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摇着头离开了,看来还是对“宁章闻”的离经叛道的观点甚为不满。“宁章闻”则始终面带笑容,静静地站在炽烈的阳光下,直到同伴的身影完全消失,他的笑容也并没有消失,反而愈加浓烈。
当然,这笑容中饱含着讥嘲的意味。
“何必那么想不开呢?”“宁章闻”自言自语着,“一边是微不足道的平凡众生,一边是命运的主宰者,有什么不好的?”
一阵风吹过,地面上的草开始摇晃起来,在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那二十多只古猿的动作突然完全停滞了。紧跟着,它们的身上泛起了惨白的光芒,整个身体刹那间变得透明,肌肉、血管、骨骼、内脏全都清晰可见,就像是后现代艺术家的奇诡创作。
“这么简单的构造,完全可以被我们拿捏在手里,你为什么那么想不通呢?”“宁章闻”收起笑容,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他挥了挥手,古猿们的身体立即片片裂解,却并没有血肉横飞,每一片碎片都呈现出清晰的固态,如同被粉碎的水晶雕塑一般
三、
相比起一年前,这座废弃已久的疯人院显得更加破败,但之前那些疯长到半人高的野草却都被割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违和。
“连草都割干净了,看来诸位守卫人大人们真的把这间疯人院挖地三尺了。”姜米说,“您老的超级蠹痕能感觉到点儿什么玩意儿吗?”
“除了能闻到死耗子的腐烂味道,我什么也没发现。”冯斯说,“蠹痕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而且,如你所说,大爷们把这个地方的下水道只怕都翻遍了,常规的搜索方法,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他们更出色。”
“但是你还是会去找一遍。”姜米说,“不撞南墙你肯定不肯回头。”
“没错,冯大爷的信条就是这样。”
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冯斯从下午找到深夜,在疯人院里竭尽所能地寻找了每一处角落,甚至于故地重游去看了他曾经被关押于其中差点儿发疯而死的地牢,并没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农家小院里花钱睡了几个小时后,冯斯不屈不挠,把姜米留在她的房间里继续睡觉,自个儿又溜了出去。他简直恨不能自己可以化身为一只穿山甲或者土拨鼠,能够自由地钻入疯人院的每一处缝隙,去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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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带着满脸的灰黑,沮丧地重新回到疯人院门口。姜米已经在那里等待着他了。
“我本来想给你带点儿早饭来,但想到你作为哆啦A梦无所不能,就不必费劲了。”姜米说着,拿出一包湿纸巾,打算给冯斯擦脸。
“你刚说了我是哆啦A梦,哪儿需要用这种低档次的东西?”冯斯说着,手里故意像变魔术一样抖了一下,蠹痕创造出了一条正在蒸腾着热气的湿毛巾。
“你还真会享受,越来越有小资的臭毛病了。”姜米耸耸肩,收起了湿纸巾。
“说不定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那还不得抓紧时间及时行乐?”
冯斯说着,擦干净脸后在疯人院的台阶上席地坐了下来。时值正午,但天色阴霾得有若黄昏,北京的天空依然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这个距离河北更近的郊区空气质量尤其糟糕,鼻腔里似乎都有一股火辣辣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地面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野草,却也新增了许多狼藉的杂物,除了冯斯提到的死耗子之外,几条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旁若无人地在院子里溜达着,翻翻拣拣可以入口的东西。
“这些野狗倒是活得比人更逍遥自在。”姜米从背包里翻出一包吃剩下的牛肉干,取出几块扔在地上,野狗们立刻扑上来呜呜嗷嗷地争抢。
“得了吧清新姐,我让你像它们这样每天在垃圾里刨食逍遥自在,你干不?”冯斯嘴里这么说,却还是用蠹痕创造出了一块生肉,同样扔在了地上。但是奇怪的是,几条野狗围上来嗅了嗅,立即转身走开了。
“看来你的技艺还没有磨练到家啊,小冯同志,”姜米嗤笑着,“这可真是贵国人民爱说的那句话: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
冯斯搔搔头皮:“不应该啊,你要说现在我变不出分子料理的味儿我倒也认了,就这么一块儿生肉,怎么也不至于狗都嫌弃吧?除非……”
“除非什么?”姜米问。
冯斯摆摆手,示意姜米不要打断他的思路。他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思考了好几分钟,最后站了起来:“还有牛肉干吗?或者其他零食?”
