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月法器库则是云湛亲自进入过的,这个法器库起源于辰月早年间的内部分裂。当云湛被卷入那起事件、不得不和木叶萝漪合作时,萝漪是这样向他描述辰月法器库的:
“那时候辰月教的先驱们在信仰的光芒下初聚在一起,都愿意为了这种信仰而献出自己的一切,但在如何实现信仰方面,却存在着巨大的分歧。有一些人希望自己隐藏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用隐形之手推动九州各大力量的分合迎拒,另一些人却希望以更积极的姿态影响世界,为此必须要先把辰月打造成举足轻重的势力。”
“当时分歧的双方各自有若干种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其中有两种理由始终针锋相对。前一种认为,任何一个组织的实力都会经历高峰和低谷,不可能世世代代保持稳定。假如在树大招风后突然经历一个大滑坡,就有被摧毁的危险。而另一方坚持认为,只要能把实力的累积做好,掌握一些足以世代相传的、不因为人的变迁而变质的财富,就不必担心这个问题。”
辰月法器库就是持后一种观点的辰月教先驱们经年累月慢慢打造的,其中包含了很多威力无穷的法器,隐然含有和天驱武库对抗的意味。云湛曾亲眼目睹过那些法器的威力,幸好法器库此后继续陷入封闭状态,暂时不会对世事产生影响。
“你说得对,天驱武库和辰月法器库,都是我们这两个组织流传最久的秘密。”雪香竹说,“它们的共同点是:都已经成型了。”
云湛琢磨着雪香竹话里的含义:“你的意思是说,还存在着某种‘没有成型’的秘密?”
他顿了顿,再和这些日子自己所亲身经历的事情联系到一起,眼前忽然一亮:“我懂了。偃师和傀俑,就是你想说的‘没有成型’的秘密。也就是说,天驱和辰月,其实一直都对制造傀俑这种事很感兴趣?”
“某种程度上来说,可能比对天驱武库和辰月法器库的兴趣还要大。”雪香竹说,“这件事需要上溯到四百多年前。”
“四百多年前的话,还是战争年代吧?”云湛说,“我一下子想起了一件古老的悬案,这事儿不会和‘夏阳之殇’有关吧?”
所谓夏阳之殇,是天驱历史上的一次谜案。其时正值四百多年前的九州乱世,在辰月的暗中推动下,澜州最大的人族公国宁国和最大的羽族城邦喀迪库城邦陷入了你死我活的战争,其中最惨烈的一次战役发生在澜州知名的海港城市夏阳。在这一次战役中,宁国投入的兵力超过了五万人,喀迪库城邦也在其他羽族城邦的支援下出动了两万羽族精兵,双方在夏阳打得两败俱伤血流成河。
天驱和辰月都深知这一次战役的关系重大,也各自派出了精锐力量,随时准备干预战局。无巧不巧,双方埋伏的地点选在了一处:夏阳城附近的环溪谷。
然而一直到战役结束,天驱和辰月双方的人都没有露面,斥候在环溪谷里看到了尸横遍野的惨状:天驱和辰月加在一起大约有三四百人,天驱以武士为主,辰月以秘术师为主,竟然全部丧生无一幸免。
云湛并不知道辰月是怎样调查的,但天驱调查的公开结果是,有一个双面斥候把天驱辰月双方的行踪都出卖给了宁国国主,于是国主派人解决了这两股隐患。这件事情的诡奇之处在于,这三四百名天驱与辰月的精英,加在一起不啻于一只小规模的军队,怎么会就在那个山谷里全军覆没,而且现场并没有第三方势力的任何尸体留下。这个惨案最终被人们称之为夏阳之殇。
“就是夏阳之殇。你老是抱怨我什么都不告诉你,现在我可以给你透露一个重要的秘密了。”雪香竹说,“现在公开的说法是,夏阳之殇是一桩谜案,没有人知道那么多的天驱和辰月是怎么被一网打尽的,但事实上,天驱高层知道,辰月高层也知道。”
“是傀俑干的,对吗?”云湛问。
