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天下所看之地,皆俯首称臣。
这是一位一生极度追逐权力的主啊。
寻天涯隐隐有种感觉,这江湖中所发生的一切,从十万大军上蜀山开始,就被北朝廷这双背后大手,缓缓推动。
甚至风华还有他,也都在无形大手的掌控之中。
罢了,
思绪平复,
寻天涯转回头,策马追风华,水晴柔而去。
管你什么花里胡哨的,老子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凭我身后这把剑,虽不至于像风华那家伙一剑杀敌三千六,但六六六应该也不成啥问题吧。
有这么多垫背的,不说名留青史,地底下阎王点名的时候也能吹个牛逼吧。
一行三人再度向北,因为早上垫过肚子的缘故加上附近荒无人烟,他们中午也是没有停顿。
到的晚上时,风华在一处还算宽阔的平地上停下。
他从马车上下来,就地升起一簇篝火,不知什么时候打到的野兔,河鱼用树枝穿起。
接着他用那平日里最喜爱的酒配上一把盐巴,和上一小片稠泥,糊在鱼兔上,放在篝火上翻转的烤了起来。
这一手熟练的操作可着实把寻天涯和水晴柔震撼了一把。
寻天涯望着风华,不忍咂舌赞叹:“我滴个乖乖,原来你还是个能拿剑,能下厨的好男人啊,你这一手知道要迷倒多少青春靓女吗?都言要抓住女人的心,得抓住她的胃,你这能文能武可是居家首选啊。”
风华没有回话,坐在篝火旁,时不时抿上两口酒,看着冒出的火苗,眼神随着柴火忽明忽暗的发着呆。
在蜀山时,在下山后,在南山中,他做了二十多年的饭。
在蜀山的时候,是嘴馋,偶尔想换个口味。
下了蜀山之后,是无奈,只能去自给自足。
后来逃进南山,是情愿,做她爱吃的一日三餐。
只是那又如何呢?
到的最后落得:逐出蜀山,逃离江湖,失去挚爱。
风华他这一生好像从未为自己活着,或许唯一为自己活过的一次就是刚记事的时候抬起了那把不知被谁扔在路边的锈剑。
只是好不容易拿起了剑后,那时候还算年轻的张两清却是不知从何处现身轻抚摸着他头上的独毛,笑呵呵的问:“娃子,要随我练剑吗?”
本就是孤儿的风华,当然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
后来他往后的记忆就属于了蜀山,属于了张两清,属于了那把剑。
直至后来下的蜀山,识的那个温柔贤惠正在田里锄地的江多娇。
在蜀山时:他的练剑是为了振兴蜀山,为了不给张两清掌门丢脸。
下蜀山后,他的练剑是为了光明正大的和江多娇在一起,为了保护她。
后来入的南山,也是她让他放下了那把不属于他的剑。
哪知剑放下了,人却走了…
剑道反而最巅峰…
这不得不说造化弄人,荒唐了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