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样下去不行啊。” “就是,这条街客流本来就不大,现在还扎堆去了他那儿,咱们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得想个法子才行。” 几个老板面面相觑,商量着对策。 “我就不信真有那么好吃,小何,你去对面给我们买两份招牌菜回来。” 做羊肉汤锅的蔡老板,摸出一张红红的钞票,把店里的墩子叫了出来。 小何是个一米七五,二十多岁的胖小子,也没多想,屁颠屁颠的就去了方毅店铺。 “毅哥,你那荷包里脊,叫花鸡也给我来一份儿呗。”wap. 以前没事儿的时候,小何就喜欢来找方毅唠嗑。 算是这条街上比较谈得来的一个朋友。 “行,不过这会儿人有点多,你等会儿。” 一看到是他,方毅就知道对面几个老板在想什么。 不过他也没在意,自己敢摆到台面上来炒菜,也不怕这些人学会了。 毕竟能将饭菜做到这个地步,除了极致的工序,还有董小宛数百年的烹饪经验呢。 半个小时后,小何才拿着打包的荷包里脊,叫花鸡回去了。 “卖相看起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蔡老板不以为然道。 “能有这么多人吃,光看表面怎么行,先吃吃看。” 几人都拿起筷子尝了尝。 四个人,一人吃了一个荷包里脊。 刚吃下第一口,他们便愣住了。 “这也太好吃了吧。” “这味道,这火候,没在厨房打磨三十年,怎么可能做得出来。” 蔡老板一脸享受的吃完后,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方毅。 “我敢打包票,就算是五星级饭店的主厨来做这道菜,也未必能做的有这么好吃。” 说着,蔡老板回头还想再吃一个。 刚落下筷子,结果盘子已经空了。 只见其他三人都没空说话,连手套都不带了,正在扒拉那只叫花鸡。 “哎哎,你们注意点形象行不行。” “我靠,给我留点。” 眼见没人搭理他,蔡老板迅速参与了进来。 十分钟后,四位老板都是一幅意犹未尽的样子,坐在凳子上,看着方毅的店铺,望洋兴叹。 “这手艺,这味道……” “唉,我特么快感觉以前吃的是猪食了。” “没法比啊。” 在吃过方毅做的菜后,四位老板心里都升起一股挫败感。 心里是感慨无比,即便是他们再进厨房打磨二十年,也未必能够赶得上方毅这手艺。 做菜这一行,不仅仅是体力活儿,想要做到极致,做到让人心旷神怡,甚至是吃不出任何毛病来,那就需要及其惊人的天赋了。 就如同那些研究核聚变的科学家。 你没有这个天赋,就算是把图纸摆在你面前,你也看不懂。 当然,更有可能的是,你连一开始的数学公式都未必能弄明白。 “老金,你也让人过去买一份儿呗,刚刚四个人吃一只鸡,有些不得劲儿。”蔡老板忽然道。 “你自己怎么不去。”做云南米线的金老板道。 蔡老板急眼道:“刚刚才是我出钱买的,他家的菜这么贵,让我一个人出钱,你们好意思嘛?” 杨春花主动道:“得,看来大家都吃上瘾了,那就再买两只鸡,四份荷包里脊吧,这钱我出了。小何,你出来再跑一趟。” “还是杨老板阔气。”三人一阵恭维。 不一会儿,小何打着空手回来,将钱还给了杨春花道:“没买到,毅哥说今天的份量都卖完了,要吃的话,只能等明天了,说明天还有招牌菜推出。” 一看吃不成了,几人心里都觉得少了点什么,很不过瘾。 “小何,那你问没有,明天那小子要做什么菜?”蔡老板问道。 “我问了,毅哥没说。”小何摇摇头。 “狗日的,把老子胃口都吊起来了,这小子套路还不少,看来是个劲敌啊。”金老板感叹道。 杨春花摆了摆手,也没心思继续站在这儿:“看他明天要做什么吧。” 说完,就回自己饭店去了。 剩下三人,看着方毅的店铺,长叹短吁。 …… 一家名叫冰颜的化妆品公司里。 穿着职业黑色臀包裙,肉色丝袜的公司助理米思儿,正在自己的办公位置上,满是欢喜的打开自己的午饭。 里面正是一份荷包里脊,和一只叫花鸡。 “呀,这是什么味儿啊,怎么这么香。” 公司里,几个女同事站了起来,四处打量着香味的来源。 在看到米思儿正在埋头干饭,三五个非常漂亮的女同事立即就凑了上去。 “哇,你是从哪里买的午饭啊,看起来这么好吃。” “好香啊。” “让我也吃一口呗,都被你馋死啦。” 几个同事的关系都比较好,经常有好东西都会一起分享。 这次见到米思儿竟然一个人在吃独食,一个个都不干了。 “这可是我专门打车去买的,你们要吃自己去买哦,我自己还不够吃。”米思儿护住了食物。 刚吃过午饭,回到公司的夏妍看到大家伙都聚在一起,不禁好奇的走上来,打趣道:“一个个不好好工作,又在摸鱼看帅哥?” 一看老板回来,围着的员工赶紧回到自己座位去了。 夏妍这才看到,米思儿桌上的荷包里脊,叫花鸡。 看着看着,忽然觉得有些眼熟,像是在什么地方吃过一样。 米思儿还以为她也想吃,有些不舍道:“老板,你也要吃一个?” 夏妍笑了,摇摇头道:“不用,我刚刚已经吃过了。对了,你这是哪里买的。” “我专门打车去蓝天夜市街买的,是一家名叫悦来的饭店,味道可好吃了。”说到吃的,米思儿就十分劲儿,“老板你不知道,我这还是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去的时候排了好长的队呢。” 听到这两个名字,夏妍微微一愣,这不就是方毅的那个店么。 原本这一次回来,夏妍就已经打算和方毅彻底断了联系,等三个月后,一切尘埃落定,就去离婚的。 没想到自己公司的员工,竟然把他做的饭菜带到公司里来了。 米思儿吃了一个荷包里脊,犯着花痴道:“那个饭店老板不仅菜做的好吃,而且样子也帅极了,要不是他已经有了老婆,我都想给他当女朋友诶。”万里追风的都市:我的靠山有亿点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