“没啦。我不是说了么,既然你自己什么都能变出来,我何必背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来装腔作势假作贤淑?——那包纸巾不算啊,那是我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你一贯二逼其外贤淑其中,所以,贤淑小姐帮个忙,帮我回村里买块猪肉,就和我变出来的这块差不多的五花肉。”
姜米先是有些疑惑,继而似乎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她不声不响地一路小跑回村,不久之后带回来了一块新鲜猪肉。
“好肉!这样的半肥瘦拿来红烧最好。”冯斯赞曰。他把装着肉的塑料袋在手里提了一会儿,然后创造出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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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开始。”冯斯说着,把两块生肉都扔到了地上。野狗们再次窜了过来,仍然像先前那样围着两块肉嗅了嗅,立刻开始汪汪吠叫着争抢其中的一块——姜米刚刚从村里买回来的那一块。而对于冯斯创造出来的这一块,它们仍然不加理睬。
“这恐怕……不是你技艺不精的问题了吧?”连姜米都看出来了其中的蹊跷。
“我对蠹痕下的命令,是创造出一块和你买回来的猪肉一模一样的肉。”冯斯说,“我不知道蠹痕能不能做到原子级别的精确复制,但至少,大面上的形状、口感、味道肯定是一样的。但这些狗却完全不碰它。”
“因为它们发现,这块肉和普通的猪肉不一样……是因为它们嗅出了蠹痕的味道?”姜米很惊讶,“狗的感觉真的能有那么灵?我平时吃你变出来的东西可是完全吃不出和普通食物有什么差别的。”
“也不是,还记得被关在海岛上的时候王璐曾经给我们送过来几条狗么?”冯斯说,“虽然我们俩都不擅长养狗,后来还是把狗送回去了,但在送走之前,我创造出过各种不同的食物喂狗,它们从来没有过半点挑剔。”
“还真是。”姜米也想起来了,“它们那会儿甚至于连狗粮都不想吃,就喜欢啃你变出来的排骨。”
“所以,这几条野狗的反应明显是不正常的。我弄出来的肉绝对不会出现味道上的不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它们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
“这只是几条野狗啊,连普通人类都捕捉不到的蠹痕的气息,它们怎么可能注意到?”姜米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只有一种可能性。”冯斯说,“这些野狗经受过了某些特殊的改造,所以才变得对蠹痕的气息敏感。”
“改造?守卫人干的吗?”姜米问。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守卫人,有可能是黑暗家族,有可能是魔王的直接手下。”冯斯说,“但是,还真让何一帆说对了,只有我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才能检测出这几条野狗的异样。其他人来到这里,怎么也发现不了问题居然出在野狗身上,就算把疯人院整个炸掉也什么也找不到。”
“那我们接着怎么办?跟踪这些野狗找到改造它们的人?”姜米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文明人的标志就是会使用工具。”冯斯身上蠹痕一闪,手里已经多出了几个像苍耳一样的小玩意儿。他随手一扔,“苍耳”粘在了野狗们的皮毛上。
“野蛮人不需要使用工具。”姜米气哼哼地说,“只要能指挥会用工具的文明人就行了。”
于是两人总算可以回到农家院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午。吃完晚饭后,冯斯的蠹痕感应到了跟踪器的异动。
“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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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
“不用了,哆啦A梦现在进步很快,区区两辆自行车,口袋里就能掏出来。”
“别忘了再变点儿热帖出来。晚上太冷了,当心骑到半截就冻成冰棍。”
冯斯真的创造出两辆像模像样的山地车,车头上还贴心地固定了野外探照灯。在姜米的取笑声中,两人骑上车一路向北,到达那片山坡后再骑车爬山。好在这里的山势平缓,并不比香山难爬多少,姜米又有着丰富的野外探险经验,两人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来到了孝天洞洞口。
“有蠹痕的气息。”冯斯压低了声音,“还真被我蒙对了,野狗大爷们的背后大有文章。不过,这蠹痕很奇怪。”
“奇怪?奇怪在哪儿?”