“那是宁国国主一直捏在手里的一张底牌:一批专门用来进行屠杀的傀俑。遗憾的是,还没有摸清那些傀俑的底细,喀迪库城邦的领主就策划突袭把它们全都烧毁了,但是傀俑的巨大威力却从此给天驱和辰月都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双方也各自进行了秘密的研究。只是偃师是一个太过神秘、人数也太过稀少的行当,而且制作傀俑并不是对着几张图纸就可以照猫画虎的,它太过精细复杂,需要考虑和计算的环节太多,极其考验制作者的天赋,以至于优秀的偃师根本凤毛麟角,所以这样的研究一直以来进度很慢。两边好容易有了一点成果,又生怕被对方挖走,所以也一直严守着秘密,历代都只有最核心的人物才知晓其存在。”
“很显然了,您是核心人物而我不是。”云湛笑了起来,“所以说,这次被杀的六位辰月,都是和你们对傀俑的秘密研究有关的人物,你带着我来瀚州想要找的天驱英途,也是这样的人物。真是活见鬼了,你一个辰月教长,居然对天驱的秘密了解得比我还多。”
“所以不管是天驱还是辰月的人,都觉得你并不像是一个天驱。”雪香竹说着,微微一笑,“别那么紧张,我不是木叶萝漪,不会劝你加入辰月的,因为我也并不觉得你像辰月。”
“多谢夸奖——姑且把这算作是夸奖吧——还是接着说说英途吧,现在一提到这些黑帮拉人入伙的破事儿我就脑仁疼。”
“具体我也不是很了解,但是可以肯定一点,她是我透过辰月的情报体系所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天驱偃师了。如果她也出了什么意外,我们的线索就断了,又得从零开始了。”
“我是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这会儿恐怕只能念叨天神庇佑了。如果不能找到英途,我这个废物天驱就实在太没面子了。”
几天之后,两人进入了北都城。作为瀚州草原几乎永远的都城,北都已经屹立了数千年,带着蛮族人粗粝豪放的气质与华族的万年帝都天启遥相对应。尽管随着和平时期的到来和华族人的涌入,北都增添了不少华族风味,但和宁州的宁南城那样几乎从本质上被同化还是大不一样——这里依然是草原汉子的魂之所寄。
比方说,北都城内的普通居民已经允许建造东陆风格的房子了,但每一位达到了一定等级的蛮族贵族或者高官,仍然不允许在城内按照华族的方式建造土木结构的宅邸,必须依照蛮族千年的传统继续住在帐篷中,大君本人也不例外。当然,这个年代的帐篷和过去的时代不一样了,仍然是吸收结合了不少华族和河络的技艺,其舒适程度比之宛州有钱人的庭院也差不到哪儿去,几乎可以算作是穹顶的房屋。
云湛和雪香竹顾不上休息,直奔塔米尔头人所提到的大贵族白巨川的府邸。白巨川是当世蛮族大君的亲侄儿,位高权重,所拥有的帐篷群——蛮族人称之为霍司提,大概就和华族人的大宅院同等性质——也占地颇广。霍司提外围随时有如狼似虎的蛮族士兵把守,这一男一女两个羽人稍微靠近一点就立即被驱赶走,连开口问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黄胡子的蛮族小哥要是知道自己赶走的是一位辰月教长,不知道会不会尿裤子……”云湛喃喃地说,“我这样底层流民倒是习惯了。”
“我们可以夜里进去找她的,以你我的身手,不会是什么问题。”雪香竹说。
“确实不会是什么问题,但也有更简单的解决方法。”云湛说,“如果她真的是天驱,买一根炭笔画上几个圈儿就就行了。”
雪香竹看了他一眼:“你几天前还在瞧不起黑帮,现在倒是把黑帮的手段玩得挺熟的。”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是我做人的原则。”云湛严肃地说,“即便对黑帮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云湛在华族商人的小店里买到了炭笔,按照天驱内部的秘密规则在英途必然会按时查看的地方留下了联络记号。接下来的时间无事可做,他懒劲发作,索性回到客栈房间又去大睡了一觉。醒来时已经是黄昏,雪香竹照例行踪诡秘不知去向。他伸了个懒腰,感觉肚子在提抗议,决定下楼找点吃的。
这间客栈是蛮族贵族投钱开的,但十分聪明地雇佣了华族人来掌柜管理,所以客栈被打理得有声有色,还分为了华族风格、羽族风格、蛮族风格三个不同的区域。两人住在羽族风格的楼里,于雪香竹而言倒是没任何问题,云湛却找不到肉吃了。于是他离开客栈,打算到街上找个餐馆弄点肉食。
