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自己吓自己啊?” 那是一道温柔又中性的声音。 那是一张令人惊艳、烟行媚视的脸。 她的脖颈儿上有一条细细的红线,就像胭脂一样。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杏口微张, 娇媚轻灵的唱词,在孙玉梅耳畔莺啼婉转。 …… 孙玉梅呆呆的回到了家中。 因为回家有些晚, 相依为命的奶奶已经睡去。 并没有发现她的异样。 孙玉梅没有发出太大的声音, 轻轻关上自己小房间的门,站在一米五高的穿衣镜前, 双眼直勾勾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右手轻抬至胸前,她的手指宛如跳舞一般,捏出一个俏美的兰花指。 她静静地看着自己的手, 半晌之后, 她叹了口气,向后一倒,坐在了自己的小木板床上。 一坐就是一夜。 清晨,当隔壁房间的奶奶伴着咳嗽声起床之后, 她才从恍惚中醒过神来。 扭了扭自己的脖子,活动双手之后,她逐渐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体。 抬头出去,看了看奶奶那满脸的皱纹,和满头白发后。 她摇了摇头, 太苍老,满是老人斑和皱纹。 头发也白。 不是一张好皮。 她摇了摇头,再次关上了门。 她再次站在穿衣镜前,随手一招, 床头柜里藏着的粉饼眉笔等物件便到了她的手中。 她拿起一根眉笔,好奇的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了看。 然后是粉饼、隔离、口红等物件。 她没有用过这些东西。 但是并不妨碍她在梳妆打扮这个技能上的天份。 片刻之后,她就明白了这些东西的用法和搭配模式。 水、乳、霜, 隔离、粉饼、口红、眼影…… 她的动作很慢,却非常的流畅,就像是一个职业化妆师一般。 孙玉梅那张原本有些英气的脸在她的手中化腐朽为神奇, 变得妩媚、美好, 就像是老照片里的那些明星一样。 是的,她化的妆,并不是现在所流行的那种充满张力的装束。 更像是两千年前的前朝装束。 优雅而内敛,却藏不住的美丽。 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身上普通的学生装, 她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头, 再次右手捏出一个兰花指后, 她身体上的衣服便变了个样子。 变成一套颇有古意的裙子。 她满意的看了看,然后似是想起了什么。 随手一招,小书桌上的一个铁艺架子便朝她飞了过来, 在空中变成了一只银色的簪子。 插在了她的头发中。 她这才满意。 转身离开了家。 · 孙玉梅没有去学校,反而很随意的在止念城中逛了起来。 她饶有兴致的看着高楼大厦,车水马龙。 同样, 她那特立独行却又美丽至极的妆容打扮,也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所以, 当她不小心走进一个人迹罕至的巷子中时, 几个小混混便把她围了起来。 “小妹妹,不去学校好好学习?在街上瞎转悠什么呢?” 为首的一个流里流气的小子,怪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她淡淡的笑着,并不答话。 这让那几个小混混瞬间便更加兴奋! 转眼间便把她围了起来。 “哥哥我在街上混之前,其实一直立志想要做一个艺术家的!” 小混混怪笑着说道: “尤其是服装设计艺术!我其实颇有造诣!” “比如说死库水的设计,以及血滴子等等的设计我都是多有涉猎的!” “但是不得不说,妹妹你今天穿这身衣服!” 小混混赞叹着说道: “艺术成分很高!” “起码三四层楼那么高!” 他伸手,捏住了孙玉梅的衣袖,继续说道: “来,趁这里没什么人,把衣服脱下来,让哥哥我研究研究。” “你着也算是为我们的服装设计事业做贡献了!” 孙玉梅笑了, 她伸出右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以她受到过的教育,笑不露齿是基本的素养。 “你很懂艺术吗?” 她捂着嘴轻声问道。 “当然!整个止念城里,我虽然不是最懂艺术的人,但是,我一定是最懂艺术的混混!” 那小混混骄傲的说道。 “那好,我最喜欢的就是懂艺术的人了!” “看衣服多没意思,我这里还有更有艺术成分的东西呢……” “表演给你看吧?” 不知怎么的,原本只是想占占便宜的几个小混混,突然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纷纷点头表示想要进行一场艺术鉴赏! 于是, 在昏暗的人迹罕至的小巷中, 孙玉梅宛如一名艺术家一般,舞姿翻飞,歌声昂扬。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一曲罢,魂随风去。 几个小混混,全都死了。 孙玉梅眼角带着泪,迈着轻盈的舞步,离开了小巷。 她有些意兴阑珊, 于是她开始往回走, 往玉栀街走。 · 李清心站在玉栀街中, 赞叹的看着这个全长不到一千米的老街。 脚下是已经有两千多年历史的青石板路。 因为被无数人踩踏过, 所以它变得光滑油亮,那是岁月的流逝和人类的烟火给它打磨出的独有的包浆。 石板路两侧是看不出年月的古建筑, 在时间的风里显得有些摇摇欲坠。 李清心站在一个残破的,满是风化痕迹的汉白玉牌楼前。 牌楼上隐隐约约有四个前朝繁体字。 李清心只能看出第一个字是“风”字。 看他看的认真。 一旁有一个戴着眼镜的少年忍不住跟他攀谈了起来。 从那少年的口中, 李清心听到了一个凄婉的故事。 牌匾上的字,是【风华绝代】。 相传,这四个字, 是前朝以才华横溢著称,被全天下青楼广泛青睐, 号称逛青楼不但不给钱,还能拿走钱的, 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让广大女性工作者, 甘愿被‘白票’的著名词人,柳七先生亲笔所写。 并由当时的节度使大人耗巨资采购汉白玉, 令当时南部第一工匠,公输家第七十三代钜子亲手所做。 目的是为了赠与一个令整个南国都骄傲的人, 一个被柳七先生称为【风华绝代】的一个人。 一个女人。 蝶衣。 风华绝代的玉蝶衣。贫道决明子的斩妖司:开局刀个御姐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