“我一下子也难以形容,但是……和我以前感受到过的其他人的蠹痕,以及我自己的蠹痕,都不大一样,可又说不清楚具体哪点儿不一样。要不……你在外面帮我把风?或者要不然回村里去?”
“我要是跟着你进去呢,好歹身边能有个天选者保护。自个儿留在外面,不是更危险?你就不怕我一回村就被人抓走?”姜米悠悠地回应。
冯斯哀鸣一声:“说不过你……走吧。”
洞里的路并不难走,地面明显经过人工整葺,那是因为这里已经开辟成为旅游景点,总要照顾游客们的行走方便。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安装好的照明灯,以至于进洞后连手电筒都不必打。
“这也太没有氛围了。”姜米嘀咕着,“简直快赶上宾馆走廊了。”
“偷着乐吧。这地儿要是白天来还得收门票钱呢,我们这算是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就有点儿奇怪了。”姜米琢磨着,“还记得当时我们在青城山寻找所谓的宝藏么?都是这么热闹的地方,真有什么守卫人之类的,怎么藏身啊?难道又是那种压缩过的异域空间?”
“说不定,这年头什么幺蛾子都不缺……等等,有点儿奇怪!”冯斯忽然说。
“怎么了?”姜米忙问。
“那些野狗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人能到达的,就算是压缩的异度空间,也得有人去放置啊。”冯斯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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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能到达的?什么意思?”姜米问。
“我在野狗身上放的跟踪器,是我给蠹痕下的特殊要求,不但要让我精确掌握它们的位置,还能让我感应到周围的地形。”冯斯解释说,“看到前面那个小洞了吗?现在几位狗大爷从这个洞钻下去,钻进了一条非常狭长的山缝,只有猫狗兔子之类的小型生物才可能进去,正常人是绝对进不去的,小孩子都不可能。难道那是一个畸形的侏儒?”
姜米打了个寒战:“侏儒?想想都挺诡异的……”
“守卫人的世界有哪点儿不诡异?”冯斯笑了笑,“要不就是能变化形体的,甚至于像王璐那样能穿墙变幻空间的。等着吧,看看野狗见到那个人之后我能感应到什么信息。现在那条山缝越来越窄,连狗大爷们钻起来都有点艰难。”
“不会卡在里面吧?”
“倒不至于。你没注意到这些野狗都挺瘦的么?很有可能是操控它们的人刻意让它们保持消瘦,以方便随时在这里进出。”冯斯说。
“这个人还真有趣。”姜米说,“而且也挺谨慎的,居然躲在那种地方,一般人确实没办法找到他。哎,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觉得自己外形太丑不愿意见人所以才……”
“守卫人世界看重的是力量。”冯斯说,“你看范大头丑不丑?谁敢在他面前有半点不敬?——啊,也不一定,我们的文大小姐就敢。”
姜米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正想要说点什么,冯斯忽然摆了摆手示意她噤声。她连忙闭嘴,生怕干扰了冯斯。
半分钟后,冯斯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显得甚为古怪。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位仁兄……”冯斯边说边摇头。
“是谁?你认识吗?”
“非但认识,还有过不少亲密接触。”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熟人啊?那你能把他请出来么?”
“请出来是不行的,得用计。”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样东西,放在地上。
姜米低头一看,不觉一愣:“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像一个香薰盒?”
