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侠客行套装(全5册)-第77章 潘一绝_废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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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潘一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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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凡重辟,必须三法司的意见完全一致,才能定案。如果意见统一,由刑部主稿,院、寺画题,奏闻钦定。若意见仍不能一致,允许各抒所见,候旨酌夺。但不得一衙门立一意见,判然与刑部立异;只许两议并陈,候皇帝裁决。

然而护军执法,居然搞到求刑论死的地步。消息一传出去,舆论大哗。左庶子张之洞、右庶子陈宝琛皆上疏力驳其非。此事古今同一理:越是有不当干预之力介入了司法,被介入之司法一界,就越是要端出一种持论甚高的矜持之态,乃至于越是要故作法理不容侵犯的严峻之态,不论是什么态,都属惺惺作态罢了。是以就在这个时候,潘祖荫迫于清议,不得不郑重其事,另外调派了八个干员审理此案。这八个人心里都明白:不过是要推求磨勘出那大清门护军还有什么该死的言语,尽管含沙射影,也得勉力诛心。

然而仔细推求了几天,还真罗织不出什么应该问死罪的情由,于是八位主审司官联袂见了潘祖荫,提出了他们的主张:就法论法,实无可杀之罪以论之;如果太后必欲杀此护军,何妨于宫中出“特令”杀此人,“本部司官,不敢与闻。”——这在后来,就叫作“公务人员不服从”——因为实在太不像话了。潘祖荫无可如何,也只能这样的结论覆奏。

慈安太后这时心里头也逐渐清明起来:看上去“西边儿的”颇有些“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架势,但是就她自己的立场、个性来看,都不能作更积极的处置了,只好温言婉语地跟潘祖荫说:“委屈你了!你得有一个说法。”

慈禧召入潘祖荫的时候,已经得知刑部里会勘的情形以及结论。她没让潘祖荫开口,先自号啕大哭,一面数落起潘祖荫的家世——当然要从他祖父“状元宰辅”潘世恩说起——从潘世恩始,吴县潘家世受国恩,享天禄、食皇饩,而竟不能杀一大不敬之走卒。骂到后来,据说连脏话都出口了,真个是“泼辣哭叫、捶床村骂,声嘶不止”。

潘祖荫回到刑部,据说也是拊膺顿足,痛哭不已。因为他找不着肩膀来扛下这个案子。既要迎合上意,又要弭平公论,最后他只能做出和稀泥的处分:将那护军处以“死刑减一等发落”。给了乱法者一个根本不配拥有的颜面,误了一个执法者完全不能弥补的人生。此案结束之后,太监们滥权以逞,势焰熏天,非但可以恣意出入正门,还可以携伴伙友,俨然将宫禁视为自家的宅第了。

重要的不是宫廷门禁如何丧失其森严,而是法治如何因一案一例而崩溃。光绪五年这一宗原本算是小小的违禁案,却给慈禧上了如何藉由政治手腕操纵法曹的一课。她从此知道,“大清律例,祖宗成法”是一部可以开阖由人的机具,完全顺服于当权者的意志。

光绪二十四年的戊戌政变,捕杀的六君子之一叫刘光第,时任职于刑部,当牢卒传呼提人犯的时候,他还安慰一旁同囚之人,说:“不要紧,这只是提审而已。”不料提人行进的路径一路出了西门,径赴菜市口而去。刘光第大惊失色,高喊:“未提审、未定罪,即杀头,哪有这等昏愦事?”

再过五年,就是沈北山事件了。沈荩,字北山,号愚溪,自立军统领。善化(今属湖南长沙)人。早年参加湖南维新运动,与谭嗣同等商讨国事,思想激进。1899年与唐才常东渡日本,谋划发动起义。次年回上海,至武汉建立自立军第七军,任右军统领。起义计划泄露后,去上海,随即潜入北京,继续从事反清活动。1903年撰文揭露清政府签订《中俄密约》阴谋,震动留日学界,引发巨大风潮,他本人也旋即在北京被捕。

可是慈禧当时快要过生日了,不愿意公开杀人——或者说,一旦有死囚定罪要杀,却必须因老佛爷万寿而减罪,这对慈禧来说是“划不来”的事。于是索性不定罪了——就在七月三十一日这一天,她派遣太监出宫,亲传口谕,就让狱卒杖杀沈荩于狱;并嘱狱方向刑部报为病死。据说沈北山身体强壮,虽然遍体鳞伤,脏腑鱼烂,筋骨尽碎,血肉横飞,但是久杖不死,打得满墙四五尺高处都是血迹,经过整整两个小时的凌虐才断了气。血迹,倒是一直没有人清理;据说这样很能威慑人犯。

此事直到第二年,被一个潦倒政客发现,才大白于世。这人是国语注音符号的创始人王照(1859—1933),原先是康、梁一路的维新人物,依附帝党而得势。戊戌政变之后,康、梁出奔,他也跟着跑了。可是王照是个首鼠两端的骨格,仍然心存侥幸,总想早日脱离这个向下沉沦的维新漩涡,恢复一官半职,便起而揭发康有为声称拥有的光绪皇帝“衣带诏”实属伪造,破坏了康、梁在日本劝募发展之谋,以至于被康有为软禁起来。几经折冲,才辗转逃回中国。

王照回到北京之后,打听到会有特赦,居然想了步怪招:自请入狱,以便等待赦免。他所居住的,就是前一年杖杀沈北山的牢房。这王照虽然是个在政治立场上反复无常的小人,但是他亲历缧绁,指证恶行,算是不无细行了。

在狱中待了几个月,侘傺无聊,王照还写过几首关于沈荩的纪事诗,后来广受诗坛骚人注意——毕竟杖杀事极惨,争相唱和者不少,其中有一首安徽某公所撰,十分阴损,是这样写的:

谁怜万岁轻杨素,岂料一诗哀世恩。

教子传家应肃法,宁将绝句骂儿孙。

这首诗头一句里的“万岁”,写的不是皇帝爷万岁万万岁,而是隋文帝时代的史万岁。史万岁有军功,素为杨素所嫉,遂屡谮于帝前。某日帝召万岁而不至,杨素又一向知道这皇帝很忌惮太子,便故意说史万岁去见太子了,于是隋文帝终于杖杀史万岁于廷,再罗织其罪状,诏告天下。(见《隋书·卷五十三》《资治通鉴·卷十七》)

用这个典故,意思就是点明沈北山被杖杀之非法。可是沈荩之死,为什么跟百多年以前的潘世恩有关呢?这写诗的安徽某公绕了个弯儿,指责潘世恩没有把传家之教规范好——所要指责的,当然还是潘祖荫没有风骨、没有担当。写诗的人一定知悉潘祖荫没有儿女,于是用“绝句”来羞辱潘祖荫:既然没有足以为法的家教,就干脆绝子绝孙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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