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雍晗送了楚轩谣一匹小白马,让她成天火到东火到西。wwW,QUAbEn-XIAoShUo,CoM他还说:“再过几个月,让我的龙琮和你的配了,生小马驹子。”楚轩谣脸上一片红潮。
可是小白马看到龙琮都会发抖,有龙琮在,它连去同一个马槽吃口干草都不敢,更不要说配了。
倒是晋印炽那匹烈焰红唇,**得爹妈不识,成天跟在小白马身后晃荡,害得他出征连马还要问别人借——大大小小的仗打不完,幸亏秦雍晗倚着的四个郡满打满算也只和晋国接壤,还隔了条德水呢,背后就是西界关,否则还不亏死。
晋印炽现在是军神级人物,领北路军,就没输过。打得最漂亮的是花蕾原一役,三千人出去,二千九百八十人回来,对面倒了一万一,伤得还不算。秦雍晗对他的惟一不满也就是他不够高:“你是朕麾下第一名将,居然就、就这么点个子……”
秦雍晗挺着一米八三的身子憋着嘴,摸着晋印炽的头顶,斜了个比辰德殿屋檐还抖的角度,才平到自己头上。“你这样子,以后去城下叫战,人家都不一定找得到你。”
楚轩谣“扑哧”笑出来,她无法想像晋印炽骑着马在城下破口大骂:“吾乃晋印炽,汝等鼠辈,快快提头来见……”云云。这种事情不让秦雍晗去做,绝对是浪费人才。
晋印炽面色不善。
他最近开始青春期了,总上演“不高兴”。不过外人看不出来。因为他总是低着头不说话;而楚轩谣看出来,哄一哄他,也就高兴了。
秦雍晗却还不肯作罢——他的生活没什么乐趣,不知不觉染上了和他老婆一样地坏习惯:吃饭、处理公务、欺负印炽。他把楚轩谣一把抓过来,让两个家伙背kao背,“小心,要被我夫人赶上了。”
两年没长个的楚轩谣终于也向一米六五的标准身材进发了。让晋印炽有点危机感。
“不像。”被放开的晋印炽不自在地避开,摇了摇头。直直地看着秦雍晗的眼睛。
“什么不像?”秦雍晗没他那么快的跳跃思维,还在身高那一块儿逗留。
“像女儿。”
晋印炽说完行了个军礼,头也不回地就走。
那天晚上,有史以来第一次楚轩谣哄秦雍晗——你不像我爹,真得不像,真得不像……
从此以后,秦雍晗每天起来就刮胡子、理头发。努力保持二十三岁的模样。楚轩谣喟然叹曰:“我觉得你比较听他话。我和你说要洗澡、刮胡子、理头发,你怎么都不听,就喜欢做山贼,看来印炽比较适合做你老婆。”秦雍晗凑上去要抱,楚轩谣撒开蹄子就跑:“你给我把手洗了!”
而晋印炽则每天早上被强行灌下一皮囊新鲜牛奶,腥得他在军营里乱跑乱窜,直想找个地方吐了。
☆
三个人出城,到离桐梓一百里地大成去买喂马的精料。敕柳几乎全是骑兵。人粮不慌,马粮荒。秦雍晗是爱马之人,看到好马只想要大豆和精料养着。
谈完天色还早,三匹马就在街上悠哉地并驾而驱。
“在想什么啊?”
“年号。是霸武好呢,还是碎甲好?”
“这两个不都是你地印信吗?那点出息,”楚轩谣哼一声。笑着看不远处当街嘻笑的儿童。“我看……就叫贞观好了。”
“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