“没错,就是香薰盒。”冯斯说,“我至今还记得把无火香薰认成‘无火香蕉’然后被文大小姐嘲笑了半个学期的屈辱……不过这根无火香蕉的功率比普通人用的大多了,可以把气味直接送进山缝里。”
姜米一头雾水:“送什么气味?为什么要送气味?”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卖了个关子,随即自言自语,“很久不见了,老兄,还真是怀念你呢。”
姜米使劲吸溜着鼻子,但并不能分辨出什么特殊的气味。她忽然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啊,这种气味人闻不到……这是一只动物!”
“没错,是一只动物。”冯斯说,“我已经感觉到野狗们跟着它往我们的方向钻出来了。看来这一招还算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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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米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个的确只有狗洞大小的洞口。几分钟之后,洞口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一个不明物体猛地从洞里钻出,向着姜米的身上扑过来。姜米吓得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被扑中,眼前却又闪过了一道银光。那个黑影撞在了银光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缩成了一团,瘫在地上不停挣扎。
姜米惊魂稍定,这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冯斯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个金属圆筒,从圆筒里射出一张银色的大网,那个黑影是被大网罩住了,此刻正在网子里拼命翻滚抓挠,却只能被越缠越紧,无法脱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然而骨架并不小的黑猫,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掉了一小半,**出来的皮肤上遍布伤痕和溃烂的脓疮,看得出来经历过不少磨难。尽管形貌狼狈不堪,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里却放射出凶狠悍恶的光芒,姜米和这样刀锋般锐利的眼神一对视,居然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我的老相识,黑猫金刚,它的主人就是疯人院院长魏崇义。”冯斯说,“刚才我就是利用无火香蕉把魏崇义的味道送了进去,才把它引出来的。”
“魏崇义留下遗言叫文潇岚去疯人院,并不是因为疯人院里藏了什么东西,而是为了让她找到金刚。因为他知道,金刚一定会回到疯人院附近,等待主人的归来。它终究还是一只忠心的宠物。”
四、
离开稀树草原的幻境后,文潇岚的脸色显得有点难看。范量宇注意到了她的变化:“怎么了,是不是又被魔王的情绪影响了?”
文潇岚点点头:“嗯。在刚才那段记忆里,两个魔王都产生了愤怒的情绪,只不过,长得像冯斯的那位是把怒气摆在了明面上,而宁章闻表面上嘻嘻哈哈,却在心里暗中堆积着怨气。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没有心机。”
“这种情绪的渗透,我也没有办法帮你抵挡,只能靠你努力了。”范量宇说。
“放心吧,我还撑得住。”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刚才两位魔王的对话,又透露出了更多的关键信息。他们俩并不是族群中标准的存在,而都是经过了某种变异的异类,甚至于被视为废物。但是,在这一场大劫难之后,两个异类反而成为了拯救种族的希望,这倒是挺有趣的。”
“更有趣的在于,他们提到了变异之前和变异之后的生存方式。”范量宇说,“那好像是两种截然相悖的东西,而且似乎影响了他们之后的选择。这一点很有意思。”
“希望能很快揭穿谜底。我还真来兴趣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个家伙的情绪渗透。他好像真的对一切新生事物充满好奇,也愿意尝试不一样的生存方式,和他浑身上下政委味儿的同伴不大一样。”文潇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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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从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嘴里说出来真是毫无违和感……”
下一个记忆迷宫已经很明显地进入了真正的现代人类的时代,因为映入两人眼帘的第一样东西是一尊高度超过两米的青铜雕像。这尊雕像文潇岚很早以前就听冯斯说起过。
那是恶神摩洛,迦南人所信奉崇拜的神明。冯斯曾经在关雪樱家乡的地下神殿里见到过它,牛头人身,背生双翼,血盆大口怒张,从外形上就透出一种无法掩饰的邪恶和凶暴。
而摩洛的神像所放置的地方、也就是这段记忆发生的地点却并不是什么神庙,而是一座位于一座高山山腰上的天然平台。从平台看出去,可以看到四周都是高大陡峭的山脉群,山上植被丰富,山顶却能见到皑皑白雪,景色壮美奇丽。
“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眼熟。”文潇岚说。
“落基山脉。”范量宇说,“我到过这地方,虽然和当代的景观并不一样,但山体的走势是差不多的。”
“就是说,这里是北美。”文潇岚说,“从地中海到北美,再到中国西南山区,摩洛他老人家真是无所不在啊。”
