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侠跑龙套-第144章 离别听甜心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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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离别听甜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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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程毫无意外地输了。

并不是因为苏菲亚的枪术胜过他的原因。

实际射击以后,陈程发现了问题出在哪里。

苏菲亚没有骗他。线膛枪问题太大了。线膛枪装弹太慢了。

这个时代的子弹还不是后世那种尖头的子弹,而是圆弹,或者称为“弹丸”更能形容它们的形状。它们的装弹方式也不是后装,而是从枪口前穿进去。

具体操作是用“送弹棍”把火药和弹丸压实,极为繁琐,整个流程折腾下来,一分钟能击发一次都已经算是高效了。

苏菲亚至少要一分半钟,而陈程用滑膛枪至少都要两分半钟以上,要线膛枪……呵呵。

滑膛枪的枪管内壁光滑,它的横截面本就是圆形,装圆弹相对很容易。

但线膛枪在膛线的影响之下,其枪口并不像滑膛枪那样是一个完整的“圆形”,而是一个分为“阴线”和“阳线”的圆形齿轮状枪口。

所谓的“阴线”就是膛线凹下去那部分的底部,“阳线”则是膛线凸出来那部分的顶部。

而子弹不将枪口密封,就会出现火药“能量外泄”的问题,从而影响到线膛枪的射程。所以线膛枪所用的弹丸,实则都要比实际口径稍微大那么一点点。

如此一来,线膛枪比滑膛枪的弹药装填更为费劲,而且还得不停地用送弹棍反复敲击弹丸,否则就有可能将弹丸送不到枪管底部。

反正苏菲亚已经完成了五发射击,陈程才打了一发而已。由于陈程糟糕的枪法,还脱靶了。

苏菲亚倒是很实诚地告诉他,对于有经验的士兵,线膛枪的射程和精度确实强得多,但是太慢了,造价又高,除了少数军官偶尔开一枪装装样子,没人喜欢线膛枪。

陈程也懂了。现在火枪手的打仗方式,讲究的是排队枪毙。双方站好对射。精度根本不重要。

说到这里,苏菲亚还想起什么,一把夺过陈程手中的线膛枪:“别用了。我想了,齐洛诺夫曾说线膛枪很容易炸膛。我忘了。幸好没有炸,否则炸到我的甜心,我会很伤心的。”

听到这里,陈程心里还是暖暖的。无论如何,对于他个人而言,苏菲亚真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情人。

不过接下来苏菲亚就让他头疼起来了:“你输了,干我。走,马上。”

陈程无奈地笑笑:“可以卖给我两把线膛枪吗?”

苏菲亚歪着头说:“为什么?你还觉得线膛枪好用吗?”

陈程说:“因为我们也有军官啊。不对,我们的枪很少。普通的枪给军官用。那么最大的大臣需要用不同的枪啊。”

苏菲亚颔首:“也对。反正他们又不是真的需要上阵开枪。但是,你记住,你一定不能用这枪哦,要炸膛。”

陈程拍了拍腰间的长剑:“我不用枪的。我有剑,我的苏菲亚送给我的剑。实在不行还有两把我的苏菲亚送给我的手枪。”

他之所以仍要线膛枪,是因为他想到了一个新的战术。狙击手。这只有线膛枪的精度才能实现。

苏菲亚抱住他,却说:“你抱我,走,我们去卧室……其他地方也可以,你喜欢哪里都行。”

他们没有注意到,徐铮从阴暗的角落里探出一个头,飞快瞥了一眼,然后在纸上写下一行字。

“公,床,正正丁。”

过分了啊,程哥儿,和罗刹公主上床十二次了!

这还只是他探听到的!

程哥儿快乐不思蜀了。徐铮由衷长叹。

……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齐洛诺夫在队伍前头领唱,不过他的表情看起来惨烈得很,好像他存下的巨额财富打了水漂。只因他已经与喀秋莎成婚了。

苏菲亚一身戎装骑在骏马之上。绿色的军装,黑色的三角军帽,红色的马衣。美艳,且英姿飒爽。

若不是胸前的弧度过于夸张,削弱了她的英气,单是这个造型就可以让敌人跪下亲吻她的马靴。即便如此,见到她的罗刹士兵还是士气大涨,齐齐高呼:“愿为公主效死!”

陈程骑在另一匹马上,一身青衣,与紧身军装的公主相反。他的长发与衣襟都在西伯利亚短暂夏季的风中飘逸。

一个入世的巾帼英雄,一个出尘的俊逸侠士。

今天是苏菲亚进军莫斯科的日子,也是陈程南下回国的日子。

陈程一行人有二十六人和两个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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