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追……”波塞斯揉了揉脸上的淤青,气若游丝喃道,“女神的这一脚……让我觉得好幸福……”
恶霸张三和波塞斯的出现,完全破坏了孟千雪逛街的乐趣,一路上,冷哼连连,差点没找凌霄出气。
凌霄自然也是小心翼翼,生怕招惹到了这位大小姐。
终于到了一家成衣铺子,名字唤作“江彩衣成衣店”,是一个美丽女人的名字,传言这个女人能够缝制出全天下最为华美的衣服。不过,这里不过是“江彩衣成衣店”的分店而已。
女人,不论什么时候,对于衣服什么的,总是不能够产生免疫的抗体。不论她有多少件衣服,也不论她拥有的衣服多么的漂亮,只要看到美丽的,总会忍不住看两眼,然后买下来。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疾病。
孟千雪正是路过成衣铺子门口的时候,被里面一件裙装给吸引去了眼神。
凌霄三人进了铺子里面,将侍卫留在了外面。
那做买卖的掌柜,是一个样貌清秀的女子,看起来素雅婉约,没有做生意的俗气,倒是透着一股灵性。
“三位客人,欢迎来到我们江彩衣,我是这里的掌柜,你们可以叫我江蝶儿。”那女子微笑说道,眼神如同一汪秋水,端是惹人疼惜,虽然勾人,却偏生透不出半点媚态。
孟千雪自从进来之后,就没有将眼神移动半分,直直盯着那挂在最显眼地方的裙子。
那江蝶儿自然有着等颜色,便亲自引着三人朝那个方向走去,不过眼神却滴溜溜有意瞄向凌霄的方位。
这衣服,本来就是“江彩衣”重金打造的珍品,自然黄彩夺目,上面用天蚕真丝勾勒出三十八种花朵的形状,虽然比不得成庆宫主的百花衣,可是胜在用的是天蚕真丝,冬暖夏凉。
孟千雪手掌抚摸上去,就感觉到满心的欢喜,便是要嚷嚷着买了下来。
这“天花衣”在这铺子里面,挂了有上百天,虽然喜欢的人很多,但是能够买得起的人却是很少。
当江蝶儿报出“三万两白银”的时候,着实让凌霄吓了一跳,不过孟千雪依旧气不喘眼皮不跳的将一叠银票掏了出来,便要人将衣服打包了起来。
端是豪爽,端是让凌霄惊诧。
趁着孟千雪高兴的时候,那江蝶儿却是踱步移位,莫名其妙站近了凌霄的身侧,眼神中露出狐疑,又带着莫名惊喜。
只见到,凌霄脖子上的凌云坠,窗外打进来的阳光照射下,散发出迷人的光泽。
“江掌柜?!你在瞅什么呢?”孟千雪看到江蝶儿的神色,心中不爽,暗道:这女子和凌霄站的那么近干嘛!?
江蝶儿恍然醒来,然后道了一声罪,说着:“我看这位公子脖子上的坠子,极为好看,便一时着了魔,还望这位公子赎罪。”说完,便作了一福,算是赔礼。
凌霄有些愕然,仍笑着说没事。
孟千雪接口道:“凌家小子,你这坠子却是好看,在阳光下,还闪烁着七彩的光芒呢。定是什么宝物吧。”
凌霄苦笑,摆了摆手,“这东西,乃是先父的遗物。传在我手中,也不知道是否什么宝物,不过是要悉心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