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
你看起来就像劳勃。”
姐姐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
白的吧?”
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
实际上,是灰的。
“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
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
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我要和你谈谈。
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
“你是来讨价还价的?
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
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
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
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
“你为何推诿,爵士?
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
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
——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
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
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
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教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
“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
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
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
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
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
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
“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眯眯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你这是什么话!
?”
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
“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
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
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
“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
!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
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
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
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
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
他尤其不放心科本……
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
“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
他警告瑟曦,姐姐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受信任的降将。
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
“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
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
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
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
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
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
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
“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谎。
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
“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
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
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与深陷的眼窝,伊林爵士浑如死人……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许多年。
我会让他振作起来。
谁叫詹姆要当这光辉灿烂的铁卫小队长呢?
他不得不接受国王的调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是亚当·马尔布兰。
“我要他们两个。”
他告诉姐姐,瑟曦当即批准。
她巴不得赶走他们呢。
亚当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刽子手则属于他父亲——如果他还属于任何人的话。
派恩作过御前首相的侍卫队长,没料到祸从口出,有人密告说他私下赞叹泰温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的舌头。
“开门,”詹姆喊道,壮猪用雄浑的嗓音重复,“开门!”
当初梅斯·提利尔敲锣打鼓地骑出烂泥门时,数千民众列队欢呼。
男孩们个个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旁边,高昂着头,模仿提利尔大兵迈大步的样子,他们的姐妹则打开窗户,抛出飞吻。
今日截然不同。
兰尼斯特的队伍经过时,几名妓女懒懒地招呼,卖肉派的继续高声叫卖。
鞋匠广场上,两名衣衫褴褛的麻雀自顾自地朝数百百姓宣讲,警告说不敬神的人与恶魔崇拜者将引来末日之灾。
人群为队伍让路,麻雀与鞋匠们全是呆滞的眼神。
“他们喜欢玫瑰的香味,对狮子却毫无感觉,”詹姆评论,“我亲爱的老姐应该好好想想。”
伊林爵士没有回答。
他真是个旅行的好伙伴,我喜欢跟他谈话。
大队人马在城外等候,包括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与他的斥候,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队,“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圣战士”,萨斯菲尔德的弓骑兵,古利安学士与他的四笼乌鸦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两百重骑兵。
詹姆麾下这支军队总算不满一千,难称庞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
那座城堡已被兰尼斯特军团团包围,而佛雷家出动的人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过他们发来的上一只乌鸦带信称,全军供应已难以为继。
布林登·徒利是坚壁清野后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的。
就詹姆亲眼所见,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
现在我亲爱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亚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冈的未竟事业。
他嘴里阵阵苦味。
尽管君临附近的国王大道跟承平时期一样安全,詹姆仍令马尔布兰率斥候出动。
“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攻我不备,”他告诉前都城守备队长,“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担保,”能重上战马,马尔布兰似乎颇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脱掉都城守备队的金羊毛披风,换上自家的烟灰色披风,“十里格之内,敌人休想靠近。”
詹姆颁布严令,未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离队。
不有言在先的话,这帮贵族少爷就会到处奔跑赛马,驱散家畜,践踏农田了。
都城近郊难得还有牛羊漫游,树上有苹果与草莓,农舍旁堆满大麦、燕麦和冬小麦,道路两边是牛车马车。
走得远点,这番景象哪里去找?
詹姆与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骑在前头,感觉十分惬意。
温暖的阳光洒在背上,朔风拂过头发,犹如瑟曦的指尖。
小子卢·派柏采来一头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后吩咐他分给侍从们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满意那身生锈锁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满意自己的沉默——从他那边,只传来马蹄声和剑鞘与剑刃拍击的声音。
虽然他满脸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
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绝我,继续做他的御前执法官。
伊林的职位是劳勃·拜拉席恩新婚时送给詹姆的父亲的回礼之一,随后这个闲职被泰温公爵用来偿还派恩为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牺牲。
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刽子手,干净利索,一击收工,从未让处决陷入难堪境地。
他的沉默更为他增添了气势,王国难得一位如此匹配的执法官。
当初詹姆下定决心后,便去叛徒走道尽头找伊林爵士。
那里有座半圆形矮塔,上层分成若干房间,专司软禁贵族,比如可用来讨取赎金或安排交换的骑士与领主之流;地下经由一扇精铁门和一扇灰木门通往地牢。
地下第一层设有监狱总管、大告解官和御前执法官的房间。
御前执法官的本职是刑场杀人,但按惯例,还要打理地牢事务,管理这里的人。
对于这项任务,没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选了。
他既不识字,又不能写,甚至连说话都不会,只好统统扔给别人处理。
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同僚,因为王国自戴伦二世的朝代以来便没再任命过大告解官,而上任监狱总管乃是个从小指头那里买肥缺的布商人。
毫无疑问,他最近几年发了笔横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钱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
他们自称“鹿角民”,小乔便将鹿角钉在他们头上,再用投石机抛出城去还给史坦尼斯。
这回詹姆找来时,只能再求助于驼背的雷纳佛·伟维水,让这自称有龙之血脉的老头指引他走下狭窄的阶梯,来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
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
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
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
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
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
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
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
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
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
“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
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
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
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
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
“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
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
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
他的脾气发作了。
“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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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
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
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
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
提瑞克·兰尼斯特于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
若这孩子没死,该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
当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
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
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
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
哼,倒不如装上钩子。
“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
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
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
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
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
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
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
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
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
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
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
“时候到了。”
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
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半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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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
“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
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
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
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
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
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
“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
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
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
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
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晓得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
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
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
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旅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小河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着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
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
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
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暴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
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
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
“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
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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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制,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
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
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
“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
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首领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
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
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
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
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
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