力、心事重重。
等到他们都走远了,我才费力地从地上爬起来,琢磨着刚才二哥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这是在干什么?听上去,好像大哥已经发现了二哥在背后所做的事情,试图劝阻他,但二哥却执意不听,还说什么“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
难道黄小路的判断错了,真的是二哥干的?我又迷糊了。
我连忙回到驿馆,敲醒了黄小路和林霁月。我们坐在黄小路的房间里,我把刚刚听到的对话告诉了他们。林霁月立即摩拳擦掌:“看来果然是云晗在背地里捣鬼,我们这就去把他抓起来。”
“这不大妥当吧,”我赶忙说,“他再怎么也是云家的子弟,要处罚他也是我叔叔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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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霁月耸耸肩:“我就是说说而已。我不过是很喜欢看热闹罢了。你打算去告诉你的叔叔吗?”
“我不想,但我不得不那么做,”我苦恼地揪揪自己的鼻子,“事关家族荣誉,无论如何也得上报,然后让我叔叔去头疼吧。”
“其实也未必一定有多么头疼。”黄小路忽然说。
“你又想到了什么乱七八糟的?”林霁月扭头看他,虽然嘴里说“乱七八糟”,目光里却颇有些期待。看起来,黄小路经常给出一些很管用的乱七八糟的意见。
“我上次不是跟你们说,我对这件事有了一些模糊的个人判断吗?”黄小路说,“知道你大哥和二哥发生争吵之后,我突然发现,这个模糊的判断越来越清晰了。”
我和林霁月面面相觑,她犹犹豫豫地问:“真的吗?难道你已经……找到了真相?”
“基本上算是吧,”黄小路说,“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你耳熟能详但我却完全不知道的,但反过来,也有那么一些玩意儿,你并不熟悉,我却碰巧有所了解。那就是解释这些谜团的关键。”
他一边说,一边冲着我挤了挤眼睛,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他这话的含义。黄小路是想告诉我,要解决这件事,需要运用到一些“他的世界”里的经验和智慧。那会是什么呢?
“总而言之,明天先带我们去见见那位第二祭司吧,”黄小路对我说,“这事儿还没完,幕后的罪犯肯定还会垂死挣扎。但这一次,他即便是绑架第二祭司也没什么用了,我们需要弄明白这个典礼的一切细节,然后猜一猜还有什么救命稻草是他可以捞的。”
我回到家里,一晚上都没有睡好觉,翻来覆去地猜想着黄小路所发现的事实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天亮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吃完早饭,带着黄林二人去拜访了第二祭司,然后,我把他们领到了我叔叔的面前。
我的叔叔是城邦的副领主,对于天驱有着比我深得多的了解,所以一听到两人自报家门,他的嘴角轻轻**了一下。
“我就知道,这场麻烦终究躲不过去,”他摇摇头,“你们天驱真是一个执着的组织。”
“您放心,我们至少不会使诈或者强迫您做出任何决定,”林霁月微微一笑,“何况我们这次求见并不是谈那些军国大事,而是来替你解决麻烦的。”
“麻烦?什么麻烦?”我叔叔一怔。
“他们能帮我们找到破坏典礼的凶手。”我告诉他。
叔叔的两条眉毛绞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又舒展开了。
我们早早地吃过晚饭,等到夜幕降临之后,叔叔找个借口支走了一部分守卫,我们一起瞧瞧守在了家族荣誉室的外面,那里面存放着云氏杜伊维安家族千年来的各种赏赐物与贵重礼品。所谓我们,是指我叔叔、黄小路、林霁月,还有我。叔叔本来不愿意带着我,我也本来没有胆子在他面前软磨硬泡撒泼打滚,但黄小路替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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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他吧,能解开这个谜,全靠他发现的关键信息,”黄小路说,“而且我保证,这个夜晚或许会有意外,但绝对不会有危险。”
于是我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尽管要是发生了什么事我绝对啥都做不了。而且我实在没有三位成年人那样的耐心,在花丛里趴久了觉得全身上哪儿都在发痒。但看着身边三个人的专注模样,我也实在不好意思懈怠——何况本来就是我主动要求跟来的。
我只能忍着,觉得四肢在一点一点变僵硬,就好像中了传说中的石化咒。这时候我真希望有人能对着我施加一个昏迷咒,或者像经千里那样中一点千日醉,让我彻底昏过去,就不必经受这样的折磨了。
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忽然天空中乌云密布,遮蔽了星月,紧接着电闪雷鸣,没等我反应过来,大雨就倾盆而下。我在心里叫了一万声苦,但那三个人还是没有任何撤退的意思,除了陪着他们淋成落汤鸡,我实在别无选择。
就在我觉得身上越来越凉,并且鼻子痒痒到快打喷嚏的时候,一道电光闪过,我猛然发现一个人影正在向着家族荣誉室靠近!吃惊之下,我一下子控制不住,响亮地打了个喷嚏。
糟糕!我正在这么想着,耳中却响起了一片震耳欲聋的雷鸣声。感谢伟大的天神,竟然在我打喷嚏的一瞬间让雷鸣声炸响,完美地掩盖了我的声音。人类的神话传说中,雷公的动作总是比电母慢一拍,所以他们俩老是吵架,看来是真的啊。
这么一走神,那个人影已经迅速破坏了门锁,溜进了房里。三个大人都绷紧了全身,等待着那个人出来。他们没有等多久,最多三分钟,那个人就找到了想要找的,钻了出来。我叔叔一跃而起,黄林二人紧随他身后,三人一起扑上去,围住了那条黑影。
这时候我才慢吞吞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活动着僵硬的手脚,跟了上去。黑影试图反抗,但我叔叔可是城邦第一高手,黄小路和林霁月也不弱,令他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所以我可以大模大样地走上前,像一个幕后指挥一样,抬起头去看他的脸。然后我就喊了起来。
“真是活见鬼!”我大叫道,“翼安,怎么会是你!”