走出客栈大门没有多远,他已经敏锐地注意到有人在后面跟踪。云湛不动声色,继续前行,在脑子里盘算着找个什么僻静地方来打发这个跟踪者,就在这时候,他的耳朵里响起了一个尖细难听、如钢针般刺耳的声音:“云湛,别回头,听我的指挥。铁。”
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的声音,能一口说出他的名字,尤其最后那个“铁”字,毫无疑问是指代天驱的那句切口:铁甲依然在。在过往的多少血腥乱世中,这五个字就代表着天驱的信仰:坚定,无畏,守护安宁。
五、
铁甲依然在。
这个说话的人就是他要找的女天驱英途!云湛心里一阵暗喜,果然按照着英途秘术传声的指点,七拐八拐来到了一座小巷,钻进了一间店面狭窄、充满油烟气的小馆子。这是一个典型的蛮族小餐馆,粗糙,肮脏,大厨与其说是在做菜不如说是煮猪食,菜单上除了几样最常见的主食就是大块大块的肉,南淮城的大家闺秀见了都要晕过去。
好在云湛不是什么大家闺秀,连续数日赶路只能吃面饼和肉干也实在馋坏了,在油腻腻的桌子上一坐下就要了一大盘水煮羊头肉,啃得不亦乐乎。
他一边吃着肉,耳朵里一边钻入英途那尖细刺耳的秘术传声:“我在你对面的墙后面,有个窥视孔能看到你。我会读唇语,所以你和我说话,不必出声,动动嘴就行了。”
云湛无声地说了句“明白”,英途接着说:“已经有人告诉了我在宛州和宁州发生的事情,那个化名樊老四的辰月秘术师的死我也知晓了。所以我每天上街采买的时候都会留意有没有天驱留下的记号,只是没想到来的会是你。我七年前曾经见过你,当时并没有露面也没有和你说话,所以你并不认识我,不过你留给我的印象很深。”
“现在我认识你了。”云湛说,“尽管我还是没能看到你的脸。”
“我们做偃师的,易容改扮只是小菜一碟,就算让你看到了也无妨。”
“但你还是非常谨慎小心,是为了不让雪香竹发现么?”云湛问。
“你是指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年轻姑娘吗?没错,对我而言,即便是和天驱见面都是足够冒险的事情,更加不能和陌生人有瓜葛了。何况那个姑娘……我能感觉到她身上有一种不一般的戾气,你和她在一起也要当心。”
云湛想,我要是告诉你她是个辰月教徒,而且还是辰月中的教长,说不定你连我都不会见了。但这句话他最终并没有说出口。英途已经继续说了下去:“你来找我,应该是为了打听最近这一系列和偃师有关的事情吧?我在这边消息不够灵通,你先把你所知道的告诉我。”
云湛把自己如何目睹风靖源在宁南城杀人、如何从南淮邪物署那里获取了南淮城凶杀案的细节、如何前往勾戈山脉中的麻风村探寻连先生的踪迹等等经过都讲了一遍,只是隐瞒了雪香竹的身份。最后他犹豫了一下,补充说:“顺便,那个被改造成了傀俑的风靖源,是我的养父。我和他在宁州杜林城一起生活了七年,直到他病逝。”
英途沉默了一阵子,过了足足有两分钟,她的声音才重新响起:“我想起来这个风靖源了,差不多三十年前的确有这么一号人。性情倔强,不爱说话也不怎么会说话,但是武艺不错,经常被派去干只适合一个人完成的艰难任务。后来他就莫名其妙失踪了,我也并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没想到是一直在杜林城抚养你。等一下,风靖源把你养大,而你又姓云……姓云……”
英途的嗓音突然间颤抖起来,又是半晌不说话。很快地,从这个小饭馆的厨房里走出来一个人,径直坐到了云湛的对面。这是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妇人,看起来慈眉善目,仿佛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普通的小老太太,以云湛的眼力也看不出来她这张脸究竟是本来面目还是易容过后的产物。