“说明魔王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都在不断诱导人们筛选守卫人的基因。”范量宇说,“所以后世的人们把摩洛称之为伪神。”
“这个平台上孤零零地除了摩洛塑像别的什么都没有。”文潇岚四处打量着,“一下子也判断不出现在到底处于哪个时代。不过,如果年代稍微古早一点的话,这片大陆上应该只有印第安人。”
“那只是普通人的常识。”范量宇说,“但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常识是行不通的。喏,你看。那边应该就是从山下进入这个平台的通道,有人来了。”
文潇岚扭头一看,一下子惊呆了:“这个打扮……中国人!我想想我以前上过的中国服饰文化的选修课,束发,上衣下裳,腰袖收紧,玉鱼配饰……这好像是殷商时代的打扮?”
“没错,就是殷商。”范量宇说,“虽然我没有上过什么服饰文化选修课,守卫人的历史课好歹学过一点。在北美的确存在过无法追溯来源的传承殷商文化的中国守卫人,但后来无声无息地全面消失,没有留下半点痕迹。他们怎么到达北美的、为什么要去北美、拥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始终都是未解之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个谜恐怕已经有了答案了。”
“魔王。”文潇岚看着走上平台的这一群作殷商时代打扮的中国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无疑地位最高,被其他人簇拥着,而且被刻意地保留出距离以示敬畏。这个人的脸,并不是宁章闻或者冯斯的脸,而是另外一副真正陌生的面容。然而,由于已经和魔王产生了情绪上的共鸣扭结,文潇岚立刻就认出来了,这是魔王,一直和宁章闻共存的那位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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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是魔王。在这段记忆里,我们看到的是他当时真正的形貌,而不是经过修改的形象了,说明到了这个时候,这个魔王已经开始伪装成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中了。”
“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那个顶着冯斯脸的政委呢?啊!对了!涿鹿之战!”文潇岚一下子想起来了,“既然已经至少进入了殷商时代,那么涿鹿之战已经发生了,他们俩早就分道扬镳了!”
“没错,这个狡猾的王八蛋跳过了涿鹿之战的最关键的那段记忆。”范量宇说,“所以我们无法看到他和他的同伴之间发生争执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不过,没有了另外一个家伙的掣肘,他可以彻底地肆无忌惮、完全实现自己的想法了。”
上来的一共有三四十个人,全都是中国人,这数量比文潇岚想象的要多一些。不过,并不都是成年人,还有两个被抱在怀里的小小的婴儿。她忽然想到了古人对恶神摩洛的祭祀方法,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非常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但当摩洛神像的底座被填入炭火的时候,她知道,历史的真实是不会因为她的不忍心而有丝毫改变的。她转过身去,不忍心再看,但不管怎么捂住耳朵,婴儿尖锐的啼哭声还是无法被挡在耳膜之外。
幸好这里没有嗅觉,文潇岚想,不然闻到那股皮肉被炙烤焚烧的味道,我搞不好要崩溃。
过了许久,范量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结束了。残骸也被弄走了。”
文潇岚这才敢睁开眼转过身来。果然,血腥残忍的婴儿献祭已经结束了,方才参与献祭的人也大多退下,平台上只剩下了七八个人,魔王自然也在其中。摩洛的铜像仍然在冒着尚未消散殆尽的青烟。
“这一两年来,失败率很高啊。”魔王说,“看来,那些土著人的体质有问题呢。”
留在身边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都不太敢说话。而姜米也明白,魔王所说的“土著人”,指的应该是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只不过在当时,他们还没有得到哥伦布所赠与的这个因为误解而得来的名称。
最后还是一名手下犹犹豫豫地开了口:“回神使,其实,我们自己的成功率也并不是很高,毕竟神的恩赐并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取的。何况,我们能得到的土著人的新生儿也非常有限,因为……”
魔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凌厉的光芒:“看来我闭门休养的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些新的事情啊。说说看。”
文潇岚注意到,魔王说话的口吻和之前几幕回忆中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和自己的同族交谈时,即便他内心不同意对方的观点甚至有所抵触,至少口气也是温和的,还能低姿态地开开玩笑。但在这些人类面前,他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所谓“神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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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和我们在一起时的和颜悦色都是假象吗?文潇岚想,还是说,那是被宁哥对小樱的情感所感染的结果?