是的,这个被我们一举擒获的可恶的罪犯,竟然是我的贴身仆人翼安。那一刹那我想到了:翼安住在我的隔壁屋,出事的那两天晚上我并不知道他的行踪;翼安一向看不顺眼我大哥,觉得他的形象有损云氏家族的光辉。他完全有可能做出阻延我大哥即位的事情来。
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他偷出来的是权杖,在即位典礼上不能缺少的权杖,就算把其他的一切程序统统省略掉,新领主总需要手执权杖吧?如果没有了这玩意儿,恐怕这个典礼又得被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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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安,看来你需要好好地解释一下。”我叔叔冷森森地说。
翼安阴沉着脸,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最终没有开口。黄小路摇了摇头:“翼安,我知道这不是你的主意,你也不必代人受过了。让那个幕后主使者站出来吧,这件事再怎么藏也藏不住了。”
翼安依旧没有说话,脸上的表情很犹豫,就在这时候,我们的身后响起了一个人声:“别为难他了,是我请他帮忙的。”
我们一起回过头,滂沱大雨中,一个浑身上下淋得湿漉漉的人朝我们走了过来。那是我的大哥,即将即位的新任领主,云彤。
我张大了嘴,不知道该说什么。林霁月和我叔叔也显得相当意外。只有黄小路的神情很平静,看来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早就猜到了真相。
“请先派人把二王子也请到这里来,”黄小路对我叔叔说,“他的到来会有用的。”
虽然不明白黄小路的用意,但看来成功破案后,叔叔对他的智慧很服气,立即派人去叫来了我二哥。我们换过干衣,人也都到齐了,大哥终于要吐露实情了。
“是我干的,一切都是我指使翼安干的,我的武艺不够高明,如果没有人协助的话可能会露馅,”我的大哥云彤说,“大祭司好好的,只是被绑走了而已,没有受到伤害,现在正呆在城里的某一处民居里,那里曾经是翼安作强盗时的巢穴。”
“用毒针伤害经千里祭司的也是翼安吗?”叔叔问。
“不是,那是我亲自下的手,”大哥回答,“在领主府里,我的行动是绝对自由的,翼安反而没有我方便。不过沿路毕竟还是有卫兵看到我,为了避免解释不清,下针之后,我自己给了自己一下,然后装晕过去。”
“难怪那一下伤得不重,毕竟是自己打自己,下不了狠手啊,”黄小路说,“我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你的伤势,但听小森形容了之后,就觉得不大对。如果真是什么罪犯的话,恐怕会打得很重。”
“然后你发现再用绑架或者伤害祭司的手段已经不够用了,索性再派翼安来偷权杖,这一次你没有亲自动手,是因为在黑暗里寻找东西是翼安的老本行,”叔叔哼了一声,“事情的前因后果你已经讲清楚了,好在没有造成什么实质性的危害。但你必须要讲清楚,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自己即位的日期,难道你害怕这个领主之位?”
“还有你,你怎么会和他搅到一起去的?”叔叔又转向翼安,“你不是一向都并不喜欢云彤么,为什么会去帮助他?”
大哥低下头去,并没有回答,身体在轻轻地发抖;翼安则翻着白眼,脸上颇多不屑之色,这神色说明他虽然帮助了大哥,却仍然并不喜欢他;二哥则用手捂住嘴,身体抖得比大哥还要厉害——他在用尽全力忍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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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你也知道了?”叔叔瞪着二哥,“那你怎么会一直瞒着不告诉我?”
