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印记,我所居住的地方也不例外。
这个城市,流传着一个恐怖的故事。
那是关于雪的。
提起雪,最激动的先是南方朋友们,其次是北方的孩子们。
南北朝时期的才女谢道韫曾这样描述雪:未若柳絮因风起。
是的,大雪就长这样,如同漫天柳絮飞舞,一片片打着旋坠落下来。
雪是热情的,它们私自下凡,奔向万物,大地,枯草,房屋——
它们拥吻接触到的第一样事物,不分对错,不分美丑。
雪亲吻万物,亲吻自己。
在多少万亿次暧昧的拥吻后,万籁俱寂,银装素裹。
孩子们涌出家门,踏雪玩闹。
天黑了,大家陆陆续续散去,还有一个贪玩的孩子蹲在地上,通红的小手拍打着新滚的雪球。
身后,他们刚刚堆起的雪人,悄悄挪动肥胖的身躯。
孩子猛然回头,丝毫没有发现脏兮兮的雪人离自己近了一步。
他擦掉鼻涕,扭过头继续工作。
天色已晚,橘色的霓虹灯将积雪染成热烈的红色。
你仔细看,那不是灯光,是滚烫的血。
孩子没有了皮,血肉模糊地躺在雪地上。
人们扒开血淋淋的雪人,找到他的皮。
在这个城市,就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它的名字叫做——白。
“咦——大叔!你别讲啦!怪吓人的!”
唐糖捂住耳朵,死活不让面前的大叔讲下去。
窗外大雪纷飞,寒风骤起,雪花还在空中时便不得不十指紧扣, 一同扑向地面。
大叔怀中抱着一只睡着的小猫,笑呵呵地给我们三个讲故事。
“唐糖,是你让大叔讲的,现在怎么怕成这样?”
我倒是还没听够,不知道那个白,到底是什么来头。
唐糖一把抱起司令,搂在怀里,“我说讲,也没让大叔讲这么应景的故事啊,我现在都不敢出门,不敢堆雪人了——”
大叔憨厚地笑了两声,称自己还要回家做饭,冒着风雪走出门去。
“唐陆,这个故事是真的吗?你见多识广,肯定知道有没有这样的妖怪。”我问道。
唐陆一脸凝重,显然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
少顷,他摇摇头,“我反正没见过,而且,这也是我们来这里的第一个冬天,好像一冬天都没怎么下过大雪呢—”
唐陆躺在老板椅上,枕着双手,望向窗外。
“故事都是骗人的,真正的妖怪也不见得有多凶狠,非得把人扒皮抽筋不可,万物都有存在的意义,妖怪也不例外,如果每一个都满身戾气,用不着人 类收拾,大自然也不会容忍它们。
人类也不例外。”
我和唐糖跟小鸡啄米似的不住点头。
“其实哪里有什么可怕的妖怪,最可怕的是人类自己。
我也有个跟雪有关的故事,你们要不要听?”
“不是什么妖魔鬼怪的吧?”
唐糖幽怨地瞥了一眼唐陆。
唐陆笑着摇头。
这是德国一农场的真实故事,农场名叫幸德凯菲克,就在那里,发生了一起惊世骇俗的灭门惨案。
1922年的一个冬天, 一夜暴雪过后,农场主安老头走出家门,发现一串陌生人的脚印从树林子里一直走进自家大门。
他慌张不已,忙围着家中房子转了一圈,却没有发现离开的脚印。
事实上,早在之前,家里的女佣就向他反映,在自家的阁楼上经常听见陌生人走动的声音,还有男人粗重的呼吸声。
农场主并未在意,后来,连家人也说阁楼上有异常的动静。
更让人惶恐不安的是,农场主经常在家里发现陌生的新闻报纸。
种种证据表明,家里藏着一个陌生男子。
未等一家人做出反应,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凶手便用鹤嘴锄在谷仓里将六口人残忍杀害。
而在之后的一周里,根据邻居反映,还能看到农场里升起的袅袅炊烟,而且牛奶也一直有人喝,凶手一直没有离开,反倒住在农场里,顺便把家中的狗栓在门外。
而最终,当警察赶到的时候,连那只狗也被杀死。
由于当时警察发现得太晚,凶手早就逃之夭夭,这件案子,也就成了世纪悬案,一直没有得到答案。
“哥!你讲的这个故事,跟雪有什么关系啊!你是不是成心吓唬我!”
