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晋伯,今天那个山鸡又下蛋了,一只山鸡都比你长寿,你丢不丢人?
我说,山鸡见蛋没人吃,就孵出小山鸡来了,好多小山鸡,以后我不用满山跑去抓山鸡了。
后来的几年,我的台词变了,我时常问他:“那个人为什么还不来?这都过了一百年了,你的卦到底准不准?”
可我知道他不会骗我,那是他给我的希望,他说过会有人来陪我度过余下的时光,那个人就一定会来。
可是,我没想到那个人来得那样晚,让我足足等了三百年。
(3)前尘·初遇
晋伯死后七十年,我发现自己的护体神功消失了,好在这些年我学会控制了身体里的灵力,修为也提升了不少,所以只要不去挑战那些灵力比我高深的人,保护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
晋伯死后两百年,又有一大波罪犯被送进了洪荒中,很多人涌到浮荒山来寻找食物,我的太平日子正式宣告结束。
更可怕的是,送进洪荒的那批罪犯中,还有一部分凶兽,那些凶兽不仅凶猛暴戾,还会食人。
那是一个无风无晴的下午,距离晋伯死去已经三百年,我从山上抓到了一只野兔,与要来抢夺的人恶战了一番之后,准备回棚屋大吃一顿。
结果我却在棚屋门口碰到了一头山羊,那只山羊与我平常见到的并不一样,体型是我的两倍,头上有四只角。
我看到那只山羊的瞬间就马上停下了脚步,脑子里不停地回响起晋伯曾经给我看过的《妖物志》中的一句话:土蝼,其形壮硕,为人两倍,其状如羊而死角,食人。
那不是山羊,那是食人妖兽土蝼!
土蝼的目光里凶光毕现,朝我猛地扑了过来,它的动作敏捷,灵力亦比我高强,所以即便我把兔子扔给了它,也未能赢得一分时机。
我与它斗得力竭,最终还是被它的蹄子压在了地上,只见它张了张嘴,尖利的牙齿闪过一丝亮光。
我吓得浑身僵硬,这些年来,我并非没有遇到过强大的对手,但我总能死里逃生,更何况,那些人也不会想要吃我,可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在土蝼面前,我就是那煮熟的鸭子,飞不了……我又一次想起晋伯,我还没等到那个人,却要葬身羊腹,实在是有负晋伯所托。
就在土蝼磨了磨尖利的牙齿,要向我咬下来的时候,突然一道白光闪过,压在我身上的重量骤然消失,我眨了眨眼,只见土蝼刹那就被那白光击了出去,竟然半天都站不起来。
我震了震,连忙从地上跳了起来,往后看了过去。
那是我第一次在洪荒见到那样的人,但见他眉目如画,风姿绰约,一袭白衣胜过千山雪,纤尘不染如进仙境,而不是漫天飞灰的洪荒。
那是神仙一般的人物,我只看他一眼,便觉得整个洪荒都变了颜色。
只见他薄唇轻启,含笑问道:“在下无尘,敢问姑娘芳名?”
我被他的笑容闪瞎了狗眼,啊不对,是人眼,所以我也就没意识到他竟然能一眼就看出我是女子,我吞了吞口水,为了不让自己表现地太过土气,于是我挺了挺胸,得意地报上了名号:“我乃洪荒小霸王,青瑶是也。”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莲泽神君,那时的他,还是仙界的无尘上仙,无人知道他是莲泽神君历劫时的转世,而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个仙。
他见我没事,便想离开,遇到如此人物,我潜意识里觉得这就是晋伯要我等的那个人,我哪有放过的道理?
于是我连忙拉住他,顺便用脏兮兮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以后你便跟我混吧,包你天天有肉吃。”
我见他不说话,又解释道:“现在洪荒像我这样能天天吃上肉的人已经不多了,你跟我在一起,肯定不会饿着的。”
无尘轻轻一笑,一双凤眼清透如泉,只看得心神**漾、春心萌动,他慢慢开口道:“姑娘不必担心,在下无需进食。”
我没听出无尘的话外音,着急地拉住他的手,道:“那怎么能行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无尘听了,又是一笑,道:“在下只是误入洪荒,很快就会离开,姑娘不必忧虑。”
我一听这话,更加坚定他就是那个要带我离开洪荒的人,于是我灵机一动,道:“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今日公子救了我的性命,不如便让我以身相许报答公子吧!”
“……”无尘显然没料到我如此奔放,愣了片刻,似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我见他犹豫,又继续道:“你别看我如今蓬头垢面的,其实我可是个美人,亏不了你的。”
无尘无奈地笑了笑,道:“在下并无此意,只是在下乃修行之人,并未想过成亲,所以只能辜负姑娘一番美意了。”
无尘如此直接地拒绝了我,让我颇有些受伤,但我向来是个越挫越勇的人,我既然无法留下无尘,那便只能当跟屁虫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无尘走到哪里,我便跟到哪里。
最后,无尘实在是无可奈何,停下来问道:“姑娘,你要跟我到何时?”
我挠了挠头,问道:“能一直跟着么?”
无尘沉默了片刻,问道:“你为何要跟着我?”
这可问不倒我!我得意地笑了笑,道:“有人给我卜过一卦,说会有人来陪我度过余下的时光,他还会带我走出洪荒,去看蓝天白云和青山绿水。”
“姑娘以为那人便是我?”无尘问道。
我点头如捣蒜。
“姑娘怕是误会了,在下与姑娘萍水相逢,出手相救亦是偶然,更不会带任何人走出洪荒,姑娘请回吧。”
无尘说完,便转身走了。
我看着他远去的身影,那是这天地间唯一的白色,是我等了三百年的希望,我怎能轻易放弃?
于是,我隐藏了自己的气息,远远地跟在无尘的身后。
这一跟,我便跟了三个月。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土蝼竟也一直偷偷地跟在我身后,它大约是想等无尘甩了我之后再对我下手,可我愣是三个月都没让无尘发现我,所以这一日,它忍无可忍,趁我躲在一旁欣赏无尘的风姿时,朝我扑了过来。
我觉得人跟兽的区别就在于人的脑子比兽好使,这土蝼明明知道无尘就在不远处,却还想对我下手,分明就是找死,而我当然也乐得再让无尘来一回英雄救美,于是我立马就尖叫了。
当无尘再一次把我从土蝼手上救下的时候,他颇有些无奈地问我:“你跟了三个月,难道不累么?”
我一愣,敢情他一早就察觉了,亏我还一直沾沾自喜,实在是丢人!丢人呐!
“无尘,我是这样想的,你初到洪荒,不了解洪荒的情况,有我这个本地人跟在你身边,你也好有个照应是不是?”我生怕他又让我走,连忙开口建议道。
我本是胡诌的,却没想到说到了无尘的心坎上,于是他问道:“你在洪荒呆了多久了?”
我连忙掰着手指算了算,道:“三百三十年零四十八天。”
“你是因何事被遣进洪荒的?”无尘又问。
这可真把我给问倒了,于是我只能老实地摇了摇头,道:“不知道,我是在洪荒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