这是多么乱七八糟的一家人啊!我站在一旁,有点绝望地想。黄小路咳嗽一声,开始说话了:“还是我来说吧,副领主。前后的情由,我都已经猜到了。”
“一开始我也觉得这是有人想要阻挠大王子即位,但越到后来,我越觉得不对劲,”黄小路说,“我不知道你们羽人世界里的争权夺位是什么样的,但在人类世界里,王位之争就是最血腥的战场。假如这是有人要争领主之位的,我看到的是一个过分温和的争夺者。他一直都只是在拖延即位时间上做文章,甚至不愿意伤害人命。杜伊霍城邦的大祭司是被绑架走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则只是中了长期的昏迷药,包括今天夜里,翼安前来偷盗权杖。这些都不大像是一个真正的野心家的作为。”
“尤其是大王子被打昏在地上,让我格外的怀疑,不仅仅是因为伤势不够重,”黄小路说,“如果我是想要夺位的人,面对着这样的好机会,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而不是那样不轻不重地在后脑勺上敲一下。总而言之,如果要从‘阻挠即位’这个方向去分析,实在是问题多多,难以成立。”
“你说得有道理,我们大概是当局者迷,想当然地觉得这是涉及到夺位的阴谋了。”叔叔点点头。
“于是我换了一个思路,也许并不是有人不想大王子即位,而仅仅是想要把这个时间延后一点,以方便某些事情呢?”黄小路继续说,“为了想清楚这个‘某些事情’,我算是绞尽脑汁了,直到后来我无意中又一次抬头看到了那棵年木,回想起了一个之前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那就是小森曾经告诉我的,大王子在夜里登上了年木,穿着典礼用的华服,似乎是在模拟着他即位的样子。”
哥哥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眼神里却愈发地悲伤,黄小路叹了口气:“小森觉得,那是大王子迫不及待想要即位,我却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会不会是大王子非常担心某些将要在即位典礼上发生的事情,所以才需要一遍一遍地去练习呢?”
“担心?练习?”林霁月很是吃惊,“不就是就任领主嘛,又不是什么武术考验,哪儿需要练习啊?”
“是啊,乍一听的确不可思议,但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却会发现所有的不合理之处都能得到解释了,”黄小路说,“正因为需要练习时间,所以他才会一次又一次地想办法拖延自己的即位典礼。他经常向副领主问起典礼的具体时间,并不是登基心切,而是害怕,他希望即位的时间到来得越晚越好。所以不是别人,正是我们未来的领主在想方设法延后他参加典礼的时间,因为那典礼令他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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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什么?”林霁月、叔叔和我不约而同地发问。大哥到底在恐惧什么,正是整起事件的起因,也是发生这一切错乱的罪魁祸首。
可恶的黄小路偏偏还要卖关子:“我也在苦苦思索,到底即位典礼上有什么东西会让大王子那么害怕。于是我又开始回忆小森告诉我的种种关于他哥哥的细节,最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大王子的飞行能力。小森说,因为飞得不够高,大王子被很多人嘲笑,而他给出来的理由是凝聚出的双翼力量不足,这一点让我觉得很纳闷。据我所知,羽族飞行能力的强弱主要是由血统决定的,而不是体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羽人也完全有可能飞得很高很久。而大王子,是羽族十姓中云姓家族的一员,是纯血统的贵族之后,飞行能力不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我只能做出另外一个、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针对着年木与飞行的疑团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
他伸出手来,指向依然暴雨如注的漆黑夜空:“大王子只害怕一样东西,那就是——高度。”
高度?大哥害怕高度?
“这世上有一种人,身上带有一种奇特的怪病,”黄小路说,“平时他们都是正常的,可一旦来到高处,他们就会感到极度恐惧,感到呼吸急促、身体失去平衡,严重的会晕厥过去。大王子就有这种病。所以他才飞不高啊,并不是羽翼无力,而是他害怕飞高,害怕处在一个足够的高度上。”
就像闪电劈开大脑,我觉得眼前一亮,那些怪异的表象都有了合理的答案。大哥害怕的并不是即位本身,而是害怕那个要命的典礼,因为他必须站在高高的年木顶端来完成所有仪式!他担心自己不能支撑下去,担心自己会在高处晕厥。所以他才拼命想法子拖延典礼的时间,并且不断地趁着夜间到年木上去练习,但遗憾的是,这种病看来并不能通过简单的练习来克服。
这就是一切谜团的最终解释,高度。正是为了这该死的高度,大哥才做出了那么多的荒唐事,而我也不禁更加佩服黄小路了,他不但善于分析,还很博学。我就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害怕高度的病症,也许在他的世界里很常见吧。
“我没有办法在年木上支撑超过五分钟,”大哥低声说,“我试了一次又一次,怎么都不行,一旦超过五分钟,我一定会晕过去。可我不能在城邦的子民面前昏倒,那不是我个人的面子问题,那是杜伊维安家族的荣誉。一个新任的领主,尤其是高翔于天空中的羽人的领主,竟然会害怕高度,这怎么能让民众信服并支持他呢?”