唐糖又不干了,嘟着嘴跟唐陆闹起脾气来。
“这又不是什么鬼怪的,你有什么好怕的,都过去一百年了,骨头都酥了。”唐陆眯着眼,丝毫不理会在一旁撒泼的唐糖。“你懂什么啊,人吓人才吓死人呢!反正都怪你!”
我坐在一旁,望着唐陆兄妹打闹,门外风雪呼啸,屋内情意融融。
我挺希望这样的日子长一点,多几天的。
“咚咚咚。”
有人在敲门。
没等我们回答,从外面滚进来一个巨大的雪球,扑倒在地,寒风夹着雪片灌进屋子里,笼子里的小狗嗷嗷直叫。
三人急忙上前,我把门关好,唐糖和唐陆将那人架起来,坐在简易**。
男人一激动便咳嗽不停,我们帮他拍打去身上的积雪,唐糖给他端来一杯热水。
“陆平?是你啊!”男人身上的雪化了一地,唐糖才认出来这个人。
“不说了,唐陆,快,救救阿瑶吧——”陆平刚喝下去的热水便转移到眼眶,咕噜噜地顺着脸颊滚下来。
阿瑶是陆平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家志愿者协会相识,他们都很喜欢狗,经常在一起工作,救助流浪狗,日久生情,发展成为情侣关系。有的志愿工作很着急,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做完。所以尽管今天下大雪,两个人也得外出工作。
好在热恋中的情侣可以靠彼此的温暖击败寒冷,两个人徒步前往目的地,一路上紧紧依偎。阿瑶突然玩性大发,弯腰捧起一把雪,洒在陆平身上。
陆平也觉得好玩,和阿瑶一路追逐,打雪仗。
阿瑶盯上脚下的一个小雪堆,心中偷笑,一定要给陆平重重地来一下。
她双手插入雪中,全身一抖,如同触电一般,瞬间失去知觉,鼻腔中酸酸的,两秒后,血如泉涌,阿瑶倒在地上,再没醒过来—
陆平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阿瑶如何暴病,怎样昏迷不醒,唐糖在一旁拍着肩膀安慰。
唐陆脸色尷尬,挠了挠后脑勺,道:“阿平,阿瑶的情况我理解,可是这是病呀,我也没办法,你该找医院。”
陆平一口热水下去呛到桑子,涕泗横流,无力地擺手,断断续续地道: “我——还没——说完呢!”
陆平边哭边讲,啜啜嗒嗒的,说话含糊不清。
我和唐陸对望一眼。
“你不要着急,淡定一下,要不然更说不完了。”
阿瑶跌倒的那一刻,陆平一激灵,忙将她抱在怀里,用力按她的人中。
陆平瘋狂呼唤阿瑶的名字,拍打她的脸。
几分钟之后,陆平才想起来打电话叫急救车。
就在等待期间,他低头望向地上阿瑶的血,竟然缓缓地聚集成一个拳头大的印记,在吉白的雪下迅速移动。
他再三确认,确定自己没看错,也不是幻觉,那一滩血就跟成了精似的,在雪下游向远处。
陆平又害怕又担心,自然不敢去追血痕。
等救护车驶来,医护人员将阿瑶抬上担架,陆平望向地面,厚实的积雪被压出一个坑,哪里有一滴血——
唐陆听完,皱起眉头,抱着双臂在陆平身旁走了几圈,用银针刺破手指,将一滴血点在陆平额头。
毫无反应。
他将血迹擦去,搖搖头,“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没见过。”
这世界上无法解释的东西太多了,唐陆并不是万能的,如果不是自己的血可以驱魔,那么他只是一个见识略长的普通人。
陆平的脸變得和窗外积雪一样苍白。
“那阿瑶是不是没救了——不行呀,唐陆,你要救救她呀—”
“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阿瑤的一切指标都正常,他们也不清楚为什么她会醒不过来—”
唐陆听后一阵沉默。
我一个没拦住,陆平扑通一声朝唐陆跪下。
“我求求你了,千万帮我抓住那个家伙——”
唐陆此刻也知道他太爱阿瑶了。
“现在雪太大了,不能貿然行动,咱们先去医院看看阿瑶。”
陆平他们小两口和唐陆兄妹平日里关系不错,最初唐糖開宠物店这个主意就是他们长罗着实现的,毕竟跑动物志愿这块,人脉资源丰富,帮了唐糖不少忙。
如今阿瑶有难,唐陆断不会轻易放弃。
四个人顶风冒雪来到医院病房,阿瑶躺在病**戴着呼吸机,胸脯癟了下去,怎么看都那么别扭,好像一大块放了很久的猪肉,没有灵气。
我们虽然不知医生,不懂得看病,但正常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阿瑶这种状态,恐怕命不久矣。
唐陆上前,用手扒开阿瑶的眼皮。
人陷入昏迷后,翻開眼皮,瞳仁要么藏在眼皮底下,要么望向前方,松散无神。
可是谁也没见过如此骇人的情况,阿瑶的瞳仁,上下左右,四处打转,似乎在焦急地寻找什么。
陆平和唐糖低声惊呼,我也脊背发凉,这定然是染上什么脏东西了。
唐陆松开手,叹口气,“你們知道人的三魂七魄吗?”