而“闭门休养”这四个字,似乎也说明,他的身体状况仍然没能从涿鹿之战的伤害中彻底恢复过来。看起来,两位魔王直接碰撞的后果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几名手下又是一阵踌躇,看来是平素就对魔王十分畏惧。好半天才有人用底气不足的声音说:“他们开始有力气反抗了。”
“哦?反抗?”魔王眉毛一扬,似乎是反而来了兴趣,“就凭他们那些粗劣的弓箭和斧头?我可是赐予了你们神力的。”
说话的手下更加惶恐,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他人也都赶紧跟着下跪。手下咬了咬牙,终于还是说出了口:“他们好像……也有了神力。”
魔王先是一怔,紧跟着脸上却反而现出了一丝笑意:“他们也有了神力?你们确定吗?”
“很肯定。”对方回答,“就在神使您休养的那段时间,我们和土著人发生了一次冲突,虽然杀死了他们十来个人,我们也死了两人,还有一个重伤。”
“他们居然能杀死你们两个人了?”魔王兴味更浓,“怎么杀的?用的是神力吗?”
“是的,仲乞用神赐的火之力焚烧一个土著人,但那个土著人竟然把火之力反弹回来,烧死了我们的一个人。”手下说。
“仲乞?”魔王想了想,“嗯,他的火之力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居然能被人弹回来?还有其他的异状么?”
“还有另外一个土著,好像可以干扰我们的心灵。”另一名手下说,“面对他们的时候,他身上闪烁出神力之光,然后我们突然就开始莫名感到恐惧,士气大为低落。”
“啧啧,了不起,真是了不起。”魔王感慨一声,“居然已经进化出精神干扰的力量了。没有我的扶持,完全自己琢磨出来的……人类啊,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手下们面面相觑,不明白“神使”的用意。魔王思索了一会儿:“休整一下,明天对土著人展开一场袭击,多带点人,不要惧怕死伤。这一次,我要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些土著人的神力到底到了什么程度。都退下吧。”
那些“神使”的奴隶们退下后,魔王背着手,慢慢走到了平台边缘。北美大陆的热风吹过山间,带动着他的长发飘扬而起,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华夏子民,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流落异乡的怅惘。
但这样的怅惘,不会是来自华夏或者北美,文潇岚想,整个人世间,对于他而言都是异乡。只不过,和那位已经和他分道扬镳的同乡相比,他并不是特别在意身处异乡这种事儿。
文潇岚此刻已经可以较为清晰地触碰到魔王的情感。在他的心里,有着对过往的眷恋,有着对陌生文明崛起的忧伤,但更多的是一种兴奋和期待。那种情绪很像她参加校内演讲比赛等待公布名次时的心境:很紧张,很担心最终的名词会不如意,却又期待着自己能挺进三甲甚至蟾宫折桂、然后享受全场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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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能够确认,他真的是想要放弃掉自己的同族了。”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他是一个叛徒,另外那位才是忠臣——这可是两条路线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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