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就像是划破阴霾的一道闪电,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是无坚不摧,无往不利的一剑,可以斩尽人世上所有的不平,昭雪天地间所有的冤屈。
那一剑本来可以将中国整个历史全面改写,然而……然而……
荆轲看着深邃的夜空,嘴里喃喃自语道:“为什么那一剑刺歪了呢?”凭他的功力,别说秦王一点防备都没有,即便是全力戒备,手里拿着兵器,也无法抵挡得了他那惊天一刺。
然而就在那道闪电就要吞噬掉秦王嬴政的刹那,他的心里突然开始犹豫不决,于是近在咫尺,抬手必中的一击竟然滑身而过,喀喇一声,将那一把龙椅打成稀烂。
接下来,鲜血飞溅到了平东大殿的柱子上,不过不是秦王嬴政的血,而是刺客荆轲的血。
当时他只是凭着直觉将手腕微抖,剑尖偏开两寸,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秦始皇出现了。
没有时间去想发生了什么,荆轲已经含笑接受了自己的死亡。
接下来是两千多年的黑暗和沉寂。
如今他重新回到了人世间,沧海桑田,不知经过了多少物换星移,回首往事,历历在目,就像是发生在昨天,然而所有那些让人热血沸腾,慷慨激昂的场景,都已经成了过眼烟云。
两千多年的时间,已经有数不清的人对当年那惊天一刺提出自己的看法,或热情赞美,或肆意批判,已经成了言人人殊的一大疑案,至今仍然聚讼纷纭年,莫衷一是。那么,作为当事人,荆轲自己对当初的离奇犹豫有了明确的答案了吗?
夜风吹来,似乎将缭绕在他心头的疑云全都带走,他不愿意再对过去的事情做出解释,何况他现在的解释,未必就真的是当初心里真实的感受,为什么一定要作解释呢?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决定了就是决定了,你就是拿出一百个充足的理由,又能改变得了什么?
在他背上的这具骷髅,聂政,是荆轲生平最崇敬的一位英雄,他凭一己之力,独挑韩国相府中的重重侍卫,将侠累刺死,他本有机会全身而退,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了以死报恩。
现在的人根本不能想象,他们无法理解,已经成功了,而且有逃走的机会,为什么要自杀?他们不能接受,因为他们将生命看成是至高无上的,为了活命,他们可以放弃一切。他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更为高尚的东西,值得人们为之牺牲生命。
现在的人都在读圣贤书,“舍生取义”,他们读得非常响亮,但是这四个字只是停留在他们的嘴皮子上,而不是深入到他们的心底。
价值观犹如天渊之别,这就是无法逾越的鸿沟,世间没有任何桥梁可以贯通两岸。荆轲不想去理解和评论现在人的行为,他也不接受现在人对他的理解和评价。
他从遥远的战国时代,一下子跳跃到今天,中间跨过了两千多年的空白,而这个巨大的空白实际上并不是一无所有。
聂政自杀了。他放弃了生,得到了义。
在自杀之前,他将自己的眼睛抠出来,将面皮撕下来,然后将肚皮豁开,掏出自己的心肝五脏,这才气绝而死。
两千年之后,聂政和自己一起复活,但是他很快又变成了一具骷髅,从死到生,从生到死,期间不过是二三年的工夫,而且这两三年的时间,他一直都是在黑暗的洞穴里修炼,昨天他们一起走出洞穴,一先一后来到这个从来没听说过的地方,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报恩,然后换来自由之身。
专诸死了,豫让死了,要离死了,而且这一次是永远的死了,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一点点的遗迹。现在聂政也死了,不过幸好还留下了骷髅,这就是他们来的地方,无论如何,他都要把聂政的骷髅带回去,即便自己不能完成使命,也在所不惜。
他是个简单的人,做事大都靠着自己的直觉,现在他觉得应当带走聂政的骷髅,便径直赶到玄妙宫,而不管玄妙宫中是康庄大道还是龙潭虎穴。不成功便成仁,如果失败,跟聂政死在一起,那也是他追求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