道教说,人有三魂七魄,三魂分别为,天魂,地魂,命魂;七魄,分别是,天冲,灵慧,气,力,中枢,精,英。
三魂之中,两魂终日游走,只有命魂常驻人身。
而命魂又透过天冲灵慧魄主思想、智慧,透过气力二魄和中枢魄,主行动,通过精英魄主身体强健。
而中枢魄,是七魄的中心。
“阿瑶丢了一魂一魄,”唐陆尽量保持平静,陆平现在已经接受不了再多的打击了,
“丢了命魂和中枢魄。”
“那怎么办!怎么把阿瑶救回来啊?”陆平将希望全部寄托在唐陆身上。
“我们得赶紧找到那个夺人魂魄的妖怪,趁阿瑶的一魂一魄没有散尽之前抢回来,不然晚了就真没救了。”
“那咱们快去,我带你们去那个地方,咱们把妖怪抓回来。”
唐陆双手按住陆平激动的肩膀,盯着他的眼睛。
“你现在最应该做的,是不能太激动,那个妖怪绝不好对付,搞不好咱们都得交代了,让我想想办法—”
唐陆首先给他那个警察朋友打个电话,询问最近那条街道是不是还出过类似的情况。
据朋友私下里透露,今年冬天,那条街道怪得很,只要一下雪就有人在那里摔倒,而且摔得很严重,体力强点的,至少落个植物人,年岁稍微大一点的,当场气绝身亡,现在那条路经常被人传闹鬼,很少有人路过。
果然,那个妖怪不是第一次作恶了。
“会不会是人们传说的那个叫白的妖怪?”我问唐陆。
他摇头,“不是,这种情况是今年冬天出现的,那个传说早就有了。”
不过,我们仍管它叫做白,白妖。
就在我们思考计策时,陆平一趟一趟地往外跑,在走廊里坐一会儿,便冲出门外,在外面挨冻,许久,进来暖和一会儿,又冲出去。“陆平这是怎么了呀?不会是疯了吧?”