英途一声不吭,细细地端详着云湛的脸,目光中怀有一种近乎热切的探寻,同时也带着一种深沉的悲哀,让云湛感觉浑身不自在,就好像有一把冰冷的刀子在他的脸上刮过一样。但很快地,他从英途先前最后说的那句话里猜到了些什么。
“刚才你好像突然反应过来我姓云,然后情绪就有点不太对,但是你几年前见到我时却甚至没有和我说话。”云湛说,“让我来猜一猜吧,你是不是认识我的亲生父亲,名叫云谨修的天驱武士?因为你知道云谨修是风靖源唯一的好朋友,于是想到了能够让他不怕麻烦抚养长大的孩子一定是云谨修的后代。”
英途的眼眶里忽然泛出了泪光:“果然是他……果然是他。你和他长得很像,和你母亲也长得很像。你是云谨修和夏如蕴的儿子。”
“你连我母亲也认识?”云湛有些惊讶,“她只是个普通人,并不是天驱啊。”
“我既然认识你父亲,当然也认识你母亲。”英途幽幽地说。
云湛隐隐觉察到,英途似乎和他的父母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他也禁不住抬头细看英途的面容。虽然英途一直在用模棱两可的语气暗示他她的这张脸是易容后的假面,但假如眼前这张脸就是英途的真容的话,仔细看过去,她应该只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生活的折磨而显得格外苍老憔悴,实际年龄或许并没有看起来那么老——也许就正好和自己的父母在相近的年龄。
他立刻就有一种向英途打听自己父亲的冲动,但转念一想,好像又不大好开口询问,毕竟他几乎可以肯定,一旦问起来,就会牵扯出父辈之间的情感纠葛,恐怕会有些尴尬。还是得先打听正事要紧。但看着英途的神情,似乎已经满心沉浸在了过往的回忆中,又不便打搅她。他有些如坐针毡的尴尬,只好装作津津有味地品尝羊头肉,好在英途自己回过神来。
“还是先说正事吧。其他的事儿,以后有机会,我会慢慢告诉你的。”英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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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湛如释重负地连连点头。英途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缓缓地说道:“如果你已经去过棘马部,就会知道,我随身带着的一个还没制作完的傀俑害苦了他们。没错,我是一个偃师,肩负着为天驱研究傀俑重任的偃师,但是时光如电,韶华白首,到现在我还一事无成。而我已经是这一代天驱里还活着的唯一的一个偃师,等我死后,整个组织也就可以断了这份念想了。”
“为什么天驱和辰月都对傀俑那么执着?”云湛问,“这个东西虽然威力非常大——我已经亲身经历过了——但难度也那么大,相比之下,魂印兵器或者星辰法器会简单得多吧。辰月法器库我进去过,如果要说厉害,未必比傀俑差。”
“因为人。”英途说。
“人?什么因为人?”云湛不解。
“无论是天驱的魂印兵器,还是辰月的星辰法器,终归需要人来使用。你就算有一百把苍云古齿剑那样的魂印兵器中的至尊,也得需要一百个天驱武士来握持。但假如没有那么多人呢?”英途说。
云湛一怔。英途的这句话虽然简单,却把他带到了一个过去从未思考过的新方向。
“天驱曾经拥有过无数的追随者,在一次次的乱世中,都是可以决定战争格局的举足轻重的力量。但是现在呢?距离上一次乱世才过去了多久?现在的天驱还能抵挡得住哪怕是一个小公国的绞杀吗?辰月虽然我并不是太了解,但是想象一下也能想得出来,不会比天驱强到哪里去。”
“不必想象,我和辰月打过很多次交道,甚至于曾经和他们联手对抗过某些更危险的敌人,他们确实比我们强得有限,大哥不笑二哥。除此之外,天罗、长门,大概都差不多。和平年代的必然结果。”云湛说。
“没错,到了和平年代,大家都开始安安心心过日子,开始安安心心享受没有打杀的日子,但是世道总在轮回,下一次乱世终究还会到来。如果没有制衡的力量,没有足够多的人来推动这种力量,九州会变成什么样?”