“所以他找到了我,希望我帮助他拖延一些时日,”翼安开口说,“我虽然不喜欢他,但我更看重云家的荣誉,如果他真的在年木上吓昏过去了,丢的不是他自己的人,而是整个云家的脸面。所以我不得不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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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后来和你的争吵又是为了什么呢,二哥?”我问我的二哥云晗。
二哥搔了搔头皮:“他来求我,说他实在没法当这个领主了,说要让位于我。开什么玩笑?我现在过得自由自在逍遥快活,凭什么要去做领主,一辈子束手束脚什么都不敢干?所以我们吵了起来。”
我想起了当时偷听到的那句话:“别作梦了!我才不管什么狗屁家族荣誉,我爱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是我的自由!我绝对不会让你如愿的!”天晓得这句话的含义竟然是这样的。唉,二哥也真是不分轻重啊,但自由这种东西,又有多少人愿意轻易舍弃呢?
不管怎么说,至少一切都水落石出了。如同黄小路所说,这起事件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也并没有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叔叔或许很生气,或许即便大哥真成了新任领主,他也会以家长的身份对大哥和翼安严加惩罚。可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明天的仪式该怎么办?
我们都犯难了,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这该死的典礼。黄小路和林霁月却走到一旁,交头接耳地说了一堆悄悄话,然后林霁月一脸笑容地走了回来。
“有一个办法,正好也可以让向往自由的二王子好歹为家族做一点贡献。”林霁月说。
二哥的脸一下子白了:“我说过,我不做什么领主,打死我也不做!”
“没让你做领主,只是要你代替你哥哥参加一下典礼,”林霁月说,“你的身材正好和你哥哥差不多,我们在雷州的巫民那里学过一点易容术,虽然不太精通,但站在那么高的年木顶端,下面的民众是压根看不清楚脸的。只是让你为家族服务一天,在年木上站一天,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这个我可以答应!别让我当领主就行!”二哥大大松了口气。
“至于你,就躲在年木的扶梯下面,在典礼结束后,马上替换掉你的弟弟,成为真正的领主,”林霁月又对大哥说,“做一个好的领主,重要的是要有责任心,而不是拍着翅膀飞多高。你那么害怕玷污家族荣誉,那么害怕让民众失望,可见你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你应该能做一个好领主。”
大哥眼里含着泪,重重地点着头。看起来,一切都解决了,只有我的叔叔似乎不大高兴,在嘴里嘀咕着:“这样的话,典礼岂不成了儿戏?”
但不久他又高兴起来:“把典礼变成儿戏,总比把领主之位变成笑话要强。就这么决定吧!”
“你们羽族就是这样被繁文缛节所拖累的……”林霁月摇着头作智者状。
儿戏的典礼进行得很顺利。说真的,林霁月的化妆术真是让人不敢恭维,我二哥本来还长得挺像大哥的,这么一化反而像是个从深山老林里钻出来的悍匪。但好在年木足够高,仰起头来根本看不清脸,所以总算是蒙混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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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后的大哥虽然很感激黄林二人,但并没有给他们绝对不与羽皇结盟的承诺,他只是答应了两人,他一定会从城邦的安宁和九州的大局着想,不会轻易让人民卷入战火。我对此有些不高兴,叔叔却夸赞大哥做得对:“他现在是一个领主了,领主判断问题不能被个人感情所左右,他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
“你的哥哥,会是一个很好的领主。”叔叔就像是喝了三斤酒一样,满脸通红。
既然完成了和领主的会谈,他们也得回东陆去复命了。我把他们送出扶风城,一直牵着林霁月的手,心里很舍不得。我想再见到林霁月,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来自异世界的黄小路,可惜的是,没有时间了。
“你们答应过的,一定还会回来看我!”我大声说。
林霁月把我抱在怀里,很认真地说:“一定会的,我不是还答应了你,十年后过来嫁给你嘛!”
“说不定那时候我已经是城邦的大将军了,”我挺着胸,“那你就是将军夫人了!”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惊动了林霁月的坐骑。这匹胆小如鼠的马儿嘶鸣一声,撒蹄跑远了,林霁月连忙把我放下,大呼小叫着追了过去。我没有跟上去,却把目光投向了黄小路:“十年之后,她大概已经是黄小路夫人了吧。你可得好好对她,不然我饶不了你。”
这番话是我从戏文里学来的陈词滥调,说得磕磕巴巴,再衬上我矮小的身材,一点也没有故事里的英雄的豪气。但黄小路听了我的话,脸色却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快回去吧!”他摸了摸我的头顶,快步追向林霁月。擦身而过的那一刹那,我看见他那双总带着笑意的眼睛里有浓重的阴影。
一个人往回走的路上,我突然明白了那是为什么。然后我就为了那个不可能嫁给我的女子而难过得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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