唐糖有些担心。
“没有,他正替咱们看着什么时候雪停呢。”
唐陆望着走廊入口出神。
确实,半个多小时后,陆平跑回来,脚底打滑,下巴重重地磕在地上,他四肢着地,狼狈地扑腾到我们面前。
“雪停了雪停了!咱们可以出发了——”陆平神色亢奋,面颊通红,在医院走廊里压着嗓子道。
雪花已是盐粒大小,纷纷扬扬地撒下来,在给人间这道菜撒上最后一撮调料。
既然是冬天才出现的妖怪,第一个想到的是后半年这条街搬来了什么怪人。
陆平在路上回忆道:
“有的,后半年里搬过来一个瞎子。”
陆平和阿瑶的志愿工作也和那个瞎子有关。
瞎子名叫老翟,五十出头,无儿无女,媳妇一年前上吊自杀,邻居们都反映老翟有家暴倾向,不过他媳妇都没纠缠过这事儿,更别提只想看热闹的人们了。
老翟那时候还是个正常人,媳妇死了以后,他的脾气更加古怪。有一天去工地上班,不小心被飞扬的石灰烧了眼睛,为此还卖掉房子治眼,最终还是落得个双目失明,再以后便搬到了这间平房。
据陆平说,这老翟可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动物志愿者协会当初觉得老翟可怜,将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柔柔低价卖给老翟。
交易是陆平和阿瑶代理进行的。
他俩早就知道老翟有家暴史,虽不知道他是否会虐待柔柔,但还是在协议里加了一条——如若发现老翟虐待柔柔,协议立即失效,协会有权收回导盲犬。
尽管他们把协议内容跟老翟讲的明明白白的,可当陆平第二次来看柔柔的时候,发现它身上多了一块结痂的伤疤。
陆平很生气,当场表明要将柔柔带走。
老翟撇撇嘴,挑衅似的道:“你可带不走。”
陆平还以为他要跟自己动武。
“你如果不动手,能把这条狗叫出我的家门,老翟我没有话说。”
陆平不相信,他和柔柔的关系很好,之前经常带它出去遛弯,喂食。
“柔柔,来,跟我走。”陆平站在门外打招呼。
柔柔坐在门框内,摇摇尾巴,哼哼唧唧,死活不肯出来。
陆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怎么能相信柔柔会选择死心塌地跟着一个把殴打虐待当癖好的疯子。
老翟扶着门框冷笑不语。
狗是很有灵性的,它们会选择自己信任的人,并且一生忠心耿耿。
想要知道自己家里的狗最喜欢谁,只要看谁进门时,狗狗最激动就能知道。
所以陆平也没有办法,硬要带走柔柔,老翟一个瞎子,独自也活不下去。
“你听好了,我们最多再给你一个月观察期,每个星期我都会来一次,只要发现柔柔再次别你虐待,我们会采取强硬措施将其带走,希望你好自为之。”
但自那之后,柔柔对陆平和阿瑶的态度越来越差,生怕自己被他们拉走,到后来,不用老翟送客,柔柔已是满脸凶相,不让他们进门一步。 二人看着柔柔身上越来越多的伤,怎么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柔柔会如此忠诚地跟随老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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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老翟倒是越来越客气,称自己一定会改正错误。
今天是本月最后一次他们到老翟家巡查,按约定,这次陆平完全可以将柔柔牵走了。
谁知道半路竟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等等!”陆平忽然瞪着眼喊道,“会不会就是老翟那个王八蛋在捣鬼!”
确实,阿瑶出事的时间和地点完全不像是巧合,难不成老翟为了不让陆平牵走柔柔,放出白妖作祟?
那之前的那些无辜人又是因为什么?
“不能妄下论断,还是先去老翟家打听一下情况再说。”
我们三个男人坐着公交来到这条僻静的小巷,唐糖留在病房看护阿瑶。
阿瑶出事的地方离老翟家很近,只有一个街口的距离,这让陆平更加坚信是老翟从中作梗。
我们先经过案发当场,大雪是最会掩埋痕迹的,只一个小时,这条小巷便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积雪没过脚踝,地面如同一块狡黠光洁的锦缎,只有我们进来的一串凌乱脚印。
唐陆在周遭观察一圈,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我心里忐忑不已,一桶滚烫的水已七上八下。
站在雪里,每一脚下去都充满不安和恐惧,生怕白妖仍躲在雪中,等待猎物上钩。
“只要我的皮肤不碰到白妖,肯定就没事。”
我在脑海中默默安慰自己,还好自己穿的长筒袜,渗进鞋子的积雪不会碰到脚踝,就是融化以后潮乎乎的,让人甚是反感。
“那咱们快点去老翟家看看!”陆平听唐陆说时间宝贵,生怕晚一秒阿瑶都会魂飞魄散一样,拽着我俩艰难跋涉,奔向老翟家。老翟住的平房很矮,可院墙不低,一道青色铁门死死关闭如同抿紧的大嘴,好像在保守什么秘密一样。
我们还没走到门口时,院子里便传来一声声狗吠,甚是凶狠。
“是那只导盲犬吗?”唐陆问。
陆平没有答话,只是苦笑两声。
没等我们敲门,柔柔已经扑向铁门, 一边狂吠, 一边用爪子不住地划擦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