云湛长出了一口气:“没错,魂印兵器或者星辰法器都只是工具,能使用工具的人才是关键。而傀俑,只需要给一个命令就能做很多事情,一个人就能操控很多个,能够把对人数的依赖降到最低。我懂了,这的确是一种很长远的考虑。”
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当然,现在看起来,理想相当美好,难度却也相当的大。”
英途苦笑一声:“没错,确实非常非常难。身为偃师,既要精通机械,又要熟悉人体结构,相当于得身兼工匠、医师、仵作于一身,而这两点仅仅是最基础的,就好像武士入门之前先得学会握刀的姿势,但仅仅会握刀根本就还算不上是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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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猜的话,最难的或许是动力?”云湛说,“人进食,食物转化为精力,让我们有力气行动。但是傀俑没有办法进食啊。”
“对,动力也是非常艰难的部分。”英途说,“早期偃师的手法是在傀俑的体内燃烧矿石,但那样的话,要么傀俑会需要做得很大,十分笨重,失去了制造的意义;要么就会动力不足,用不了许久就动不了了。但后来人们发现,星流石碎片里往往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尽管成本昂贵,星流石碎片也得之不易,好歹也是一种解决方法。所以,这也并不是最大的难题。你的头脑很聪明,能不能再想得更远一些?”
云湛扔下手里抓着的羊头肉,一面用一块和桌面差不多油腻的抹布擦着手,一面皱着眉头,苦苦的思索着。一个傀俑,已经获得了人类的外形,已经获得了精巧的机械结构,已经可以模仿人类的筋骨关节,甚至于已经有了足够的动力——它到底还缺些什么呢?还有什么妨碍着它无限的接近于一个真正的活人呢?
正在思考着,一只北都城里常见的流浪狗不知何时钻到了他的桌旁,闻着桌子上的肉香味和油香味不停地流口水。它一次次试图跳起来够到桌上的食物残渣,但由于身材太小,只能勉强碰到桌面的下沿。
真是一条蠢狗啊,云湛想着,旁边就有一只高度适中的凳子,先跳到凳子上,作为一个中间的支点,再跳上桌子不就行了么?这种办法,人只需要瞄一眼就能想得出来,狗却很难能想得到,这大概就是智慧种族和普通生物之间的差异。智慧真的是一种不可逾越的鸿沟啊……
他突然一激灵,一下子明白了过来:“你是在说智慧!要让傀俑获得人的身体相貌、做出人的动作都不难,最难的是让它们像人类那样思考,拥有真正的智慧!”
“你果然是聪明,那么快就能领悟到了。”英途的眼神里有了一些赞许的意味,“没错,傀俑不同于尸舞者的行尸,不是依靠着尸舞术来操控其行为的,一个真正的傀俑一旦制作完成,就可以只接受主人简单的命令,然后完全依靠自己的思想去完成一切任务。否则的话,充其量只能算作是半成品。然而,赋予傀俑智慧,这种事情实在是太难了,一堆没有生命的矿石和植物,到底要做出怎么样的组合和改变,才能够从中产生意识呢?”
“对呀,怎么才能做到?”云湛发现自己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这就是历史上真正成功的偃师如此稀少的原因,因为绝大多数人穷其一生,所能制作出来的仍然只是半成品的人偶,仍然需要制造者用精神力去驱动——那就成了另外一种成本更高效率却远远更低的尸舞术。而寥寥无几的成功者们,一个个都把自己的方法紧紧握在手里不肯公开,后来者也无从模仿。想象一下吧,一个行当难度极大,成功的机会极小,还偏偏找不到愿意对你倾囊相授的名师,从业者怎么可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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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止是怎么可能多的问题,到现在居然还没有灭绝,已经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了。”云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