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城外,一行上百人马的队伍正在快速疾驰。
这些人都穿着一套制式铠甲,每个人头上的战盔几乎把整张脸都覆盖起来,只留下两只眼睛的空隙。
他们便是百鬼将军派去讨伐北荒城的队伍。
为首的三人便是百鬼将军的黄金级护卫队长。
黄金五重的黑刀,黄金三重的黄剑,黄金四重的白枪。
他们都是百鬼将军最忠心的部下,以颜色为姓,以武器为名。
他们的名字象征着百鬼将军手中最锋利的武器。
在他们身后,上百名白银护卫,都是跟随过百鬼将军征战数十年的精锐部队,实力不容小觑。
可以说,其中随便一名护卫,都能够横扫整个青城。
而现在他们这一群人,正怒气冲冲地朝着张铭所在的北荒城而去。
“黑刀,只是对付一个区区的北荒城而已,将军大人为什么要派我们三人一起去?”
疾驰中,黄剑突然开口问道。
黑刀头也不回,一边骑着坐骑快速疾驰,一边回答道:“因为在北荒城出现了一个叫做血魔的家伙。”
“他不仅把城主叶兰杀了,还把整个北荒城所有属于将军的势力都清扫了一遍。”
“现在将军已经完全失去对于北荒城的掌控。”
“所以将军非常生气,才会让我们三人一起去。”
白枪好奇问道:“血魔?听都没有听过这个魔族,是小魔族吗?”
“血魔不是魔族的名称,而是一个外号。”
黑刀摇了摇头,说道:
“据说,那个张铭利用血腥手段镇压整个北荒城。”
“杀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只要敢说他一句不好的话,都会被杀。”
“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就足足杀了整个北荒城五分之一的人。”
“那些人流出的鲜血,甚至把整个北荒城都染成了黑色。”
听到黑刀的话,黄剑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嘴,说道:
“好狠啊,杀了五分之一的人?那不得五六十万人啊?”
“这个张铭真狠,难怪会被称为血魔。”
白枪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露出一丝狠色,笑道:
“嘿嘿,够狠,我喜欢,到时候我把他的脑袋砍下来后,一定要做成标本放在家里挂起来。”
随后,白枪越想越兴奋,不禁摸了摸挂在一旁的长枪:
“不行了,听到这个张铭杀了五六十万人,我就忍不住了,到时候我要屠城。”
黑刀顿时皱了皱眉,说道:
“我们的任务是杀掉这个血魔张铭,然后再新扶持一个城主。”
“北荒城对于将军来说还有用,你不能杀得太过分。”
白枪却毫不在意地说道:
“你放心,我有分寸。”
一旁的黄剑看热闹不怕事大,嘲笑道:
“你有分寸?就怕到时候你杀红了眼,收都收不住啊。”
白枪一脸狂妄地说道:
“收不住就收不住,不就是一些魔奴吗?”
“就算我杀光了,到时候随便去一些犄角旮旯,还不是分分钟捉回一大堆。”
“反正这些魔奴,就像是蟑螂一样,杀都杀尽,一捉一大把。”
黑刀闻言,不由淡淡地说道:
“听说最近出现了一个叫做魔奴联盟的势力,如果你再去捉魔奴的话,小心翻车。”
白枪顿时大笑起来,丝毫不在意:“哈哈,区区几个魔奴组成的联盟而已,怕什么?”
听到白枪那狂妄的话,黑刀只是默默在心中暗道一句:“白痴。”
这个叫做魔奴联盟的势力,是由几个大型魔奴部落一起联合组成的,里面强者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