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比我更懂摸鱼-第四十四章 大结局(三)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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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大结局(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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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自己在钻牛角尖的白茂站在原地愣了很久,半晌把手覆在胸口,感受着心脏砰砰砰的跳动,才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也不是在做梦。

“走啊,愣着干什么?”三两步远的地方,言桢桢回眸看着他,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长大衣,笑得眉眼舒展 “快点回家,小祖宗。”

“哦。”白茂不动声色地答应了,他重新抓紧手中的袋子,跟上言桢桢的步伐,脚步却控制不住地轻快起来。

“对了,你刚刚说偏偏是今天是什么意思?你准备在今天干什么?”言桢桢很快回味起来。

白茂瞬间脸红了起来,像一只跳脚的猫,“没什么,没什么。”

“骗人是小狗哦。”言桢桢威胁道。

猫科动物天然和狗不和,白茂才不想当小狗,但是这样走在路上的氛围实在太美好,他一点儿也不想打破,就想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走到生命的尽头。

“回去再说,回去再说。”

“好吧。”

其实言桢桢的读心能力比之前更强,如果她想,她完全可以窥探出他心中的秘密,但是她没有,她愿意听他亲口说出来。

——

“哇,铃兰花什么时候开了,上次来的时候明明凋谢了,一点活力都没了。”

明明是冬天了,她却和春天扑了个满怀。大片的铃兰花像初冬还未来得及下的雪,纯白无瑕。低垂的花朵仿佛是叶脉提着的小灯笼,清丽可爱。

“我去找玄武要了仙灵水,你放心,它会一直开着的。”

“等等,除了铃兰,你还种了玫瑰?!”言桢桢惊讶极了。

“你春天的时候不是在阳台种了玫瑰吗?我猜你应该会喜欢。”白茂咬着唇解释道。

言桢桢确实喜欢,她喜欢童话里的王子和小玫瑰,因此在自己的小阳台种了点玫瑰。只可惜阳台太小,玫瑰的花期又短,完全没有想象中那种势不可挡的、无法避免的、不得不沉醉其中的浪漫。

可是她现在却亲眼看到了白茂亲手种下的几乎占据了大半个院子的玫瑰花,轰轰烈烈,大张旗鼓。连空气中都挤满了热闹的芬芳,像是甜香馥郁的蜂蜜和清爽的荔枝气泡水混合交杂的气味。

据说,玫瑰是不用长高的,因为小王子会为她弯腰。

言桢桢喜欢花,白茂就去学着种了,再没有别的理由。

看着满室芳华,她的心里似乎也被填的满满当当的。

言桢桢穿的单薄,是适宜办公室的衣着,外面待久了不免有些冷,白茂连忙让她回了室内,迅速地打开了空调制热,然后去厨房给言桢桢煮她喜欢的热腾腾的奶茶。

他去厨房忙碌,一时间就没顾上放在沙发上的袋子。

袋子原本是立着的,突然啪嗒一下掉下了沙发,东西也掉了些出来。

言桢桢去捡,却发现了里面是一件毛衣和一瓶香水。香水没开封,言桢桢便没有擅自打开。那毛衣洁白如雪,软软糯糯,看着还有些意外的眼熟。

衣领没有尺码标,看起来不是买的。这个大小,似乎也不是白茂自己穿的。

言桢桢对着自己比划了一下,又摸了一下确认了一下手感。

这个是她的,那香水一定也是。

她仔细看了一眼,居然是铃兰味的。

言桢桢忍俊不禁地重新把毛衣和香水塞回袋子里,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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